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制改革与中国的进路分析"已完成论文发表流程,为保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制改革与中国的进路分析"……
进行准确定位是IMF改革举措的关键意旨。只有对其各项职能进行重新定位,IMF才堪承负稳定国际金融秩序的重任,而职能的理性定位要求必须改革不公平的份额制和投票权制,才能使之符合大多数国家的利益诉求。
一、IMF改革:份额制的积弊与困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的联合国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而建立起来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自成立伊始主要有三项职能:(1)对成员国的财政货币状况以及世界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维护固定汇率稳定;(2)通过给成员国贷款,帮助其解决收支困难;(3)为成员国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1]
作为固定汇率的产物——布雷顿森林体系在20世纪50年代运行基本良好。但随着全球相对经济力量的不断变化,固定汇率无法反映全球经济的变动不居性和相互传导性,该体系如影随形的内部缺陷充分暴露。
1973年,美国不得已取消了“双挂钩”的平价货币体系,主要工业国开始了浮动汇率制。随着发达国家推行的金融自由化政策,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逐渐实现了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金融全球化与各国金融体系不稳定性增强,汇率的变动经常与一国基本经济状况脱节,与一国贸易和经常项目变化不相关。汇率浮动对一国贸易收支或经常项目收支产生调节作用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此时,货币体系作为制约和调节国际货币关系的总和,应适应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变化,通过协商合作,特别是提高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地位来加强国际货币的协调,但基于IMF的份额制和投票表决制度,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基本主导了IMF。
(一)不公平的份额制及其积弊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股本为该成员的份额。这一份额将决定各成员获得基金组织投票权的多少、贷款的额度以及特别提款权(SDR)的数量。IMF确定成员份额的多少取决于其经济规模、经济开放度、波动性及外汇储备水平等因素,从而反映所谓的一个国家的“相对经济地位”。基金组织每隔5年进行一次投票权份额总检查,以对份额调整的必要性做出判断。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国家经济实力迅速提升,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并没有对基金组织份额作出符合实际的增减或调整,其结果是基金组织份额分
法律论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制改革与中国的进路分析[略]……………
一、国际商法之独立性———是对现实诉求的回应。 吴经熊先生在其《法律三度论》一文中指出:每一个特殊的法律均有三个度,即时间度、空间度、事实度。这里的事实度是指所有法律均与事实有关,在逻辑上,有什么是关于这件事的法律?询问“什么是法律”这一问
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一个敏感问题,牵涉到很多历史因素、政治因素和利益因素。当然,钓鱼岛问题也是一个国际法问题。日本对于钓鱼岛的占有在国际法上是非法行为,日本也不能根据时效而取得钓鱼岛的所有权。钓鱼岛的权属属于中国。但是,目前解决钓鱼
反致作为限制外国法适用的做法之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广义的反致,除此之外还包括转致,间
内容提要:《公司法》实体性规定赋予股东出资了较大的选择权,股东可以自由选择非货币财产出资,而设立公司进行出资登记因公司尚未成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以非货币出资设立公司的有关程序性规定,与《公司法》出现冲突与不相顺接,造成工商登记中实践
本文系为1971年于意大利佛罗伦萨举行的国际法律科学协会(Unesco)大会准备的总报告之修订本。17个国别报告、[1]本总报告的原版本以及大会发言记录汇编成册,即《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基本保障》一书。[2] 几乎众所周知,某些权利和保障在历史上曾以“基本的”(f
* 稍后学术顾问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