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作者参评正高职称时,都会困惑专著的第二主编是否有用、第二作者能否用于评正高,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一疑问。
评正高职称,不同省份、不同系列的职称评审要求存在差异,部分地区评审标准宽松,部分则极为严格,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的要求也会有所调整。
下面为大家列举几种常见的评正高职称(专著 + 论文)要求,供参考:
一、A 档(要求最高)
评正高职称时,不认可任何专著成果,即便为专著独著也无效。评审核心仅认可论文,具体要求为:SCI一区、二区论文2篇,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2 篇,或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部分单位的要求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这类要求常见于211/985高校、一二线城市三甲医院等单位。
二、B 档(要求较高,略宽于A档)
评正高主要以论文为核心评审依据,具体要求为:SCI一区、二区论文1篇,或SCI三四区论文2-3篇,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3篇,或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部分单位会适当提高要求。

可以认可专著成果,但有严格限制:需为百佳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且必须是独著,字数不低于20万字;或作为主编参与编写规划教材,方可用于评审。
这类要求常见于部分211高校、优质双非本科院校、市级三级医院等单位。
三、C 档(要求适中,多数普通作者可达到)
评正高对论文要求进一步放宽,具体要求为:SCI论文、核心期刊论文、EI论文1-2篇,对SCI期刊分区无额外要求。
对专著要求为:需为专著独著,字数不低于20万字,对出版社级别无限制,即可用于评审。

这类要求常见于民办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优质中小学、市级非三级医院、部分央企国企及事业单位。
四、D 档(要求宽松,略宽于 C 档)
评正高对论文数量要求进一步降低,具体要求为:SCI论文、核心期刊论文、EI论文1-2篇;或国家级期刊论文2篇;或指定目录内期刊论文2篇,满足其一即可。
对专著要求更为宽松:可为专著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需满足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或参编部分占专著总篇幅的一半以上,对出版社级别无任何限制。

这类要求常见于高职院校、职业学校、大部分中小学、多数央企国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
五、E 档(要求最宽松)
评正高对论文无核心要求,仅需1-2篇省级或国家级期刊论文,即可满足论文评审条件。
对专著要求最为宽松:专著前三主编均可用于评正高,对出版社级别无任何限制,无字数额外要求。
这类要求常见于部分国企、部分事业单位等。
以上五档为评正高职称(专著 + 论文)的常见要求分类,划分较为粗略,因各地、各系列职称评审差异较大,但整体均在这五类范围之内。

结合上述五档要求不难看出,仅有要求最宽松的E档,专著第二主编才可用于评正高职称;而目前多数单位的评正高要求集中在C档和D档,因此,专著第二主编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用于评正高职称。
需特别说明的是,本文所提及的专著,均指国内纸质书号专著,需具备正规CIP号和ISBN号;电子书号专著不在本次讨论范围之内,不可用于正高职称评审。
此外,即便处于同一省份、同一系列职称评审体系下,不同单位的内部竞争程度、人为因素等,也会影响最终评审结果,因此不可仅依据官方评审文件准备成果。
内部竞争激烈的单位,建议在评审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多准备1-2项成果,提升评审竞争力;竞争程度较低的单位,可按照评审文件最低要求准备,但需留意评审文件的动态变化,原则上不建议仅按最低要求准备,避免因评审标准突然提高,导致前期准备的成果无法达标,影响评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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