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作为一个转型经济体,其具有较为明显的政府干预经济特征,这会显著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和产出绩效。对此,本文以2007-2017年上市企业数据为基础,分析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管理行为如何影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研究结果显示,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越高,则会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这种作用在较长的一个时间序列中会起到一个叠加效应。然而,不同属性企业在面对地方经济增长目标约束时,所展现出的绩效是有所差异的。从影响机制来看,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越高,一方面,会驱动地方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并导致产业结构的优化滞缓;另一方面,会驱使企业脱实向虚,从而导致有效生产资源被挤出,这都不利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本文还发现,地方政府激励结构显著影响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作用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路径和效果。本文可以为理解中国政府经济管理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并为政府制度优化和经济增长提供相关启示。
【关键词】经济增长目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
一、引言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长达40多年的时间里保持着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态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进一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提供了新的经验。这种经济发展奇迹,不仅得益于富有洞见的改革开放,同时也同中国独树一帜的政府治理体系休戚相关。在全球经济治理实践中,各国政府均把促进经济增长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对于中国而言也是如此。特别是在中国独具特色的“中国特色联邦主义”和“晋升锦标赛”的制度体制下,地方政府对于驱动地区经济增长有着近乎本能的浓厚兴趣。部分学者甚至旗帜鲜明地指出,当前的中国体制架构和激励制度是地方政府推动其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1]。其重要的特征事实是,中国自上而下的政府部门都会通过各种政策文件对所辖区域的经济进行管理。党的十二大至十八大所颁布的施政纲领,均以“国民生产总值翻番”为核心要义,并将其落实在各层级政府的经济实践中。具体来看,各层级政府于每年年初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本年度的经济增长目标,并动员辖区内的资源为其服务。徐现祥、梁剑雄[2]就指出,在“层次分包”的行政体制下,中国的经济增长目标管理体系能将资源优先引导配置至能有效提升经济增长总量的项目上来,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中国长期以来的经济增长现实。特别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中国已经带动7亿多人口摆脱绝对贫苦,开拓了中国全面迈入小康社会的新篇章。
在经济增长目标管理体系下,无论是全国还是地区层面,经济的实际增速基本超越目标增速,意味着经济增长目标超额完成度较高。但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增速与经济质量间的相容性在某种程度上并不高[3],片面追求经济的高增速往往会衍生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社会性问题,进而降低经济发展质量及其可持续性。特别是当中国经济处于全球产业链重构、国内经济下行斜率增大等重要历史节点交汇处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就显得愈加迫切,在经济实践中将经济增速放置在一个较高的优先级上已显得不合时宜。党中央、国务院已充分认识到此问题,并在经济发展质量和经济发展速度之间做出了革故鼎新的权衡选择。党的十九大创造性地做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历史性判断,从而将工作重心转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上来,由此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政治激励制度转型的新格局。
微观企业主体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是驱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因此,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是: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目标管理体系是否能真正推动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以优化经济增长质量?二者之间是否存在逻辑自洽的关联和经济解释?这无疑都是非常有趣的研究议题。特别是,经济增长目标管理并非中国的特殊手段,纵观全球至少有49个国家和地区都采用(过)这种经济管理模式,其中不单有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不乏英、德等发达国家[4]。