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幼儿同伴关系的早期研究与人们对幼儿的仔细观察密切相关。在人们没有意识到儿童的思想过程与成人之间有很大的不同时,儿童常常被称为“小大人”,随着对儿童心理健康和行为发展的重视,幼儿同伴关系的研究也有了重大的突破与进展。
首属群体理论:首属群体是个人直接生活在其中,与群体成员有充分的直接交往和亲密人际关系的群体。如家庭、邻里、儿童青少年的友伴群体等。它是个体最为直接的社会现实,也是对个体社会影响最直接的来源,对个体的社会化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两种不同性质人际关系理论:儿童与他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分为两类,垂直关系和水平关系。垂直关系主要是指儿童与成人如父母、老师等的关系,其性质具有互补性,即成人控制,儿童服从;儿童寻求帮助,成人提供帮助。主要功能是为儿童提供安全和保护,促使儿童有良好的环境去学习知识和技能。水平关系指那些与儿童有相同的社会权利的同伴关系,其性质是平等和互惠,主要功能是给儿童提供学习技能和经验交流的机会。在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中,水平关系要比垂直关系对儿童的影响更为强烈、更为广泛、更为深刻。
重要他人理论:重要他人是指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具有重要影响的具体人物。在互动性重要他人中,即在日常交往的过程中认同的重要他人,主要包括家长、老师、和同辈伙伴等,随着儿童年龄阶段的变化,其主导类型大致上是沿着家长—教师—同辈伙伴—无现实存在的重要他人这样一个演变趋势而逐渐发生变化的。这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的作用在逐渐减弱,同伴的影响在逐步增长。 可以把同伴关系分为三类:一种是很受欢迎的,可以称之为社交明星,这种类型的儿童为以后良好的社交关系以及身心健康铺平了道路;一种是被忽视的,这种儿童经过一定的培养教育有很大可能重新融入集体,成为受欢迎的儿童;最后一种是被拒斥的儿童,这种儿童容易产生适应性问题,易与群体分离,应引起关注。
学前期的儿童开始能够进行思想交流,分享有关活动的知识,参与一些假装性质的游戏,并且能够与同伴商议一些游戏的规则进行一定的游戏建构活动。进入小学后儿童,同伴关系对儿童的影响会越来越突出,同伴群体有了共同的目标,出现了同伴之间的选择性,同伴之间的友谊变得更加有意义,这对以后儿童人际关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定型或者是预示作用。
在整个童年时期,同伴相互作用的基本趋势是:从最初简单的、零零散散的相互作用逐步发展到各种复杂的、互惠性的相互作用。婴儿早期的同伴交往大致经历三个过程:第一,幼儿的交往更多的集中在玩具和物品上,是以“客体为中心”的交往阶段;第二,幼儿开始对同伴的行为作出反应,称为“简单交往”阶段;第三,同伴间的行为开始出现互补、模仿等,称为“互补性交往”阶段。
同伴关系能促进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相比亲子交往同伴交往对儿童的社会交往技能要求更高,更能锻炼他们的社会适应性。人们早期常常误以为儿童在3岁以前是没有或者极为缺乏同伴意识,因为这个年龄的儿童几乎没有同伴,注意力集中在玩具身上,其实不然,新生儿的哭声会引起其他在场婴儿的哭泣,这已经是一种同伴关系的萌芽。同伴之间的交往没有权威性,处于平等地位,让婴幼儿更为自由和随意,因此,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对婴幼儿社会交往能力以及适应能力、身心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应培养儿童良好的人格品性,这是同伴交往的基础。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为促进儿童形成良好的品性做出表率,那些受欢迎的儿童一般具有性格开朗、善解人意、举止端庄的品性。父母应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孩子真诚、善良、热情、守信等良好的心理品质,不仅要以自身良好的品行感染孩子,而且要对孩子表现出来的良好行为和情感给予正面强化,不要事事以孩子的意志为转移,以免形成“自我为中心”的思想意识。
其次,家长应积极创设条件,鼓励孩子与同伴交往,帮助孩子建立广泛的同伴关系。不同年龄的同伴对孩子的发展有着不同的作用。大孩子懂得的知识多一些,孩子不仅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更多的知识,而且可以体会到与哥哥姐姐交往时的角色意识。与较小的同伴交往,他又成了“带头人”,一方面要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哥哥姐姐的身份,学习照顾较小的同伴,另一方面要发挥自己的领导才能,说服年幼的伙伴服从信任自己。对于孩子交往中的冲突,家长要放手让他们自己处理,不应庇护自己的孩子,必要时应及时给与正面引导。
此外,家长要多表扬那些符合社会期望的好行为如合作分享行为。充分利用看电视、看书与别人一起玩耍的机会,及时发现可供孩子模仿的榜样,利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幼儿与同伴积极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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