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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论文刊发分析农村金融建设的新发展应用措施及影响

分类:经济论文 时间:2015-03-23

  摘要: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但农村不仅很难吸引外来投资,连其自身的资金也被金融机构无情地抽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农村吸存却不放贷,使农村资金流入城镇,形成农村资金向城镇“倒流”,被称为农村资金“抽水机”。与此同时,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加快,投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项目的资金明显增加,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非农化”趋势明显,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的金融“失血”状况。

  关键词:农村金融,经济发展,经济措施

  金融政策对农村的支持少,有的甚至还带有歧视性色彩,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上,农村、农业和农民与其他产业及城市居民都是处在极不公平的位置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只对农产品政策性收购负责,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诸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方面并无“政策”。此外,政策性农业保险缺失,导致农作物贷款风险补偿无法落实,加之农作物贷款办理担保抵押难和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客观上制约了农业贷款的投入力度。同时,我国的农产品期货交易目前有12个品种,分布在3家期货交易所,但较活跃的只有7个品种,未能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等经济功能。

  除金融结算和少数乡镇开通的针对单位的代收水电费之类的中间业务外,代销国债、基金、网上银行等科技含量稍高的业务几乎没有。当农村资金需求出现多样化,农业产业化需要大资金、大投入之时,农村信用社依然钟情小额农贷,不能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化的周期规律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在贷款方式上,除对少数已评级农户以信用方式发放小额贷款外,其余贷款一般都得提供相应的抵押或质押,且抵押的品种仅有机具、房屋等有限的品种。农村金融创新的缺乏是造成农民贷款难的原因之一。

  (一)农村金融体系边缘化

  目前,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可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两大类型,前者为农村金融的主体,后者为补充形式。现实表明:中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是朝着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方向推进的,其结果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趋于减弱。随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结构的不断调整,涉农贷款比重明显的不断降低,从1999年最高时的9127.28亿元降到2005年的4508.78亿元,与此同时,中国农业银行的各项贷款余额却从1999年的15550.6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7405.8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经营业务已基本商业化和非农化。农村民间借贷的现实作用虽然十分重要,但对经济承受能力仍然普遍较为弱小的大多数农户而言,不规范的借贷方式和较高的融资成本构成的压力显然是十分沉重的。

  (二)金融服务功能边缘化

  一是服务设置落后。县级金融机构大量撤并导致县域金融体系萎缩以至出现了“空洞化”现象。1998年以来,4家国有商业银行按照集中化管理的要求和规模效益原则,业务重点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相应撤并了大多数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其在农村的金融网点仍在继续撤并,机构“缩水”现象并没有根本改观。中国人民银行统计资料显示,全国有60多万个行政镇,300多万个自然村,目前每镇仅有2.13个金融服务网点,每50个行政村仅有1个网点,金融服务的面比较窄。二是服务方式落后。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基本上以存款、贷款业务为主,商业银行网点只办理存款业务,而对农民需要的中介业务,开办很少甚至没有,理财业务、保险业务等又办理不力。三是农村保险业严重落后。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实现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稳定和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但我国的农业保险一直仍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难以应对“三农”的风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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