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使他们对资产证券化工作的熟练度得到提升首先,对于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企业的领导要重点关注,及时开展教育活动,并对他们进行相应的考核。其次,对于会计规章准则,会计从业人员要努力进行学习,领会其要点并积极运用到实际工作里面,使自身的专业素质得到提升。最后,要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人格素养、诚信度进行培训提升,让他们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开展工作。
关键词:证劵,资产管理,会计制度
对于表外信息方面的披露,证监会需要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使表外披露信息在质量方面得到提升。真实性、科学性以及可靠性是披露的表外信息需要具有的。为了对一些对企业有害的信息例如误导性信息、隐瞒行为以及虚假信息进行预防,披露工作就需要依据以下几点准则进行:首先,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工作需要有可靠性、安全性;资产证券化披露的相关信息要容易理解;重要性准则也是其需要遵守的,主要表现在对所有的证券化资产进行分类的披露。
为了使表外披露的主要内容得到确定,在会计报表的相关附注里面,银行等金融机构就需要对每一种资产进行以下几种披露:首先是资产所有权里面报酬以及风险的性质;其次就是资产本身的性质;第三就是资产以及相关负债各自的账面价值。
对于资产证券化,要进行严格专门的立法,使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上市以及交易的准则得到统一完整的确定,完善资产证券化科学合理的法律规章系统。对于现今混业经营的情况,就需要使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规章系统得到完善的建立。这样一来,资产证券化的进步发展就获得了好的外部环境。
在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中,资产的报酬、风险以及管理权通过不同的、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了划分,并分给了每一位持有者,而这也使得合约设计的复杂程度得到了降低。对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内在本质做出判断,就是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披露的核心,当原始权益人也就是发起者转给带有特殊目的的实体资产时,倘若属于“真实销售”,就一定要停止对资产进行确认,继而从资产的负债表中将其删除;但假如是视同担保融资,就与负债方、资产一同增加的表内融资形式不一样了,属于表外融资。不过,在信息披露方面,对于当作“销售”处理的资产支持证券,当前的会计准则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要求。
在资产证券化里面,发起人是否有资格在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转让时,将金融资产从发起者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账户里面进行转销,就是资产证券化里面会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在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之上,当前我国的会计准则里第23号规章纳入了金融合成分析法、报酬风险分析法以及后续涉入法等终止确认的方法,以此作为金融资产进行终止确认工作的标准和规章。这样一来,就使我国金融负债以及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工作得到了完善,将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的进步。
带有特殊目的的实体在资产证券化中出现了,这给合并的标准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我国会计准则里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文件对合并财务报表应遵循的原则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在此准则的运用指导文件里详细阐述了总公司所管理的特殊目的主体也需被合并财务报表所囊括。另外,还对总公司控制管理特殊目的主体成功与否进行了分析,这一系列的准则使得合并会计报表具有了科学性、可操作性。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取得了相应的进步,产品也更具创新性,在构造设计安排方面,特殊目的主体会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况,与此同时,对特殊目的主体进行评测的合并范围也将越来越困难。
主观因素是会计确认工作中的一大障碍,将造成会计报表出现差异化问题。使资产的流动性提升是原始权益人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目的,因为这样可以使融资的成本得到降低,依靠表外融资活动使财务报表的结构得到优化,同时还能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提升。而这也使得资产证券化在交易结构方面,最核心的步骤就成了发起人向SPE进行资产的转让。那么,做转让的资产是否属于一项担保性质的融资,留在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里面,还是应被看做是一项销售业务于原始权益人的报表里面终止确认,对原始权益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很大,也决定了原始权益人应不应该依靠资产证券化工作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SPE的相关合并范围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使得计划的财务目标得不到实现。一般来说,在资产证券化交易的过程中,SPE和发起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非常紧密,而资产证券化会计里面的一个难题就是SPE应不应该合并到原始权益人的财务报表里面。使原始权益人的资产组合得到分离就是SPE设立的目标,即让会计、法律方面的“真实销售”以及原始权益人的财务目的得到实现。倘若SPE被看作是发起人的分公司继而合并到原始权益人的财务报表里面,那么,两个不同的独立法人就变成了一个经济体,使得一个经济体内部的经济交易取代了两者之间的交易,在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一定要作抵消。这样一来,就没有符合证券化资产的最初目标,也无法完成“真实销售”了,因为在合并以后,不管SPE以及原始权益人两者原来的报表是怎样确认的,对合并报表来说销售和融资产生的结果都不会带来什么影响。
对会计计量里面的公允价值进行确定工作是不太容易的,而这也就使得报表披露的差异变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等准则对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标准做成了相关要求,要其应用到公允价值,不过却没有说明当公允价值无法进行确定时,将作出怎样的会计处理。资产证券化会计计量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也就是难以对公允价值进行确定。倘若仅仅对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参考借鉴,在资产证券化的业务里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使用传统成本法对公允价值的金融业务进行确定,就会导致计报表的披露信息出现问题。
使金融风险率增大的一项原因就是对表外披露的不重视。一般来说,依靠财务会计报告才可进行会计信息的披露。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利润表是构成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部分,做补充工作的则是会计报表的附注,因此“表外披露”和“表内反映”也就产生了。因为会计工作计算和确认的成果就是表内信息,所以在很多人看来相比于表外信息,表内信息更为重要。但我们切不可忽略表外披露的作用,这是由于表外融资业务中的风险难以进行估测,并且极有可能变成表内风险。但一直以来表外披露都没有受到重视,就使得披露资产有许多缺失,也使金融的风险增加了。
我国当前的资产证券化还处于发展时期,一些情况例如报酬分离、资产管理权等还没有发生,所以在会计确认方面,需运用到以分析报酬、风险为主的办法。另外,还有金融合成分析方法,就是对金融资产转移方面的确认问题和金融资产本身进行区分。如果对被转移的资产作后续涉入则被我们称为后续涉入法,与被转移资产有关联的资产就需要进行担保融资的处理了。
在2003年,FASB发布了相关的合并标准,对合并的范围进行了确定,从中我们可知在SPE的合并问题上要充分对资产证券化里的预期报酬和风险进行考虑,而不仅仅对控制权进行强调。一般来说,享有大部分预期报酬、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实体才有资格对SPE进行会计合并。另外,如果SPE里的大部分报酬都被某一企业享有了,而另外一个企业则承担大部分的预期风险,那么主要承担风险的企业就成了对SPE做出会计合并的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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