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规范、科学合理的公共艺术课程是开展教育的关键。首先,《方案》指出,普通高等学校应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的教学计划之中,专科可参照执行。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并且通过考核。对于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笔者认为,军事院校可以参照《方案》执行。
关键词:艺术教学,教学制度,教学发展
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限定性选修课程定位在以鉴赏为中心,以审美为主线,融合艺术基础理论和作品鉴赏分析,让学员初步了解我国和世界的优秀艺术文化,培养浓厚的艺术学习兴趣,提高审美能力,为下一步任意性选修课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军事理工科院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特点既有公共艺术教育的一般特点,又由于其存在于军事教育的特殊背景下,面对着有鲜明军事理工科特色的学员群体,公共艺术教育有着区别于其他类型院校的特殊性。
院校可根据本校学科建设、所在地域、军事等教育资源的优势以及教员的特长,开设各种具有特色的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程或系列专题讲座,以满足学员的不同兴趣和需求。教学内容应结合理工科学科特点,达到艺术与艺术、艺术与人文、艺术与科学相融合,由开设单纯的艺术课程到增设一些理科、工科与艺术相融合的课程,如“战争艺术”“科学与艺术”“伪装艺术”“计算机媒体艺术”“建筑美学”等,促进学员艺术思维与科学思维的共同开发,促进创造性思维的构建。再次,大力拓展第二课堂空间,创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挖掘第三课堂空间,利用社会公共艺术教育资源,如艺术专业院校、艺术团体、美术馆、博物馆等。总之,在课程类别设置上,应充分利用现有师资和引进师资相结合,兼顾理论、赏析、技巧等多个层面,体现院校的特色和个性,理论与实践结合。教育管理部门,在课程设置上,应当给予充分的时间保障。
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应该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避免整齐划一的学分考核,应注重考察学员学习的过程和学习中发生的变化,不应用同一标准来量化学员的学习结果。军事理工院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考核评价需要树立多元的评价理念,从多角度对其进行考查,考查方式尽可能多样化,成绩评定尽可能多元化。首先,加强公共艺术教育管理,学院要组织专家系统地听课、评课、观摩教学活动,努力提高公共艺术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其次,对学员艺术教育水平的测评,包括对学员的学习过程评估、学习结果的评估等。注重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领域的发展水平,要把静态的评价教学结果与动态的对课程实施过程进行分析评价结合起来。动态成绩包括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的互动、课后习题等。静态考试采取调研报告、论文、笔试、口试答辩、表演等多种形式。上述评价方式只是一个初步的构想,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完善。
军事理工院校应不断发展和创新公共艺术教育,帮助学员建立完善的审美知识结构体系,引导学员进行审美实践,提高学员的审美素质,将其塑造成基础牢、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新型军事人才。
近几年,我国军事理工科院校公共艺术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其仍然是素质教育中最薄弱的环节,而且这一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离它所能发挥的功能还有一定的差距。军校教育管理部门与学员对公共艺术教育都不够重视。首先,管理部门仅仅把军校教育视为专业教育、岗位任职教育,没有理性认识到公共艺术教育在全面素质教育过程中的重要性。其次,有的军事理工院校开设了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也只是简单选取一两门鉴赏类课程,只有在上面教育检查的时候临时整理一些资料应付,以致其在发展中一直处于边缘化地位。比如,第二课堂在一定程度上背离教学目的,成为展示学校艺术素质的“窗口”。学员普遍认为军人只要有强健的体魄、过硬的业务素质就够了,他们从内心排斥公共艺术课程,即使选修了课程,也只是应付了事,并未真正投入精力学习。
《方案》中明确提出:“各校担任公共艺术课教学的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按国家规定的正常艺术教育编制来看,军事理工科院校艺术教员人数严重不足。军事理工科院校基本没有设立专门的教研室或管理部门,未配备专职艺术教育教员,主要靠学校少数几个艺术教员和人文学科的教员来兼职。艺术教员主要从艺术院校毕业,受培养模式单一的影响,造成重技能、人文知识浅薄、艺术素质欠佳、艺术理论功底薄弱等缺陷。有的还聘请一些艺术专家来兼职,走走过场,教学效果不佳。由于艺术教育师资配备存在许多缺口,艺术课程的安排自然也就十分简单,很多院校没有能力和精力开设较全面的公共艺术课程,导致了学员选择的余地不大,无法满足学员的需求。
公共艺术课程是院校实施美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途径,合理的课程设置及质量把控是实现公共艺术教育的关键。然而,军事理工院校在课程设置时,往往出现课程设置不全、教学内容单一、教学随意性较强、课时不足、缺乏总体评价体制、对开课的效果少有认定、选修学生不普及等问题。此外,还存在着因人开课的现象,教员往往依据个人的研究领域和专长来要求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学内容,很少考虑学员艺术素质的差异性和层次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军事理工院校公共艺术课程总体设计上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学员的课程学习、体能训练、公差勤务等压力相对较大,学员没有更多课余时间参加艺术实践活动,感受不到艺术实践带给学员的美感和艺术享受,出现学员理论课程学习与艺术实践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直接影响艺术活动质量和艺术教育效果,也对学员艺术兴趣培养有极大的影响。
教学管理部门要在广大师生思想上确立公共艺术教育能培养审美情趣、提高艺术鉴赏水平、增强思维创造能力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公共艺术教育的育人价值。正如,麻省理工学院院长查尔斯•维斯特所说:“艺术使我们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事物;科学也是如此,它改变着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生活的方式”。“科学和艺术在于把这两个看上去没有关系的现象联系在一起,从而得到一些新东西,而这些新东西常常会大大改变我们的生活;我认为这也是艺术的基本特征:寻找联系,揭示真理,从而改变甚至创造世界。”
既然公共艺术选修课已经成为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要逐步建立专门的艺术管理机构、教研机构。其功能是组织和承担全校的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教育科研,并配备全职教职人员编制和其他教学资源,根据学院、艺术教员自身的需求,组织艺术教员外出学习、参加函授等形式进行深造,提高艺术教员的理论水平。也可以向艺术院校、专业艺术团体聘任专职教员或资深的兼职、客座教授,相对固定一批师资,面向全校指导艺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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