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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新发展措施有哪些制度

分类:管理论文 时间:2014-09-11

  摘要:从全球来看,中国在出口方面的成功是很多国家所不能接受的,因为这威胁到了这些国家的就业。谈论竞争和市场的好处是一回事,而对于在市场游戏中失败的国家来说又是另一回事了,在很多地方,保护主义情绪开始抬头。

  诚然,中国已经积累了上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足够应对任何危机。然而,汇率的提高仍然会对农村产业造成不利影响,会加大城乡收入差距。中国的出口产业可以经受得住汇率增长,但中国要面对进退两难的局面:如果中国要通过人民币升值和补贴农业来抵销美国和欧盟提供的补贴,就必须动用教育和医疗等其他发展目标所急需的资金。此外还需要通过出口税等其他手段来修正贸易失衡,而且不能同时加大城乡差距。

  为什么要提出出口导向型增长的概念

  人们自然要问,为什么出口带动的增长模式能够在中国和其他很多东亚国家起作用?是否有其他方法来满足它的需求?

  出口带动的增长之所有重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它为创新提供了基础。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不仅仅体现在资源上,也体现在知识上。工业部门的规模越大,知识的转移规模就越大。在一个行业学习到的技能会逐步转移到其他经济领域。

  其次,出口存在激烈的竞争,而竞争能够激发提高效率和创新的热情。要取得成功就必须遵守国际标准,要确保整个经济链条都能获利。

  第三,在发展初级阶段,生产能力可以超过消费能力,或者更准确地说,可以超过所生产的特定货物的需求。虽然很多家庭和公司都存在隐性的需求,但这些隐性需求只有在这些家庭和公司可以获得信用支持时,才能转变为有效需求。但在发展初期,信用评价体系和信贷合同执行体系等金融制度(以及配套的法律条件)还不健全。向外国消费者提供信贷往往比向国内消费者提供更加容易。

  的确,近年来我们看到中国已经有了卖主融资业务,也就是卖家能够借钱给消费者来购买其产品。

  到了今天,出口带动型增长所起到的功能可以用其他方法来实现。中国正在建立广泛的自主创新体系,不再依赖进口进行学习。中国已经建立了活跃的内部竞争机制,例如乡镇企业和其他经济单位之间的竞争。我们的确需要有强有力的竞争法来保证国内竞争保持活跃,而且中国应该提防那些主张树立“全国标兵”的人,树立这种全国标兵会损害国内竞争。

  最后一点,中国在创建强大的国内金融体系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在这个阶段,为快速增长的国内信贷提供资金应该不成问题,特别是住房贷款和抵押债务等方面。但是,扩大消费的主要障碍并不是缺乏信贷,而是缺乏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网络、一个强大的公共医疗系统、一个有效的社会安全系统和良好的全民教育。“预防性”储蓄压制了消费。这些改革会带来双重效益,不仅能够使中国摆脱对出口的依赖,而且能够提高生活水平。

  减少对出口的依赖当然可以通过扩大投资来实现,但对于中国如此之高的投资率来说,现在的问题不是投资水平的问题,而是投资的配置问题。我们的担心是一些不当的奖励机制的存在--一些地方部门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投资,这样既能创造就业机会,又能给自己带来收入。特别是在房地产方面,存在投资者只注重短期资金收益而不关心长期回报的现象。

  创  新

  新经济模式的核心是创新--用更少的资源以更高的效率创造更高的价值。创新是一种内在的东西,是将资源向研发倾斜,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努力学习如何在“一线”进行生产(即所谓的“最佳做法”)。但是,和所有资源一样,投向研发的资源也是稀缺的。我们可以将研发重点定位在不同目标上。不幸的是,西方公司的研发重点是减少劳动力的投入,而在减少环境影响方面投入得太少。这里的问题是创新的社会回报和私人回报是不同的。

  例如,西方的高工资意味着通过减少劳动力投入获得高回报。即便是在失业率很高的国家,在节省劳动力方面的技术投资也很大,这进一步恶化了就业形势。对劳动力节约型创新的偏重造成了很多国家面临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如果生产率每年提高5%,那么每年的产出增长必须也保持5%才能确保稳定的就业。诚然,对于工业部门的企业主来说,高失业率还有一个好处:庞大的失业大军能够压低工资水平,从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然而,要创建一个和谐社会,就必须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来适应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对城市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更高,因为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高工资并不是件坏事,发展的全部目的就是提高劳动者的福利。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是更深层次的。我们常说,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下创新体系的核心。但是,专利制度对创新的奖励并不很好地与社会回报相匹配。对创新的边际社会回报是让创新成果更快地产生实用效益。而专利制度是要将(临时的)产权授予第一个发展一种创新方法的人(更准确地说就是授予专利权)。

  能够解释这种效益低下的高额成本的唯一理由是可能存在巨额的获利潜力。但是,如果不很好地设计知识产权制度,成本就会高出收益。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如果设计不当,甚至会阻碍创新。现今美国的问题就是它的知识产权制度妨碍了创新。在美国这种情况很普遍,对此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于美国知识产权制度进行改革的争论。对于其他国家,至少应该认识到,从某些企业领导和政府官员那里听到的冠冕堂皇的话并不能真正反映经济学家和学术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界人士的想法(这里所说的法律界人士并不包括受雇于公司的律师,他们已经从现行制度下获得了够多的好处)。

