摘要:民俗又称民间文化,是指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群体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世代相传、较为稳定的文化事项,可以简单概括为民间流行的风尚、习俗。[1]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民俗传统的国家,在中国境内土生土长的各民族中,都有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各类民俗文化,代代传承。这些民俗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还增加了民族凝聚力。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各个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就是这样一种来自于人民,传承于人民,规范人民,又深藏在人民的行为、语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
关键词:民俗文化,语言管理,文学论文
民俗的根本属性是模式化、类型性,并由此派生出一系列其他属性。模式化的必定不是个别的,自然是一定范围内共同的,这就是民俗的集体性:民俗是群体共同创造或接受并共同遵循的。模式化的必定不是随意的、临时的、即兴的,而通常是可以跨越时空的,这就是民俗具有传承性、广泛性、稳定性的前提:一次活动在此时此地发生,其活动方式如果不被另外的人再次付诸实施,它就不是民俗;只有活动方式超越了情境,成为多人多次同样实施的内容,它才可能是人人相传、代代相传的民俗。另一方面,民俗又具有变异性。民俗是生活文化,而不是典籍文化,它没有一个文本权威,主要靠耳濡目染、言传身教的途径在人际和代际之间传承,即使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它也不可能毫发不爽地被重复,在千变万化的生活情境中,活动主体必定要进行适当的调适,民俗也就随即发生了变化。这种差异表现为个人的,也表现为群体的,包括职业群体的、地区群体的、阶级群体的,这就出现了民俗的行业性、地区性、阶级性。如果把时间因素突出一下,一代人或一个时代对以前的民俗都会有所继承,有所改变,有所创新。这种时段之间的变化就是民俗的时代性。
1997年1月6日,台湾《中华日报》刊登一则探讨台湾山胞发源地指系出大陆云贵边疆的消息。有一个名叫刀二的佤族人士住在桃园县中坜市忠贞新村,他到桃园东山复兴乡伐竹,听到山地人(原住民讲话),发现竟然和佤语相同。他便用佤语与对方交谈,山地人也能听得懂。这一消息引发了学者对台湾山胞的发源地研究兴趣,卫聚贤先生撰写了 《台湾山胞 由华西迁来》一书。其中有创意的是,将台湾原住民的起源地与云南的佤族及其先民濮人联系了起来的思路。然而,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佤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而台湾原住民的语言则属南岛语系。这一矛盾现象就使得人们很难将台湾原住民与云南的佤族在语言上确乎存在的某种相似性或者关联性联系起来思考。本文试图从民间神话以及民俗文化的角度为这两种语言的研究提供佐证。
一、 民间神话
“大陆东南亚已知的最早居民,操南方语族的盂一高棉语支诸语言 (现在柬埔寨和缅甸部分地区仍讲这些语言),在云南,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民族有佤族、德昂族、布朗族 以及克木人,他们都是云南最古老的土著民族。从某种意义上说,一直续存着云南古濮人文化的是佤族。与云南氐羌、百越、粲瓠族系等各民族的神话系统相比较,佤族的神话系统有其鲜明的个性特点。佤族的创世神话中并未发现典型的天地开辟神话,只有天地分离或天地调整神话,例如:原先,天和地被一根 大藤条捆绑在一起,而且还有脐带相连。后来,一个神用刀将藤条砍 断,天和地就分开 了。又云 :过去,天和地紧挨着,后来,从葫芦中出来的俩兄妹 中的妹妹,在舂米时,木杵棒碰着天,一下就把天顶高了。然而,佤族 的神话系统却与远在天之涯的我国台湾原住 民之神话系统极其相似。1994年 出版的《台湾山胞各族传统神话故事与传说文献编纂研究》一书,可谓我国台湾原住民神话的集大成。阿美族神话是这样讲的:太古时天很低,人们为炙热的太阳所困,后来是一只Tatachu鸟的呜叫,使天渐渐升高至如今的高度。排湾族用木杵将天撑高的神话与佤族毫无二致:有一群女人,在屋顶上舂小米。可是,天很低太阳很热。于是,女人商量着说:“太 阳为何如此之热呢?”其中一个说:“如果我们用杵撞它呢?”说了,真的就用杵撞天。天空就渐渐升高了。
二、 民间习俗
历史上,台湾原住民与云南佤族都有猎头习俗并保存了大量的猎头神话这种这种被视野蛮的猎头习俗,从宗教的观点来说,其目的无非是祈丰求福,然而非常有趣的是,海峡两岸的相关学者过去并不曾谋面,但对台湾原住民及云南佤族原始信仰及猎头习俗之描述与相关结论却非常相似。民族学家宋恩常先生在 《佤族原始宗教窥探》一文中讲到:万物有灵观念直接反 映在农业生产方面,是认为谷物同样有它自己的魂。直到解放时,在西盟县和沧源县部分佤族地 区还保留着原始野蛮的猎头血祭的宗教祭祀活动。这种情况与台湾原住 民的猎头习俗基本一致。
关于台湾土著文化习俗的记载,最早见于三国时期东吴沈莹所著 《临海水土志》,《太平御览》卷780 《叙东夷条》云:临海水土志日:夷州在临海东南,去郡二千里,土地无雪霜,草木不死,四面是山,众山夷所居。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乃是石也。此夷各号为王,分画土地人民,各自别异。人皆秃头穿耳,女人不穿耳。作室居,种荆为蕃鄣。土地饶沃 ,既生五谷、又多鱼肉。舅姑子妇男女卧息共一大床 ,交会之 时,各不相避。能作细布,亦作斑文布 ,刻画其 内,有文章以为饰好也 。其地亦出铜铁 ,唯用鹿角矛以战斗耳。磨砺青石以作矢镞,刀斧、环贯,珠王当。饮食不洁,取生鱼杂贮大器中以卤之,历 日月乃啖食之……
2006年7月西盟佤族自治县相关部门组织了一个由当地佤族退休老干部、老知识分子及当地文史研究者共1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专门东南亚古文化特质逐一向参会人员请教,恳请他们通过回忆,互磋商后,再来确认当下及历史上的佤族存在过哪些文化特质。他们的回答:刀耕火种、祭献用牺牲 、嚼槟榔 、高顶草屋、种棉、织彩线布、无边帽、戴梳、文身、火绳、取火管、独柄风箱、贵重铜锣、竹 弓、吹箭、重祭祀 、猎头、人祭、祖先崇拜、铜鼓、弩箭、毒矢、梭镖、涅齿、穿耳、口渠、鼻笛、贯头衣、父子连名……
通过上述梳理,我国云南佤族与台湾原住民自古以来至少存在以下共同的民俗文化要素 :1、刀耕火种之山地旱作文化,以及传统农作物皆为粟、陆稻以及芋、甘薯等块根植物;2、木鼓,佤族至今尚存。3、干栏式建筑,时至今日在云南佤族及台湾原住民中仍有续存;4、猎头祭祀 ;5、巨石崇拜,台湾的排湾族 、泰雅族仍保留着巨石崇拜,云南佤族至今也有石崇拜遗 留;6.、“犬祭 ”或狗崇拜,台湾土著与古闽越人一样,“父母死亡,杀犬祭之”,而 “云南的野卡,造成新 的木鼓必 以狗祭”, “俟木鼓告成送入草亭,寨长杀黄狗与鸡各一,狗头放在鼓上再 以鸡血洒之,狗 肉由寨长家亲戚分食之,乃算礼成,主人各赠亲友以牛肉而散。”7、精灵信仰及灵力崇拜;8、父子连名;9、室内葬;10、刺青 (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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