不难发现,这种经济增长管理是一种全球性的普遍政府管理行为,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就当前文献来看,学者们的研究大多集中于中国经济增长目标的制定和管理策略[5],以及地方官员特征[6]等方面,尽管也有文献关注经济增长目标设定对特定经济要素[7]的影响,但研究重心下沉至微观经济结构的研究十分鲜见,而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对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和传导机制进行深入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此外,诚然已有不少研究探讨如何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多集中于财税因素[8]、产业政策和结构[9-10]、贸易政策[11]等方面,鲜有从政治顶层设计等制度性层面进行探讨的文献。作为典型的“市场-政府”资源配置双轨制的国家,中国企业的经营活动必然会深刻受到政府的影响和作用。有鉴于此,本文旨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着重探讨“地区经济增长目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关系,为优化经济增长目标制度体系,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供合乎逻辑的经验证据与经济解释。
本文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与高质量发展纳入一个框架内,尝试找出两者之间清晰的内在逻辑关系。其中可能的创新点在于,第一,在现有众多有关全要素生产率影响因素的研究文献中,本文清晰地将宏观经济增长目标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及逻辑线条进行了刻画,对当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好的现实价值,通过“宏观-微观”的垂直研究范式,极大地丰富了转型经济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理论意义。第二,本文贯通了宏观至微观的数据,研究了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结构差异,并厘清了其中的传导机理,这与大部分停留在省级和市级的研究文章来说,其原始数据本身的定量思维,就具有一定的补充性和创新性。第三,从根植中国实践、讲好中国故事的角度而言,本研究已考量到政府经济治理工具中所天然具备的政府行为激励现实(政绩考核体系、“层层加码”、地方政府跟随策略等),从中国实际出发,进一步为地方政府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与地方政府行为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找到了实际佐证,并对这两种因素如何嵌合进而影响微观结构主体的创新行为开展了理论探讨。这将有助于在理解中国经济实践中一系列独特行为及其表现的同时,辅助政府部门提升决策效率,为更好地开展经济实践工作提供经验支撑,从而有效落实经济增长目标约束管理的预定目标。这对于持续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及完善经济管理制度设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言无疑具有高度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同时也能帮助其他国内外研究者更加深入地考量中国经济转型中的独特特征。
二、制度背景、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
在现行的纵向政治集权体系下,央地间目标函数相异特征十分突出。中央政府为降低央地间信息不对称以更好地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12],迫切需要构建一个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这之中,由于经济增长指标较为客观且更容易量化,自然而然演变成为一个典型的绩效考核指标。在此制度下,中央政府通过将经济增长与地方官员晋升挂钩[13],进而激励地方政府强化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关注度。在当前具体实践中,一方面,上级政府制定具有一定强制意义的经济增长指标,要求下级政府不折不扣地执行,并基于完成结果进行奖惩,具有一定“硬约束”意味;另一方面,在晋升锦标赛下,地方政府为传递其能力信号,以在同级别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往往偏向于主动在上级制定的目标上“层层加码”[14],具有一定的“软约束”特征,由此形成“为增长而竞争”[15]的政治格局。
在“为增长而竞争”的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特定经济增长目标,往往会强化对经济的干预偏好。这主要表现在:第一,争夺地区间经济资源。一方面,为更好发展辖区经济以在区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地方政府往往会通过各种财政补贴、外资超国民待遇等手段形成资源洼地,开展经济资源争夺战。另一方面,为降低本地区资源向临近区域外溢的程度,地方政府极可能采取市场垄断和分割等具有明显地方保护主义的手段[16],以阻断外地对本地区资源的虹吸效应。第二,加大地区内经济发展力度。遵循经济增长目标导向,地方政府会优先将资源配置至在具有“短平快”特征的经济项目上,而对那些具有长期现金流的项目赋予较低的权重偏好。第三,“经营”地区内微观企业。为推动地区发展,地方政府不但会从宏观和中观层面对经济施加影响,其还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介入辖区内企业的经营决策。部分学者也充分观察到地方政府“企业化”的事实,并将其形象地概括为“地方国家法团主义”[17]。虽然近年来随着中国政治经济制度改革深化,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已然逐渐淡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晋升锦标赛”的路径依赖下,地方政府仍然有着较强的影响企业运营决策的内生动机。
