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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年网络文化管理模式

分类:教育职称论文 时间:2014-09-23

  摘要:网络文化中自我的解构不是真的听不到声音或者表达,而是身份得到不肯定、信息获取没效用、话语权丧失或者微弱、迷失于偶像崇拜或者意见领袖、在秩序面前碎片化式的无力、仅存于关系与“他者”对应。梳理原因,重建“自我”,主要应从社会环境、网络平台和个人认知等方面着手。

  一、青年网络文化现象中的自我解构

  1.“屌丝”的自嘲与逆袭

  “屌丝”源于2012年百度贴吧里对“李毅吧”李毅粉丝的恶搞与嘲讽,原意是“矮穷丑”的人,和“高富帅”相对。后来这个词被网络泛用,它体现了网络文化最核心的精神——自嘲。“屌丝文化正是这样一种以自嘲来消解正统的解构文化……他们只能采取自甘平庸、自嘲的态度来消解个体难以解决的现实压力,以取笑高富帅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张扬自我的立场获得自身存在的意义与合法性。”“屌丝”逆袭是指小人物经过奋斗成为大人物,在这里展现了一种逆境中奋起的精神,有励志的意味,也在某种程度上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2.“草根”的弱势与崛起

  “草根”最早流行于美国,是指同主流、精英文化或精英阶层相对应的弱势阶层。这里说的“弱势”,既指阶层地位的弱势,又指话语权的弱势。但随着网络的发展壮大,“草根”及其所创造的文化正在越发形成影响。正如DoNews创建者刘韧在其博客《草根的感激》中说的一样:“草根是相对的。”有一种说法——“合群之草,才有力量”。这句话有两种解释:第一是不要孤芳自赏,要主动合作;第二是人多力量大,强调团队合作。也正是这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强生命力和遍布每一个角落的广泛影响力,使得优秀“草根”代表崛起。

  3.信息的湮没与筛漏

  在网络传播中,扑面而来的海量信息刺激了受众对信息的欲求,个体作为信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容易在“污染信源”和“滥用信息”中解构自我。尼葛洛庞帝说,网络时代的根本特征是“真正的个人化”,那么对于团体、组织或国家而言,我们必须把他们看作是“每个人”的相加(复数),而不是只有一种性格的整体(单数)。在“复数”中突出“单数”的存在,信息的筛漏起着甄别、契合的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人能有效、有针对性地利用信息,凸显个人存在,而不是亦步亦趋、泯于众人。

  4.社交的陌生与熟悉

  随着网络交际平台的拓展,我们惊异地发现,在越来越多圈、群的链接互动中,个人的孤独感愈发严重。Walther研究发现,在网络的匿名性和去抑制性环境中,人们的表达会更直接和无所禁忌,更容易吐露个人内心的情感,网络使得人们能够揭露自己长期隐藏于心中的秘密。但也正是网络与现实的反差,很容易造成现实的感情匮乏。网络社交群体的出现有弱化孤独的作用,但也同时消解了“自我”的角色界定,毕竟社交中的个体需要得到肯定与认同。“网络媒介既能够创造出共享和归属感,也能产生排斥和疏离感。网络族群集合了一些网民的‘共性’,这恰恰是进行社会区隔的重要条件。”

  5.娱乐的迷失与狂欢

  社会娱乐化的倾向在网络中表现得更加明显,“泛偶像化”现象正以惊人的速度席卷年轻人为主的网民的精神世界。在一个跟风、追潮的趋势下,“偶像”从原来青年自我崇拜、自我认同的一种独特方式演化成急功近利、浮躁焦灼、信仰危机、认同缺乏的“代名词”。特别是“网络红人”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普通网民的心理需求,特别是满足了青少年群体追求自我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消解或削弱了传统榜样和文化偶像的影响力,对青年群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产生影响,而其中“众人狂欢式的集体生产令主体消亡”。

  二、青年网络文化现象中自我解构的原因

  在一个强调“个性”的趋势下,在一个突出“自我”的背景下,或囿于社会规范要求,或囿于个人趋众心理,人们总是在不自觉中将“自我”在网络文化中解构,这也造成了网络文化表面繁荣、利益趋同的环境,将“自我”消解,从而形成“痛并快乐着”的信息诉求、意见表达、利益追求、价值认同的循环怪圈。

  1.内在原因:社会伦理规范与个人道德操守的悖论

  网络伦理规范体现了伦理价值、网络规制、言论控制、产权维护、隐私保护、安全意识六大主要方面,可在实际的网络运用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个人道德操守远远达不到这个规范要求。人在根本上是一种精神性存在,作为这种精神存在最重要的表征,就是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但是如果放任不管,网络文化中便会充斥威胁、恐吓、憎恨、诱惑甚至恐怖等不负责任的言论。这些都会对青年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在国外,有的人因为维护人权不愿意政府介入网络管理,而是聘请社会私人机构,但是后来发现私人机构技术解决的方法有时比政府还要严格,最后还是回到让庞大的社会体制来管理的模式。由此可以得出,社会伦理规范与个人道德操守的博弈就在于谁的空间更多一些,谁的话语权更大一些,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结果是由于个人道德操守的问题,引发更为严格的管理,从而使得自我的体现更加弱化。

