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虽然国家加强了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定了众多的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但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依据仍然不够健全,实际操作性也比较差,尤其是在评价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性时更是如此。比如:效益性评价可以分别从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三方面来做,但是对技术效益的评价基本已经超出了审计人员的知识范畴,同时对社会效益的评价又以定性类描述居多,这些都给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随着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筹措的科研经费的大幅增加,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监管等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逐渐显现出高校内部审计对科研经费监督的有限性,本文分别从审计客体、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审计时间五个方面进行研究,探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内部审计实务中面临的难点。
科研经费在管理中会直接涉及到科研部门、财务部门、课题组及项目负责人等客体,从一定程度上看,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也是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实践中,这些客体之间的责任界定不清晰,权责相对混乱。
比如在对经费使用过程的审计中,实质上只是侧重于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忽视了对其合理合规性的审查;再如在对与科研项目有关合同的审计中,实质上仅停留在对合同本身形式的审核上,忽略了对其实质性的检查。
据笔者了解,在高校中一般只是对纵向科研经费进行重点审计,对横向科研经费和学校自筹经费的审计项目还不能完全展开。目前科研腐败中多为通过签订合同资助科研的形式,收取回扣、转移国家资金,审计范围狭窄使得大量资金游离于审计监督之外,造成经费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国有资金流失。
大多数高校习惯项目结题后再进行审计,即使为满足课题必须的结题要求进行的内部审计也是一种事后监督,然而,在项目的前期需要对经费预算等进行事前审计,在项目的实施中需要对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事中审计。综合来看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风险性等安排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体现内部审计的连续性和服务性。
高等学校在构建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中,应结合科学发展观、审计免疫系统论、增值型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理论等新理念,并在了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中的难点和实践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审计工作中需把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从内部审计体系架构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本文从内控制度审计、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科研项目资产管理审计、科研经费效益审计四个角度进行探讨。
无形资产范围内,内审部门应重点关注科研工作成果类的管理,审查科研成果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或办法明确无形资产的归属、入账等。总之,高校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可以促使相关行政部门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科研成本和科研成果回报两大类,即投入科研经费、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高科研管理效率、产出科研成果等;主要审查科研成本结构(如管理费、人员费、业务费、设备费、材料费等所占比例)是否合规,科研资源配置(如课题购置的科研设备有无重复购置、闲置不用)是否合理,科研成果产出(如科研推广情况、转化转让情况、科研论文发表级别及数量和获奖情况)是否高效。
审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建立一套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实现用制度建设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同时,明确学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等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职责与权限,使制度为科研工作顺利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保障,做到用制度管使用、管事和管人,不断促使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固定资产范围内,内审部门对利用科研经费购置取得的资产应审查它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按照申报、审批、购置和验收等制度进行采购,是否统一纳入学校管理、账实相符,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用于科学研究,是否存在重复购置、效率低下、闲置不用的浪费行为,结题后学校是否及时收回设备、统一管理调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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