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外汇管理局做出了很多措施,以期改善这一困境。例如,外汇管理局2010年8月27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的通知》,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这个通知决定自2010年l0月1日起,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四个省(市)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
1994年1月1日起我国企业收付汇实行银行代客结售汇,也就是说,企业接收的外汇,需经过银行,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以兑换成人民币。这样的外汇管制制度有利有弊,对企业的弊端就是贸易中的收付汇期限延长从而加大外汇风险,以及手续复杂化导致的成本加大。鉴于此,放松外汇管制,有步骤的结束购汇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我国已经开始借鉴日本的经验,我们知道,日本一直以来都在执行“藏汇于民”政策,积极向“私人债权大国”转型,日本的官方资产只占其对外资产比重的17.6%。相比我们国家,作为世界第一大债权人,却仅仅是一个“官方债权国”,企业和人民无权支配外汇,无法享受高额外汇储备带来的利益却要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和弊病。
主要政策内容包括:第一,外汇局在严格审核企业资质的基础上,核准境内企业在境外开户,该境外账户用于存放境内企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并用于货物贸易和部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以及经外汇局核准或登记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第二,外汇局对境内企业存放境外资金总量实行规模管理;第三,简化进出口核销、联网核查等业务操作,实行企业和银行事后报告制度;第四,外汇局对境内企业境外账户收支实施非现场监测,对异常情况实施现场核查。该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是完善现行贸易外汇收支管理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减少企业收付汇的繁琐程序,降低手续费用,缩短时间,而且对于参与国际市场程度较高、集团化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可促进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此外,在促进人民币自由兑换,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征程上,我国也做出了很多努力的。例如自2010年8月19日起,公布人民币对林吉特汇率中间价。以及自2010年11月22 Et起,公布人民币对卢布汇率中间价。渤海证券宏观分析师杜征征表示,人民币国际化,应该是分步骤进行。
我们要先实现人民币区域化,使人民币成为区域主要结算货币。即先是马来西亚和俄罗斯,然后再推进至整个亚洲区域以及最终成为世界性主要结算货币之一。
这些仅仅是一个初步的探索,放松外汇管制的道路还很长,它带来的非法外汇交易等负面影响也需要我们逐步消化,但是逐步从有严格限制的人民币可兑换过渡到较宽松限制的可兑换,再到基本取消限制的可兑换,最终实现包括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内的人民币完全可兑换是我国汇率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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