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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双通讯作者:第一与第二通讯作者的区分准则

分类:论文发表指导 时间:2025-11-13

  当学术论文中存在两位通讯作者时,第一与第二通讯作者的界定需遵循学术惯例、贡献程度及期刊规范,具体区分规则如下:

第一与第二通讯作者的区分准则

  一、以署名顺序为基础依据

  学术领域普遍以署名位置作为通讯作者排序的核心参考,署名靠前的通讯作者自动被认定为第一通讯作者。例如,若两位通讯作者分别位列作者名单的第三位与第五位,则第三位署名者即为第一通讯作者,第五位为第二通讯作者,这一规则在国内外期刊中均具有广泛共识。

  二、以贡献程度为核心标准

  从学术贡献本质来看,第一通讯作者通常在研究的关键环节承担主导作用,包括研究方案的创新性设计、核心实验的指导与把控、论文整体框架的搭建及内容审核等。若两位通讯作者在研究全流程中贡献均等,可标注为“共同通讯作者”;但在职称评审、成果认定等实际场景中,多数机构仍会优先认可署名顺序在前的通讯作者。

  三、以规范标注为重要支撑

  通讯作者通常通过特定符号(如“*”“#”等)在作者名单中标识,论文脚注需明确说明符号对应的作者身份及职责。若两位通讯作者贡献有别,脚注中可分别阐述各自负责的研究环节(如“*为第一通讯作者,负责研究设计与论文修订;#为第二通讯作者,负责数据验证与成果转化”);若确认为共同通讯作者,则需标注“co-corresponding authors”,清晰传递贡献均等的信息。

  四、以期刊要求为刚性约束

  不同期刊对通讯作者的数量及排序有明确规定:部分期刊支持并列通讯作者标注,部分则限定仅能有一位通讯作者,还有期刊要求补充通讯作者贡献说明。研究者在投稿前必须仔细研读目标期刊的“作者指南”,确保通讯作者的标注方式符合期刊规范,避免因格式问题影响稿件审核。

  五、需重点关注的学术注意事项

  成果认定需契合单位政策:多数高校、科研机构在职称评定、科研绩效核算中,仅将第一通讯作者纳入有效成果,第二通讯作者常不被认可,研究者需提前查阅本单位的成果认定文件。

  合作前期明确权责分工:多通讯作者合作时,应在研究启动阶段协商确定贡献边界与署名顺序,形成书面共识,避免后续因排序问题产生争议。

  严守学术诚信底线:通讯作者署名必须与实际贡献匹配,严禁“挂名通讯”“荣誉通讯”等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署名的真实性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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