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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业科技计划管理创新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为例

分类:农业论文 时间:2021-07-26

  摘 要:根据省情、农情有序推进省级农业科技计划管理创新,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也是进一步释放农业科技创新活力的现实需求。文章以 2007 年设立的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为例,分析总结 10 年来该项目在管理创新方面的探索与成效,指出该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标高质量管理要求提出了优化省自主创新专项的过程管理、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及提升项目稳定支持水平等对策,以推动省自主创新专项进一步实施。

省级农业科技计划管理创新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为例

  关键词:省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创新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做出了战略安排,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新时代。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是重要手段。因此,要更加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1] 。

  近年来,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在区域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江苏、广西、湖北、山东等省划拨专项经费来设立省级层面的科技计划项目,期望通过长期稳定的投入支持、具有自身特点的科技计划管理方式,持续转变农业科技创新方式,不断释放创新活力,实现农业科技与经济的紧密融合[2] ,探索出一条自主投入、自主管理、自主创新、自主发展的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之路,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为区域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支撑保障。

  因此,分析总结这些省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可以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为全国其他地区进行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的设立与管理创新提供重要的经验借鉴与启示。文章以江苏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自主创新专项”)为例,系统总结自主创新专项设立以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依托单位在自主创新专项管理创新方面的实践探索和典型经验,系统分析自主创新专项管理创新所带来的务实成效,并对标放活机构、放活人才、放活成果等高质量科研管理的要求,分析自主创新专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亟待改进和优化的地方,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思路、方案和建议,以期为全国其他省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创新提供重要参考。

  1 自主创新专项管理创新探索分析

  为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有效提高江苏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引领江苏现代农业转型发展、提档升级[3] ,江苏省于 2007 年正式设置自主创新专项,通过列入财政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给予稳定支持。 10 年来,根据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经费投入、组织管理、科研立项、绩效评价等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很多管理经验和做法在全国省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树立了标杆,也在放活机构、放活人才、放活成果和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实质进展。

  1.1 资金投入管理 10 年来,自主创新专项的财政经费支持金额从 2007 年的 1 500 万元逐年增加到每年 1.1 亿元,先后累计投入财政资金 9.7 亿元,经费资助的领域由最初的高效设施农业逐步调整到大宗农作物、蔬菜园艺、植保、农机装备、休闲农业等 17 个领域,总立项数为 1 865 项。从资助对象来看,自主创新专项从 2007 年仅依托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进行管理,资助对象也仅限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相关研究所和专家团队,调整到向全省涉农科研机构、教学单位全面开放。在投入重点上,2007 年,自主创新专项投入重点主要集中在开展高效设施农业领域的技术攻关,以解决江苏设施农业产品外来、技术外来的问题,满足江苏省迅猛发展的设施农业科技需求。自 2009 年起,自主创新专项开始设立重点和一般项目,形成了“单项技术突破和多项技术集成攻关”同步发展的局面。2010 年,自主创新专项又向基础性研究领域和示范应用领域延伸,项目类型调整为品种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自由探索性项目,从而实现科技工作的全覆盖。自 2012 年起,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施农业“五大工程、十大计划”,省财政厅吸收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类项目管理经验,又在原有项目类型基础上,增设产业体系类项目[4] ,整合资源,聚力聚焦解决江苏现代农业急需解决的难题。2015 年,围绕产业布局,加强科技与产业融合,解决产业问题,自主创新专项主管部门对其结构进行重大调整,设立了重大科技问题、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与重大产品或装备创制类项目,整体布局自主创新专项研究领域[5 (] 见表 1)。

  1.2 科研立项管理

  1)围绕重大需求确定指南。依据江苏省农委、江苏省海洋渔业局代表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江苏“十三五”农业重大科技需求,直接根据重大科技需求确定项目申报指南,避免专家编制指南带来的“专家偏好”、“单位偏好”以及脱离生产实际等弊端。例如,将需求中提出的“以赤霉病防控为核心技术的小麦区域化高产技术方案”、“稻麦两熟制周年高产平衡技术方案”等直接作为项目指南,2015~2017 年已立项支持 16 项,平均资助强度在 1 000 万元左右。

  2)强化企业等技术用户参与。凝聚项目团队力量,提高科研水平,加强为产业服务的能力,实现项目负责人由“单兵作战”向“团队协作”的转变,2018 年自主创新专项明确要求重大科技需求类项目(除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外)、产业链项目必须与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联合申报,且企业需按不低于省拨经费的 30%落实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拨付至项目牵头承担单位),2018 年自主创新资金共立项 117 项,其中,企业牵头承担、参加的项目有 39 项,落实自筹经费 2 192 万元,开展科教单位和企业的实质性合作,提高企业在项目参与过程中的话语权,加强企业与科教单位的对话。

  3)实行重大项目专职化管理服务。为更好地提高项目质量,打破不同研究室、不同学科、不同单位的项目参加人员的合作壁垒,近年来,专项办要求重大科技需求类项目、产业链项目申报时需明确行政协调人,技术负责人统筹协调项目的管理和技术路线。另外,为把项目负责人从烦琐的财务报账、年报工作、日常管理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搞研究,重大项目和产业链项目须指定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各 1 名,有效提高了项目负责人的科研效率,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团队支撑。

