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院政工办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以人才强检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强检步伐,以“引才、育才”并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解决番禺检察工作面临的上述“案多人少”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带动番禺检察工作创新,推动我院建设可持续发展。
一、“引才、育才”并举,始终走人才强检之路
(一)引才:拓宽视野广纳贤才
制定检察人才计划。四年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加强对各类检察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扶持,检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逐步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储备,使检察队伍的层次结构逐步纳入一个科学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
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从岗位实际需要出发,严格坚持交流条件,把好进人关,积极引进急需的人员。在区委和广州市院的组织和领导下先后从其他兄弟院和政府部门引进12名检察人才。同时,向外输送人才6名,并已多数都走上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岗位,真正实现了人才既能“引进来”,也能“走出去”。
公开向社会招人才。择优招录应届毕业生,改善队伍年龄和学历结构;同时重点选拔法律、计算机等专业人才,改善队伍专业结构。四年来,先后通过招录引进的法律、计算机、中文等专业人才10人,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人才结构,如今,这一批人现已逐渐成长为所在部门的业务骨干。
(二)育才:营造氛围加强培训
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营造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健全自律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严格执行制度,在严管的同时在目标确定、制度建设、体制建设上、在关心爱护干警上、在促进干警发展成长上体现“厚爱”。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深厚的检察文化底蕴激发人才工作活力。始终用番禺区检精神凝聚人、哺育人,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举办业务讨论会、派员参加上级院辩论赛等形式,力争实现每个干警都会办案、会写作、会管理、会驾驶。
以老带新,结合工作实际培训。针对检察人才办案经验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采取“一对一”的传帮带方式培养。确定部门负责人和经验丰富的干警骨干对检察人才进行一对一的传帮带,通过言传身教的“老”方法,引领他们快速成长。
抓好干警日常的教育培训工作。首先,政工办按照省市院对干警教育培训的要求,在2011年初制定了《番禺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方案》,细化检察人才教育培训安排表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坚持以会代训,多元化对检察人才进行政治、业务培训。
二、坚持“人尽其才”,推动全院建设持续发展
(一)用才:优化配置人尽其才
一是改善办公条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深知,要想建设一支强而有力、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没有完善的硬件设备是不可能实现的。我检察院近年来不断加强检察机关的基础建设,近几年共争取近三千万资金改善了院里的办公办案条件,为检察工作营造高效快捷的工作环境,增加检察干警从事检察工作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提高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改善福利待遇。要创造条件,争取支持,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完善的解决了干警们的后顾之忧,使我院干警能够将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以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新成效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强动力。提高检察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从政治、工作、生活上主动关心人才,不断创造出与人才相匹配的知识与科技含量高的岗位,为人才成就事业铺路搭桥。
三是创建良好内部环境。检察文化建设是推动检察工作的精神动力。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为检察工作营造和谐的环境。加强人际交往关系的正确引导,在机关内部努力构建关系融洽、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通过营造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聚合人心,形成合力,促进工作。
四是不断创新和完善内部人才奖惩机制。对于在工作中业务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干警,我们形成了一套严格的任用制度,同时,对于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态度有所偏差的人员,我们适时的安排对其进行培训以及思想教育,力争建设一支素质过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检察队伍。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提高人才效能这个核心要求,我院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确保各类人才各展其长、各得其所,以此留住、用好人才。
(二)选才
一是建立健全选拔评价机制,在发现人才上狠下功夫。在领导人才培养上,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对青年人才培养通过公开选拔,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选为中层副职压担子培养。现在全院中层干部全部具有法律本科学历,较好地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造就一支生气勃勃,有闯劲、有能力的骨干队伍。
二是强化干部交流调整,丰富人才阅历,增长干警才干。对在同一科室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分期分批地进行部门交流;对成长经历较为单一的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别丰富其工作经历;对优秀年轻干部,有目的地为其搭建平台,通过交流拓宽视野,增强历练,加快成长步伐。
三是科学选拔任用,激发人才队伍活力。近年来,我院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自2007年以来,我院已从优秀中层干部中选配2名副检察长、1名纪检组长,向外输送1名副处级领导,增配3名检委会副处级专职委员、6名检委会委员;积极开展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先后选任近30名中层干部,进一步激发了队伍的活力。
三、狠抓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监督制约体系是必不可少的。检务公开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要形式。检务公开加大了检察宣传力度。把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置于当事人、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能够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严格执法、文明办案。
内部监督更需加强。建立和完善案件回访制度、检察职业道德卡制度、干警公务活动廉洁监督卡制度、专案跟踪监督制度等,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和约束,做到警钟长鸣,未雨绸。定期不定期对院风院纪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督查,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同步跟踪监督。其次,对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重点调查干警有无吃拿卡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违纪现象。再次,应对干警定期进行廉政登记调查,并将廉政调查情况,案件回访情况登记造册。作为干警评优的依据,以督促干警公正执法的意识。
勇于接受党委和人大的监督,凡重要工作都应该及时向人大报告,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不定期的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并对检察工作进行评议。通过各方面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会有明显的提高。
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工作还有许多,如深化竞争机制,狠抓大局意识和养成正气等,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及整个素质建设,检察队伍就会以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
正是有了以上促进检察队伍建设的举措,我院分别于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在广东省基层检察院考核中总分名列第一。继2008年荣获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后,2010年再度获评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在2011年更是获得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全国首批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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