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员流动非常大,工作更换也比较频繁。前段时间有作者咨询我们在线学术顾问:之前在A城市申报的职称,现在在B城市工作,想知道职称异地是否认可。据学术顾问所知:是否认可要看两地是否有职称互认相关规定,如果有就是认可的。反之,是不认可的。那怎么看职称异地是否认可,下面学术顾问以四川和重庆为例给大家分享关于职称异地互认可细则,希望对大家评职有所帮助。
四川省人社厅与重庆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就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包括持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等。
为深入贯彻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川渝人社合作职称互认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加速人才流动、减少重复评价、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两地经济协同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四川和重庆两地人社携手推进如下职称互认:
持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照川渝两地现行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择优自主聘任(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互认工作,由各市(州、区、县)有关部门或企业,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参照执行。
川渝两地实行自主评审的地区(单位)在其职称评审权限范围内,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自行开展聘任(用)或制定具体互认办法。
不同地区评职政策不一样,建议大家以当地的评职政策为准。想了解更多地区关于职称异地互认方向的资料,可以咨询在线学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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