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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确保实现“四翻番”

分类:管理论文 时间:2021-08-06

  实现“四翻番”是省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仅就4个指标增长的数据概念而言,“四翻番”的年均增速要求并不高(见表1)。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未来几年,无论是发展环境、发展阶段还是发展动力,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各种因素交错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实现“四翻番”对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质量、转型的速度、效益的提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难度不可低估。唯有通过“倒逼”,加快产业结构、城乡结构、人口结构、收入分配结构、要素结构的调整,打好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组合拳”,才能确保“四翻番”目标的顺利完成。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确保实现“四翻番”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形成高附加值、高劳动生产率、高工资支付水平的产业结构,是实现“四翻番”的根本途径。

  产业层次低是困扰浙江发展的“瓶颈”,突出表现在:

  一是产业附加值低。工业增加值率反映工业生产的附加值和质量效益,2011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为19.3%左右,低于全国平均(22.3%)3个百分点,也低于同期山东(21.4%)、广东(22.8%)、江苏(23.2%)的水平(见表2),而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工业增加值率均在45%左右。无疑,提升产业附加值将是GDP实现翻番的重要抓手。

  二是劳动生产率低。我省劳动生产率低是与产业结构、技术装备、市场营销模式等密切相关的。2011年我省全社会劳动生产率(GDP/就业人数)为87964元/人,仅为上海的50.6%、江苏的85.2%,不足美国和日本的15%、韩国和台湾的1/3。尤其是工业更低,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4.8万元/人(见表3),仅为全国的70%左右、江苏的65%、山东的60%、上海的55%,仅为美国、日本的20%和25%。预计到2020年要实现GDP翻番,按就业人数4000万人计算,则全社会劳动生产率需达到14万元/人(2010年价格)左右。

  三是工资支付水平低。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我省低劳动生产率、低产业附加值的产业结构只能维持较低的工资水平。2012年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约为40087元,其中制造业平均工资仅为36854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美国(44500美元)、日本(41000美元)、韩国(22000美元)差距甚远。2011年我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分别为65.7%和52.6%,从走势看,两个占比呈“一降一升”趋势,综合分析,若2020年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分别按60%、56%计算,要在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则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需达到90000元(2010年价格)。因此,提高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关键。

  围绕“四翻番”的目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着力点,一是加快推进“腾笼换鸟”,逐步淘汰一批产业附加值低、劳动生产率低、工资支付水平低的产业,谋划和布局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择优发展石化、钢铁等基础性工业,打好以治水为突破口的转型升级攻坚战,争取到2020年形成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14万元/人、工资支付水平达到9万元的产业结构。二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努力实现“八倍增、两提高”,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三是着力打好一批“组合拳”,全面推行“机器换人”,抓个转企、企上规、规改股、股上市,推进减员增效、减能增效、减耗增效、减污增效,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争取实现工业增加值率每年提升0.3%—0.5%的目标。四是加快推进企业的组织形式、商务模式、营销模式创新,鼓励中小企业推进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扶持总部型企业发展,着力培育名牌、名企、名家。

  二、加快城乡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引导城乡人口合理流动,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是实现“四翻番”的最大动力。

  城市化拥有巨大的内需潜力,农民转为市民的过程意味着内需的扩大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据测算,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至少可新增投资需求10万元以上、消费需求2万元。根据《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2020年城市化水平将达72%、常住人口将达5800万人,预计将新增715万城镇人口,由此可新增7150亿元投资需求和1430亿元消费需求。根据2006—2011年三大需求平均贡献率(消费48.2%、投资46.4%)测算,仅城市化就可增加GDP4000亿元,对GDP翻番贡献率达18%左右。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城乡人口结构变动对城乡居民收入翻番将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反映的是4450户城镇居民、4700户农村家庭样本数的收入平均水平,似乎并不受城乡人口结构变化的影响。而我们要追求的是城乡居民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收入增加。从实际情况看,随着农业转移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其对城乡居民收入的影响日益凸显。对于城镇而言,短期内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水平难以跟上城镇平均水平;对农村而言,转化为城镇居民的农业转移人口往往是农村居民中的高收入群体,这批人群的转移会在短期内降低农村居民的总收入水平。因此,如何在提高原有城镇人口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对冲农村人口进城后的收入差距,弥补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下降,是实现“四翻番”需要破解的重大现实问题。