  1.3 验收评价管理 自主创新专项的设立就是围绕解决产业的实际需求,3 类项目分别以形成整体技术方案,要求其具备列入省级及以上主推技术的条件、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或商业模式,以及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为主要考核指标。不再单纯地把论文、专利或培养研究生数量等作为项目考核指标,更加关注项目各类产出与项目的相关性和对项目创新性、先进性的支撑度;突出整体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要求基于实施全过程,进行投入产出数据收集统计,并开展成果收益分析和经济可行性分析,从源头确保项目成果能迅速转移转化。总体来说,自主创新专项在验收评价管理创新探索方面,一是实现了评价方式由最初的数论文、专利向解决产业实际问题转变;二是实现了评价主体由同行专家向核心示范基地用户转变;三是对于优秀项目及团队建立持续资助机制,营造项目结束后团队不散、研究不止的氛围,以高质量的科研项目推动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

  相关期刊推荐:《农业科技管理》(双月刊)创刊于1982年,是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农业科学技术刊物。主要刊登作物育种、耕作栽培、植物保护、土壤肥料、畜牧兽医、果树园艺等专业的科学论著、试验研究报告、推广技术、农业科研动态及国外农业考察报告等。刊载文章科学性和实用性强,取材真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炼,图表清晰,计量标准,编排规范。

  2 自主创新专项管理创新的成效分析

  2.1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促进了农业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自主创新专项紧密围绕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需求,针对畜禽养殖业转型、农产品安全与加工水平低、农业生态环境恶劣等问题,从优质粮食作物、特色多效园艺、绿色高效生产新技术、高效多元种养新模式等方面着手,为高效设施农业发展提供品种支持,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提供技术支撑,为农产品安全生产能力的增强提供技术保障。

  2.2 以科技规律为遵循,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自主创新专项以遵循科研规律、尊重科技人员的创造为宗旨,变科技管理为服务创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人财物”充分发挥作用。首先,改变了项目经费的拨款方式,2007~2014 年自主创新专项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统一管理,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报账,2015 年以后,项目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划拨至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到牵头承担单位报账。其次,下放项目经费变更权限, 2015 年以后,项目经费调整由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审批,报送专项管理办公室备案,明显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2.3 以成果产出为重点,形成了协同创新组织机制近年来,自主创新专项以江苏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为载体,根据项目类型,整合全省范围内的优势农业科技资源协同攻关,其中,重大科技需求类、产业链项目需项目首席专家跨单位、跨学科、跨团队根据任务要求组建技术、产业经济以及企业、基层推广等团队,各团队围绕拟解决的技术瓶颈分配任务统筹开展科研工作。经统计,截至 2018 年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共培育出省级及以上审(鉴)定农作物新品种 415 个,获得品种权 167 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1 054 项,软件著作权 151 项;获得农兽药证书 34 个;制定标准 850 项;获得国家科技奖项 29 项,省部级奖项 89 项;发表 SCI 论文 947 篇。成果累计应用面积超过 1 733.33 万 hm2 ,新增综合效益 300 亿元以上。

  3 自主创新专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专项结构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自主创新专项设立以来,对大宗作物、病虫害防控、栽培技术等方面投入的科技力量较多,但现代园艺、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信息技术、设施装备等科技力量投入较少,结构布局需进一步优化[6] 。 3.2 经费的弹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 号)、《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 号,以下简称“省科技创新 30 条”)的要求,自主创新专项的经费管理仍需进一步在经费调整上给科研人员松绑,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度。

  3.3 稳定支持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国家及省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后,科研人员争取国家和省科研项目难度有较大幅度提高,也进一步提高了自主创新专项的立项难度,为了获得自主创新专项的资助,存在科研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而变换科研主攻方向的现象,这不利于系统开展科技创新、科研积累和成果积淀[7] 。

  4 加强自主创新专项管理创新的对策

  4.1 贯彻落实好“省科技创新 30 条” 根据“省科技创新 30 条”的要求,同时,结合自主创新专项的特点,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专项的管理机制。一是精简自主创新专项的申报流程,建议将两轮评审调整为一轮评审;二是减少项目的过程检查,建议实施周期在 3 年以下的项目以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三是根据“省科技创新 30 条”的意见,加强自主创新专项的经费管理。

  4.2 进一步创新项目后评价机制 现有项目评价方式重点在项目执行期,项目结束后,不再对单个项目评价。建议进一步创新项目结束后的评价机制,如在项目验收通过的 3~5 年,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技术方案以及解决产业的瓶颈问题进行综合评价和再评价,对项目成果进行持续跟踪[8] 。

  4.3 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稳定支持水平 建议遴选一批科研创新水平高,尤其是对产业发展贡献大或支撑产业潜力突出的项目,给予 3~5 年的持续滚动支持,为科研人员营造潜心钻研科技、安心服务生产的氛围,使其能够坚持长期围绕一个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坚守一个科研方向,连续不断地做下去[9] ,确保农业科研的长期积累,既有助于孕育重大科技成果和重大突破性技术,也能确保有一支稳定的队伍长期跟踪和攻关农业生产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随时化解农业生产难题,全力支撑农业生产发展[10] 。——论文作者:罗海荣 还红华 武国峰 吴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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