那么,随之而来的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在地区经济增长目标情境下,地方政府的经济目标管理是否能有效驱动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诚然微观层面已有大量研究表明,围绕特定的目标设定,个体有动机通过集中优势资源、促进技能跃升等途径[18],改善自身的经济效率。这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启发性类推逻辑:地方的经济目标设定理应会驱动政府对企业运营进行干预。但是,直接将微观个体的目标激励模式套用在宏观政府层面,可能会存在一定偏差。特别是,中国作为一个转型中的经济大国,有必要基于其独具特色的政治机制进行更为全面细致的深入分析和探讨。
从现有文献来看,徐现祥、刘毓芸的研究捕捉到了地区经济增长目标设定与实际经济增速之间的显著正相关关系,从而为目标激励驱动下的绩效改善提供了宏观层面的经验借鉴。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研究只基于经济增速维度进行分析,却并没有将经济增长目标与经济增长质量关联起来,由此所得出的结论和政策框架无法回答新时代情境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关切。特别是,地方政府出于向上级政府传递积极信号的原因,可能会选择主动调高经济增长目标。在经济增长目标约束性和资源有限性的矛盾下,为达到既定目标,地方政府可能会扭曲资源配置路径,乃至铤而走险对数据进行“注水”,这无疑会折损经济发展质量[19]。进一步地,囿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目标函数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使得央地代理人问题难以从根本上破解。这就意味着,在财政分权制度的驱动下,地方政府具备了同中央持续博弈的基础条件,自身的“经济-政治”偏好特征得以逐步强化。在特定情境下,面对上级政府的政策要求,低质量的“变通”执行往往演变成为地方的占优策略[20]。这就使得地方政府会聚焦那些能较短时间提振经济总量的项目,而对于较难量化的经济质量等指标则理性忽略,特别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周期内愈发如此。
具体而言,当地区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较高,可能会对微观企业运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其表现在:第一,地区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越高,地方政府越有动机对地方经济实行管理乃至干预,但地方政府的利益导向同辖区内诸多企业的发展目标往往存在不一致性,这种干预有可能会扰乱企业正常的经营路径,从而降低了其自身生产效率[21]。第二,地方政府并非完全的市场主体,对市场“供给-需求”脉络演进的完全信息掌握并不如企业充分,以至于地方政府的引导和干预措施,极容易落入低效率陷阱之中。甚至,地方政府为实现特定经济增长目标,会通过财政补贴、减税等各种手段来激励企业,以期协助政府实现经济总量目标。但在这个过程中,市场微观经济主体会通过“迎合手段”(从事一些自身所不擅长,但是地方政府却高度关注的领域)来获取政策红利,从而扭曲自身的发展路径。如此一来,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出现下降也就不难理解了。第三,有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在经济增长目标约束下,有着较强的动机限制辖域内的资源流动(特别是对于那些生产要素禀赋处于劣势的地区更是如此),由此造成的市场分割无益于经济主体生产效率的提升[22]。第四,当地方政府的经济治理能力同设定的目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时,往往会通过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的方式来扩充经济总量,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等问题,进而挤占企业正常运营资源,抑制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更值得警惕的是,在现有的体制机制激励下,地方政府的经济治理行为存在着较大的路径依赖,使得这种负面影响往往能在更长的时间轴中续存。有鉴于此,本文提出了第一个有待检验的假说。
假说1: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越高,越不利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在现有文献中,大多数研究均充分肯定投资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23],特别是对于中国这一长期实行“投资驱动”经济模式的国家更是如此。具体而言,为了达到更高的经济增速以完成经济增长的“政治任务”,地方政府必须充分调动辖区内资源优先投资到那些GDP实现周期较短的项目中去[24]。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加速器”,能够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更多动力,因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自然成为地方政府的占优选择。然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正向关系并不直接,这主要是因为,在资源约束条件下,短期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张同长期的微观主体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往往不可兼得,二者之间更多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关系:若要优先实现政府经济增长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代价是挤出企业可用金融资源,提升其潜在融资成本,乃至减少(放弃)对企业技术能力有裨益的项目投资,这都会对企业生产率形成抑制效果。类似地,地方政府在经济增长目标制度激励下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偏好,也会影响当地的产业结构变迁轨迹。具体来看,一方面,地方对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往往会拉动水泥、公路、基建等第二产业的发展势头[25],从而强化地方对第二产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第二产业的收益回报周期相对更短,能够在短期内贡献大量的GDP产值和税收[26],这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驱动政府经济发展政策向有助于短期扩张经济总量的第二产业倾斜,以至于降低了对第三产业的关注度,使得产业结构出现了优化滞缓的问题。然而,囿于中国工业存在技术升级较慢、产能过剩等弊端,地方政府的“第二产业偏好”可能无益于整体产业链重构,从而不利于企业整体全要素生产率的跃增。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待验证假说。