  每个国家都必须有一个能够适应自身实际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个制度必须调整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而具体的方法则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正因为如此,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内,要求发展中国家推行一种发展导向型知识产权制度。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知识差距。而如果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不当,会使得缩短差距的目标更难以实现。问题的关键是,在世界知识产权协议 (TRIPS)的影响下,很多国家正在采用美国式的知识产权制度,但这种制度不仅难于适应美国的情况,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更不适用,特别是在美国自己都还在适应阶段。

  一个设计良好的创新体系是由一套手段组成,包括政府资助的科研(支持各高校、专业实验室甚至公司的研究)、奖励和专利制度。奖励制度应当对具有高社会价值的创新提供重奖,例如疟疾等重大疾病的治疗方法,而对模仿型药品提供小的奖励,这样任何人都可以获得知识。当然,专利制度也是一种奖励,是一种变相的垄断权奖励。但是,专利制度的设计目的是限制知识的使用和提高价格,奖励制度则是借助市场经济和竞争的力量来尽量降低价格、鼓励知识的更快传播,使得更多的人能够享受知识所带来的好处。

  中国在制定创新制度时需要更多地注重奖励制度和政府资助下的研究,而少注重专利手段。因为创新应该更侧重于更广泛的社会目标。我已经谈到,应该把创新重点放在减少环境敏感型资源的投入,而不是减少劳动力投入。而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应该吸取美国知识产权制度不理想的教训,不要再重蹈覆辙。例如,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程序性问题(应该对专利申请案进行置疑),要认识到事实上存在专利权授予过度的倾向。对于申请专利的个人而言,总是要谋求获得专利,试图把知识的公共占有属性部分归己所有;而对专利进行置疑的目的就是保护公共利益,将原来属于私人领域的东西转化为公众可以获得的东西。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置疑不足的问题,而这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程序设计来解决。

  通过以上对创新制度的简单讨论,我们阐明了中国发展新模式的若干重要主题。第一,要取得这种新模式的成功,就必须认识到中国目前追求的目标和一般市场经济之注重GDP增长的目标之间存在重大的差异。同时还需要认识到,即便就具体目标而言,西方的市场模式往往归于失败,而且不同西方国家采取的方法也各不相同。西方国家的那些特别关注更广泛社会目标的人往往自己就对某些特定的制度安排不满。

  第二,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可能有“走遍天下皆真理”的政策,把美国模式(例如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照搬到中国是错误的。对于别人的经验,总是需要消化后再吸收;而往往由于情况和目标不同,所采取的制度安排也就有很大不同,所以单纯模仿美国模式是不行的。

  第三,很多关于制度设计问题的讨论(如知识产权制度)都没有事先吃透西方国家相关制度的实际特点和运行方法,而只是凭着理论上的理想模式进行判断,例如某些极端团体可能鼓吹的那些制度版本,而实际上根本没有付诸过实践。产权总是受到限制,总是伴随着责任。例如,一个人如果拥有一块地,就有责任确保它不被用于堆放有毒垃圾,如果堆放了有毒垃圾而造成地下水被污染,那么这块地的业主就有责任清理这些垃圾,即使这些垃圾不是他自己制造的。权利和责任之间的平衡,以及社会对权利和责任进行制约,是产权制度安排的设计者应当考虑的核心问题。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仅仅简单地说我们必须保护产权,是难以搞清楚我们需要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

  我们必须设计出有助于中国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制度和政策,这是成功的关键。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在这里只能再通过几个例子加以说明。我们首先来谈一下创建宜居城市的问题,这个问题我已经多次讨论过。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人口将移居到城市,而城市的设计会对生活质量、总体经济效益和增加对环境的影响等诸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不会造就宜居城市的。对于某些政府官员和私营企业主来说,在城市扩建和城市空间规划中存在一种固有驱动力,而这种驱动力是有悖于创建宜居城市原则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必须采取措施,必须对土地使用模式的长期后果有个清醒的认识;今天所做出的决策(例如路网的设计)将对未来几十年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二点是我长期以来关注的问题--国家信息系统的设计。要确保经济的正常、高效运转,就必须有通畅的信息流,但市场本身存在系统性的问题。个人往往不愿意披露相关信息甚至更糟,提供虚假信息。我针对虚假信息对现代经济的正常运行所造成的问题进行了很多理论性研究。我强调了良好会计制度的重要性,以及某些利益冲突所带来的危险(例如不当的股票期权奖励方式的不利后果)。最近我在研究机构内部和公共领域出现的信息问题。政府也需要有良好的信息支持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在政府官员方面,也存在不愿意披露真实情况的问题,既不愿意向大众披露,也不愿意向有关部门披露。当然我们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律来避免利益冲突。成功的私营部门管理者已经认识到多种信息渠道的必要性,而在公共部门也是如此。活跃、负责的新闻媒体可以成为一个有效的信息渠道。为此,必须有获取相关信息的路径,这正是知情权法的重要性所在。

  结  论

  我认为,中国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而在新的形势下需要一种不同的模式。正因为中国的国情和其他国家不同,中国所采取的模式自然有别于其他国家。

  30多年前,中国走上了崭新的改革开放道路。所谓“摸着石头过河”,中国的政策重在实效。讲求实效的作风是中国取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可以说中国已经过了河的一半,河对岸已经清晰可见。很清楚,市场经济有很多不同的表现形式--也就是河对岸有很多不同的登陆点。中国已经意识到,选择的方向不同,结果也会大相径庭。中国选择什么样的市场经济,将会影响到它创建什么样的社会。

  正如中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要创建一个与中国具体实际和价值观相符的市场经济,就必须有一套全新的经济模式。中国的“十一五”规划已经反映了这种新经济模式。在本文中,我试图列举出这种新经济模式的一些经济基础,以及这些经济基础对政策和制度设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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