  不考虑城市化因素,静态分析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翻番要求,2013—2020年年均需增长7%和7.5%。考虑城市化因素,即考虑我省还有400万左右农村人口要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对冲影响,城乡居民收入要实现翻番,则年均增速需达到7.9%,远高于静态分析时的增速要求。

  因此,挖掘城市化巨大潜力,破解农村人口转移带来的收入对冲问题,是实现“四翻番”的关键。一是要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优先抓好中心城市,提升设区市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加快培育小城市和中心镇,促进城乡一体化。二是要着力破解“城市病”,全面实施“三改一拆”、城市治堵、“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提升城乡生活品质。三是要突出产城融合,把城市化与工业化、信息化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四是要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五是以城市化为依托,增强投资的有效性,促进消费升级,努力实现投资与消费的有机结合,持续释放内需潜力。

  三、加快人口结构调整:通过治小、治散、治污推动低端产业的整合和转移,加快推进“机器换人”,控制外来人口无序过快流入,是实现“四翻番”的重要手段。

  外来常住人口的急剧增加,是近年来我省人均GDP从各省区第一位下降到第三位的重要原因,因此控制常住人口规模是实现“四翻番”的重要因素。“六普”显示,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中的省外流入人口为1182万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21.7%,与2000年相比,增加了813万人,相当于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外来人口增加数的1.26、1.39、1.67和7.52倍,特别是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5.6%。低层次产业对低成本劳动力的需求、基本公共服务相对做得好、对外来人口管控比较宽松,导致了这10多年我省外来人口急剧增加。

  假设未来8年我省常住人口继续保持现有年均增长70万人左右的规模,要实现人均GDP翻番,GDP需年均增长8.6%以上。而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环境、我省所处阶段,预期未来经济增长将围绕着增长中枢8%上下波动,显然现有外来人口增加的趋势和规模,足以影响“四翻番”目标的实现。反过来测算,假设我省未来经济增长按8%推算,要实现人均GDP翻番,则到2020年常住人口规模要控制在5800万人以内,年均增长需控制在40万人左右。如要提前一年实现,则常住人口需控制在5378万人,比2012年减少近100万人,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控制外来人口无序流入,留住一批、提高一批、引进一批、转移一批,是我省实现“四翻番”的重要前提。一是要加快实施“机器换人”,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从总量上减少对一般劳动力数量的依赖。二是要抬高企业准入和岗位准入“两个门槛”,加快推动低端产业的整合和低端劳动力的转移,鼓励和引导来浙务工人员“带业回乡”、“返乡创业”,尝试开展“以业控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引导部分外来人口回流。三是要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高端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释放人力资本的“红利”。

  四、加快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提高一线劳动者收入,提高财产性收入,提高创业性收入,努力实现“两个同步”,是实现“四翻番”的关键所在。

  从我省发展趋势和基础看,GDP和人均GDP是“追兵渐近、标兵渐远”,但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12年和28年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因此在实现“四翻番”过程中,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在全国领先位置应是我省的主攻方向,这是最终体现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标尺,是群众观点的最终体现,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底线。

  回顾2000—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仅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3年快于同期GDP增速。同时,还必须看到,上一个十年我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9.7%和7.9%的增速,是在同期GDP年均增长12.4%的基础上实现的。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进入中速增长阶段,潜在经济增长率可能保持在8%左右,如果保持收入分配结构不变,按照上一个十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低于GDP2.7个和4.5个百分点计算,则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速仅能达到5.3%和3.5%,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难度很大。

  因此,按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同步的要求,必须在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加快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当前,我省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居民收入增长远滞后于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的增长。2011年与2000年相比,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95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0.65倍,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仅分别增长2.72倍和2.42倍。二是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偏低。2011年全省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为40.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列全国各省市区第25位,比2000年降低8.6个百分点,低于欧美和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10—15个百分点。三是财产性收入比重偏低。2012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46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24%。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不含土地征用补偿收入)546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3.75%。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有着巨大的增长空间。

  据测算,劳动者报酬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47和1.05,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按55000元和24000元计算,全省劳动报酬需达到2.4万亿元左右(2010年价格),即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要实现翻番,劳动报酬占GDP比重需达到43.6%,2012—2020年需年均提高0.3个百分点。