假说2: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越高,会驱动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使得地区产业往第二产业偏移,不利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地区经济增长目标管理体系作为中国政府资源配置引导手段之一,其对微观企业潜移默化的影响不容小觑[27]:一是在企业主动配合层面,企业会根据政府规划需要,将资源优先配置到那些更为契合政府经济发展偏好的项目;二是在企业被动接受层面,基于经济增长目标导向的地方政府,会有更强激励来干预微观企业主体的投融资决策和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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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地方政府会引导乃至干预微观企业主体来完成自身的经济目标设定。其结果是,为迎合地方政府经济战略目标,企业只能加大生产的投入力度。然而囿于资源约束,企业单靠自身资源难以扩展生产可能性边界,其不得不另辟蹊径从外部获取更多资源投入到生产中。这之中,加杠杆作为企业重要的外源融资方式,无疑成为企业扩张生产、契合政府经济治理需求的重要选择。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在经济增长目标的驱使下,乐见企业通过加杠杆方式扩大产出,地方政府会为企业融资提供多方面的便利条件。特别是对于有着超额完成任务需求的政府而言更是如此,这也从侧面赋予了企业杠杆率更大的正向加速度。然而,与高杠杆率如影随形的是,企业的财务费用也水涨船高,一方面,管理层必将需要聚焦更多的精力维持自身长期财务稳健;另一方面,这种财务资源消耗也会挤占企业正常的运营和创新资源,由此挤出那些能长远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研发投入,从而无助于提振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第三个待验证假说。
假说3: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设定越高,越会驱动企业“加杠杆”,提升其财务费用率,减少研发投入,越不利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7-2017年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并对原始数据进行了如下处理:第一,剔除金融类企业;第二,剔除ST和期间退市的样本;第三,剔除IPO效应,由此得到了17004个“企业-年度”样本点;第四,为了克服奇异值的干扰,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1%和99%分位数的缩尾处理。企业层面的数据来自于Wind数据库,地方经济增长目标数据则来自于徐现祥、梁剑雄[28]的研究以及后续的各省政府工作报告。
(二)变量设定
1.被解释变量
即企业全要素生产率(LP-TFP)。客观来看,微观企业主题的全要素生产率测算可由参数法、半参数法和非参数法得到。本文选取了较为通行的研究手法,采用半参数法(OP法和LP法)中的LP法进行测算[29]。LP法作为OP法的改进版本,能够有效地克服数据遗失、截断等问题,进而更好地反映出生产率的变化[30]。具体来看,在通过LP法计算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时,以企业营业收入作为产出变量的代理变量,劳动投入则以企业职工数代替,资本投入以“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与资产总额的比值”来测度,中间品则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资产总额的比值表示。对于LP法所计算出的全要素生产率,最后进行对数化处理,以LP-TFP来表示。
2.核心解释变量
即地方经济增长目标(ET)。借鉴王贤彬、黄亮雄[31]的研究,本文采用省级层面的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经济增长目标进行度量。该增长目标是省级政府于年初公布的“事前指导”,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性质,与本文的研究内容切合度较高。值得说明的是,在诸如余泳泽、刘大勇、龚宇[32]的研究中,采用了地级市层面的经济增长目标数据来研究城市层面的投资与全要素生产率情况。本文认为,上述研究所采用的数据的确是契合研究主题的。但在本文的研究中,研究靶体为上市企业,这类企业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自身的经营规模体量较大,市场触角分布较为广泛,甚至还有着较为频繁的异地投资行为[33-34]。企业所在地的地级市经济增长目标管理行为,仅能部分影响这类企业的创新活动。本文认为,上市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高于地级市层面的政府意志影响。因此,本文选择了省一级层面的经济增长目标管理数据,来对上市企业行为进行更全面地覆盖。
3.控制变量
为提高研究精度,本文加入了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了企业年龄(Age)、总资产(LnTota-lasset)、净利润增长率(Profit-growth)、每股收益(EPS)、资本密集度(Capital)、企业总收入(Income)、两职合一(MEGA)、审计意见(Audit)等变量。——论文作者:任晓怡叶显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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