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是使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明确经济工作中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制约措施和手段,并做到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关的会计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会计资料进行定期审查;按章办事,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
关键词:会计监督,经济应用,会计机构
这样就使个人与个人,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相互联系,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从源头上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阻断会计造假的环节和载体,使内部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坚持做到手续齐全,层层把关,通过制度依法管理,防患于未然。其次,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对经济活动的全面、经常、及时的监督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可以达到内部控制规范化和自我约束的要求。最后,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在工作中。一些单位的负责人自认为是“一把手”,会计上的事情“一言堂”,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自己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则以不懂会计为由全盘推卸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明确会计责任主体,谁领导谁负责。
社会监督也即中介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首先,要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队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业务水平,尽可能地减少因违规执业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舆论信息失真。培养会计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良好职业道德。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技能锻炼,增强他们处理和解决不断变化的经济业务的能力,提高其会计监督水平。其次,要加强对社会监督机构的再监督,实现监督者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平衡与对称。如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变目前以清理整顿、年度培训、年度检查为主的监管手段为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促使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职能部门监督力度。
加强政府监督主要是加强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笔者认为加强政府监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政府作为管理机关,要严格规范会计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协调各部门科学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信息共享,有效避免重复监督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损失。降低政府监督的成本,提高政府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建立操作性强的政府会计监督长效机制,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如可以通过体制改革赋予会计行业组织(如会计协会)部分管理权,利用行业自律管理来有效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三是建立信息时时共享制度。使财政、审计、税务、工商、银行监管和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能通过授权及时查询和共享,这样既可以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也可提高会计监督的信息化水平。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证会计监督质量。
会计监督受诸多因素制约,关键还是人,因此只有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强化会计监督功能。首先,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要求会计从业人员懂得财经纪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通过法制的宣传、教育、普及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使会计人员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其职责。其次,应通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养、评价、选拔会计人才的竞争机制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管齐下地开展会计人员在职培训活动,及时更新知识,有新政策、新知识武装到计从业人员头脑。再次,会计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对新问题的判断力,使会计从业人员在思想上把会计监督从单纯的“检查、督促”观念中纠正过来,树立起会计监督是为更好地发展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第四,要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会计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只有熟练掌握会计知识,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充分把握风险,才能做出理性判断,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并且做好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一项多部门配合、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只有找准原因。对症下药,变无法监督为依法监督,变无力监督为合力监督,变无心监督为齐心监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单位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意识薄弱,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不少单位负责人是“财盲”,认识不到会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未从根本上认识到虚假会计信息也是一种造假、制假,致使一些单位负责人为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唆使、暗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影响正常会计工作,阻碍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虚假的会计信息一般都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在会计监督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以不知情为由,有意无意制假,不能真正完成会计使命。另外,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职业判断能力弱,往往根据领导的意识办事,唯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下,不能根据事实说话,使得会计信息失真,更谈不上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抵制。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因此必须加强我国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首先,完善会计法律制度,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还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增强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保证会计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能独立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预,也不畏惧任何干预;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强化相关配套法律及法规的实施,如《经济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会计监督的各个环节制定一套详细的责任追究制度,使会计监督落实到部门、科室、甚至负责人。
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予以公开披露和惩处,做到违法必究,发挥社会警示作用。 建立、健全会计内部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重要措施。内部监督就是让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相一致、相联系,相互之间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和监督,使会计监督常态化,把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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