  因此,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一要提高一线劳动者收入。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稳步增长的内生机制,力争到2020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达到43.6%。二要努力缩小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通过改革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三要提高财产性收入。积极拓展城乡居民投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鼓励金融创新,不断为城乡居民提供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的投资品种,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探索农居房产权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要增加创业性收入。鼓励自主创业,特别是创办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加快推进“电商换市”,努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浙落户创业,培育更多的“草根老板”。

  五、加快要素结构调整:以腾笼换鸟、空间换地、水环境治理、节能减排为突破口,提升传统资源产出率,有效集聚创新资源,是实现“四翻番”的重要保障。

  相关期刊推荐:《政策瞭望》(月刊)2003年创刊,是由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委政策室主管的一本紧贴党的中心工作,关注浙江法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介召浙江各级各部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综合性刊物。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通过要素的粗放投入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若继续保持这一模式,2020年实现“四翻番”,相应的资源要素保障也须翻番,这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增长模式,资源要素环境都将无法支撑。

  一是能源供需矛盾突出。2000—2012年我省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长8.8%,到2012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1.81亿吨标煤,单位GDP能耗0.55吨/万元,在全国各省区处于先进水平。根据预测我省“十二五”能源需求仍将保持5.7%左右的年均增速,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有可能达到2.89亿吨标煤,而国家下达给我省的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只有3.3%,与国家下达的能耗总量、万元GDP能耗“双控”要求相比,我省能源结构必须在未来几年有较大的调整。

  二是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达2500万亩,耕地红线到2020年为2836万亩,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测算,全省建设用地的增量不能超过288万亩(规划指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难度越来越大,未来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2012年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为19.6万元/亩,根据“亩产倍增”计划,即使将建设用地增量全部用足,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GDP也需达到32万元/亩,才能满足“四翻番”的要求,土地粗放低效利用现状亟待改变。

  三是融资供需矛盾突出。到2012年末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为5.95万亿元,贷款余额与GDP的比值为1.72,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倍,分别为江苏的1.71倍、广东的1.46倍、山东的2倍。2000—2012年我省贷款余额/GDP比值增长近1倍,无论从绝对值还是增速上,都明显高于国内绝大部分地区。一方面,反映单位贷款带来的产出是明显偏低的;另一方面,也反映浙商跨省投资活跃,导致资金大量流出。尤其在近年来出现不良贷款率不断攀升的局面,反映出我省的金融生态已经遇到较为严峻的挑战。假设我省贷款余额与GDP比值保持在1.72的水平,2020年GDP要实现翻番,信贷规模预计要达到13万亿元左右,2013—2020年年均增长10%以上,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近期央行采用“盘活资金存量”应对“钱荒”,向市场传递了强化对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信号,靠传统信贷规模不断扩张支撑经济增长的模式显然将难以为继。

  四是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我省人均水资源量为1760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我省总用水量为223.2亿立方米。根据国家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到2015年我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29.49亿立方米,2020年为244.4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到2015年要比2010年下降27%。据水资源压力预测结果,“十二五”末我省水资源供需缺口达到32.7亿立方米。水资源问题将成为我省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难题。

  因此,实现“四翻番”必须加快资源要素配置结构调整,提升资源产出率、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一是要提升资源产出率。要大力推行“空间换地”,提高现有用地容积率,盘活存量用地。强化“以亩产论英雄”导向,节约集约利用新增用地。二是要强化节能减排“硬约束”。要以水资源管理“三控”、能源“双控”目标为抓手,把扩大有效投资与“腾笼换鸟”、淘汰落后产能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环保标准、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差别电价水价等新机制,倒逼企业技改和产业升级。三是要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积极开展与能源富集省区的能源合作,进一步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促进消费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四是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化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争取在地方金融制度创新、民营银行发展、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引导金融业加大对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切实维护我省良好的金融生态。

  当前,我省已经进入唯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城乡结构、人口结构、收入分配结构和要素结构有新突破才能促进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充分考虑到多种因素叠加可能对实现“四翻番”带来的挑战,既要充满信心,更要未雨绸缪,使“四翻番”建立在产业结构、城乡结构、人口结构、收入分配结构、要素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基础上,着力打好转型升级的“组合拳”,才能真正打造浙江经济的升级版。——论文作者:谢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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