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文件下来后,大家通常关心的都是哪些人可以参与职称评定,而往往忽略了哪些人是不支持参与职称评定的。可能有人觉得不符合评职条件的人员不就是不能参与职称评定的人员吗,这没有错。但是,除了达不到参评标准的作者外,有些人员也是无法参与职称评定的。本文学术顾问就给大家介绍介绍:
有下述情况人员是不在申请职称之列的:
1、离休的人员:有些作者可能离休了但还未获得所在行业最高职称,这种情况是不再允许申报职称。一般评职是在离休之前,要知道离休前的职称与离休后的待遇是直接持钩的,比如:某某离休前的职称是副高教授,那么离休后只能享有副高教授待遇;若是离休前是正高教授,那么离休后就可以享受正高教授的待遇,正高级教授要比副高级教授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所以,要想提升个人职称级别,建议在离休前。
2、公务员,其中包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是无法参与职称评定的。公务员是执行职务职级制度,而评职制度要事业编制才能申请。
3、工作上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是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包括事实上没有违反规定,但调查结果不明的情况),这些人员只有在处分或者相关的调查结束后才能纳入晋升考虑的范围。
4、专业不一致(除相近专业外,像:审计师和会计师),就比如:教师评工程职称是不行的。
除上述人员外,要想顺利参与职称评定需要满足评职的所有要求才行,比如:工作年限、个人学历水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关于学术成果要求可在本站查找相关要求)等。考虑评职要求并非全国统一,这里就不过多介绍了,具体以单位下发的评职文件为准,比如:成都市建筑专业职称要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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