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生产的指导思想是要进一步强调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统一,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道路。由于广大农民缺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强烈意识,因此应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介绍循环经济的知识,加强宣传引导,使他们尽快树立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其在我国的发展。具体的建议如下:
本文选自:《中国热带农业》本刊以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的大政方针和热作产业政策;积极传递热作科技、开发、贸易信息;大力推广热带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努力促进热区间的经验交流与合作;正确引导热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宗旨,以权威性、综合性、指导性、实用性为特色,着力搭建热带农业信息交流的平台,精心编织热区内外广泛联系的纽带,努力成为联结政府与热区的桥梁。
首先科研工作者要认清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现实意义,并从科学的角度清晰地阐述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以及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从而为具体开展循环经济的操作方案提供理论支持。
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针对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板报等多种传播媒介,使广大农民更深刻的认识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以及由此带给农民的好处。从而使农民树立绿色消费、创新生产的观念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价值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在农业税收制度方面,继续推进新的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全国免征农业税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则应在加大农民补贴制度基础上制定新的政策,使农民能更多地享受到政府的待遇。因为由于农业环境污染导致的农药残留、农产品质量下降等问题的根源不是农民喷施农药,而是农药不符合一定的标准,所以环境污染税的主体应是生产农药的企业而不是农民本身。因此要向达不到环境标准的生产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企业收取环境污染税。
增强政府及企业与广大老百姓的联系,政府及企业应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引导公众树立新发展观(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新价值观(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我们维系的生态系统)、新生产观(尽可能利用可循环再生资源代替不可再生资源,利用高科技投入来代替物质投入)和新消费观(绿色消费,限制一次性产品消费)。
在农村金融制度方面,调整和改革国家的财政分配结构,使之向农业和农村倾斜,从而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安排、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同时积极运用补助、税收等多种经济杠杆,引导并鼓励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并适当的安排有关生态农业的专项资金,以开展技术培训、生态建设规划、小型试验示范活动、经验交流等方面的补助。对于规划中所选定的项目,各级政府及各地银行在资金上要有选择地给予一定的必要支持。另外,要立足本地,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地筹集可促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要不断增加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事实上,近些年来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农业和农村发展,对农业和农村上的投资力度也不断地加大。但是随着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因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继续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发展循环经济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最终通过政府、企业以及农民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资金投入的稳步增长。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因此技术创新是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向农业循环经济过渡的关键因素。这就需要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如环保,科技部门牵头,以支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技术为重点,进行科研项目的立项与招投标,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机构的力量开展科技攻关,用科学技术推进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积极开展沼气生产、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立体种养、生物防治农作物病虫害、节水农业、太阳能利用等已有技术的创新与推广;同时应充分考虑农业规模化、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趋势中出现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大力加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
为此,一要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
我国农业科研人员不足,人员知识水平不高,是制约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农业循环经济人才。二是完善农业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体系。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并完善其推广体制,以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推广体系,千方百计地增加农业科技的投入。我国现阶段投入在农业上的科研经费远远不足。而这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就要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方式,走市场化道路,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各层次的力量加入到农业科技投入中来。调动人员从事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或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的示范和技术推广作用。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了19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30多项行政性条例等。这主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但其中的一些内容也是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为了更好的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这就要求我们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制定出一整套有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诸如农产品价格、土地承包、农业信贷及税收政策等,从而调节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刺激农民自觉地发展循环经济。
政府需加大对已制定和即将制定的有关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一方面要通过广泛的宣传,使这些法律法规为民众熟知,从而深入人心。
同时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民众自觉地守法,同时也能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保证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
另外,也要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法》及各类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要结合我国已经制定的《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农业经济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尽快地制定出一部科学、针对性强同时可以规范和引导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农业循环经济法》。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各类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例如:食品安全、绿色农业生产管理、清洁生产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从本质上说,农业循环经济其实是生态经济,这就要求发展农业经济时要遵循一定的生态规律,进而寻求农业和生态环境间的和谐发展,如:运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将种植业和牧业、林业、渔业以及相关加工业有机结合在一起,建立一种相互促进、利用及协调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向人们提供各种绿色食品和其他生物资源,实现农产品生产的高效、优质、低耗。另一方面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建立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中小型生态农业园。具体说来,有四种模式可以在不同的地区推行:(1)以鱼塘为中心的生态园;(2)间作不同作物、种养相结合的生态园;(3)山林基地种养相结合的生态园;(4)以沼气为核心、种养相结合的生态园;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要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及培训的力度,尽快地把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培养成高水平的新型农民;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以实施农村实用型人才的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生产经营的能手,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尽快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同时,也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个支持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到农村就业;督促城市下岗、退休干部以及科技人员到农村服务。只有这样,才可以为农村提供新的力量,推进农村体制改革的发展,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尽快地适应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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