  2.外在原因:意见领袖、初级群体与个体的悖论

  拉扎斯菲尔德给“意见领袖”这样定义:“在每个领域和每个公共问题上,都会有某些人最关心这些问题并且对之谈论得最多,我们把他们称之为‘意见领袖’。”他们代表着群体中最活跃的那部分人,并试图影响群体中的另一部分人。“初级群体”是指个人交往中最亲近和最重要的群体,如家庭、朋友、同学、同事等。按照拉扎斯菲尔德的观点,初级群体由于人际关系的覆盖面广、成员间的亲密关系可以起到心理维系、意义解释和价值参照的功能,而且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活跃的人可以影响不活跃的人,这样初级群体就成为施加影响的桥梁。我们看到,不管是“意见领袖”还是“初级群体”,他们都会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能力、关系对所接触范围内的成员形成影响,目的是在多样化观点或理论中寻求统一,而青年由于各方面的积累和经验还不够,往往容易在网络崇拜与盲从中丧失自我,如知识积累的不足使得青年人分辨网络是非方面有待加强,生活经验的不足使得青年人对待网络舆论方面有待提高,身份地位的不足使得青年人左右网络意见方面有待提高,关系的不足使得青年人参与网络互动方面有待提高。由此可以看出,意见领袖、初级群体与个体的博弈就在于谁的话语权更大一些,谁的影响力更广一些,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结果是由于个人的综合能力不强,导致“大V”的强势、舆论的主导,使得自我的声音更加微弱。

  3.实像原因:主旨要求与碎片诉求的悖论

  这里所说的“主旨要求”是指教育对人的引导,或者说对角色的规定和指导。但在实体社会中个体有很多角色,个体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位置上,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不断获得相应的身份。因此,身份成了个体社会属性的标志,是社会期望在他身上的反映。“当个体依照社会对他的要求去履行其义务,行使其权利时,我们又称他是在扮演一定的角色。”从教育的视野来看,主旨要求需要对各种角色进行规范管理,使每个人的自我塑造向着积极向善的、促进人的健康发展的方向努力。但是,网络起到了对传统教育中形成的主体进行解构,并重建自我的作用。在网络中,“主体的消失意味着人我之间对立的消解,网民不是一种实体的存在而是关系集合体的存在,其多重自我中的每一个都不可能单独存在,他永远是处在与自己的其他自我以及其他网民的关系之中,是关系网络中的一个交汇点。主体的消失意味着‘零散化’,自我零散成碎片,人也非中心化地没有了自己的存在,无法感知自己与现实的切实联系,无法将此刻和历史乃至未来相依存,无法使自己统一起来,这是一个没有中心的自我,一个既有多种身份却又是没有身份的自我”。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教育的主旨要求在于秩序、完整、仪式和统一,而网络使得个体在关系中趋于碎片化、多角色化,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结果是由于碎片化的个体无法形成合力,并在教育时空错位、主客体混淆的背景下,自我只能存在于“他者”里。

  三、青年网络文化现象中自我的重建

  1.网络文化的规范和身份地位的转变需要社会环境的资源支持

  在理查德?斯皮内洛看来,文化规范“完全关联和依赖于特定的社会环境或文化环境”。“内在于人性、对人类繁荣必不可少的知性之善,在规范网络空间方面起着结构性的或者指导性的作用”,而“道德应当是网络空间的终极管理者,为个人行为和组织政策划定边界”。由此我们要大力提倡网络规范建设,还要将网络文化建设置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下进行,将网络文化建设作为影响青年教育的重要环节,明确青年是网络伦理的主体,注重对他们开展心理调适,“积极倡导鼓励他们走出自我的束缚,与人交往,与人为善,与人互助,从而在其中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获得自我的价值满足感,就可以形成自己的社会支持系统,很大程度上会弱化对网络虚拟人际交往的依赖,不至于模糊‘自我’的本来角色”。身份地位的转变需要社会提供青年人上升的空间和渠道。“屌丝”的转变需要社会政策的支持、平台的搭建加上个体的励志,不断催发网络正能量,从而形成网络文化教育的新素材,而这种转变也势必在话语权、意见表达等方面融入更多的声音,使得事件或现象表述更为客观。

  2.克服“自我”的异化和重构自身的行动模式需要网络环境的平台支持

  网络社会中人的异化生存状态,是指网络已然不需要依附于人自身,但是人却依附于自己创造出来的网络。在这个过程中,自我被异化,主要体现在:信息的泛滥与虚假消解了人们对于真理知识的追求;网络传播中海量信息的强烈刺激和“身体缺场”的交流方式导致传统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约束力,受众的欲望失去了控制,进而出现种种失范行为;网络对人际关系、阅读方式、思考特性以及生理结构和心理感应产生多种消极影响。这就需要建设有效的网络信息平台,对非法信息坚决处理;需要建设良好的网络社交平台,规范诚信交往;需要建设健康的专题平台,做好舆论导向;需要建设畅通的服务平台,发挥个体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参与性。青年的网络参与和表达有助于其在现实行动层面获得更广泛、更迅速的影响,他们能够熟练运用媒体工具、制造舆情影响、产生舆论压力,对社会互动和社会参与起到直接的干涉和影响,达到前所未有的参与深度。

  3.意见的表达和主体的凸显需要自我认知的智情支持

  作为独立的价值,意见表达自由一方面可以促进并提升个体自治的境界和水平,另一方面又可以发展个体的各种能力。意见的表达不仅是自我实现的理想平台、身份建构的强大武器,还是政治参与的有效手段。“个体需要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个体还需要表达自己的欲望、传递自己对周边事物的看法以及与自己的同类进行沟通。从这个角度来讲,表达首先是一种存在方式。”要想全面、准确地表达,需要依靠自身的正确认知、智力支持和情商配合,才能够明是非、辨善恶、知荣辱、懂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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