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6年英国政府针对0−5岁儿童提出“早期基础阶段”之说;2008年出台《早期基础阶段法定框架》,成为英国0−5岁儿童的生长和发展标准。2019年末至2020年初启动了最新一轮学前改革并发布了一系列新举措。教育纲要和学习目标是此次改革的核心,新框架遵循“独特的儿童、积极的关系、有利的环境、学习与发展”四原则,针对7个学习领域重新制定了新的教育纲要,为每项学习目标达到“预期”发展水平明确了评估标准。其中,学习和发展是核心理念,对儿童健康发展和未来学习最重要的三个主要学习领域包括个人、社会和情感发展,交流和语言,身体发育,框架确定了帮助儿童获得在四个具体学习领域(读写,数学,理解世界,表现艺术和设计)发展所需的技能,重新标定了新的17项学习目标,对每项目标是否达到“预期”发展给出了详细的评估标准,做到标准规定的行为视为达成目标。新举措高度强调有效学习,明确规定游戏和探索、主动学习、创造和反思是有效学习的特点;首次将个人、社会和情感置于首要发展领域,优先发展自信心和自我意识,对自身的管控能力以及积极的人际关系;达到“预期”发展成为核心目标,视为实现良好发展的标准;推进教育整体化,学前教育和后续教育衔接更为紧密,对英国教育乃至社会的发展意义深远。
关键词英国早期基础阶段学习领域学习目标
“早期基础阶段”是英国学前教育领域一项重要创举,是整合了2000年的3−5岁《基础阶段课程指导》(CurriculumGuidancefortheFoundationStage)、2002年的《重要的0−3岁》(BirthtoThreeMatters)以及2003年的《8岁以下日间看护国家标准》(NationalStandardsForUnderEightsDayCareandChildminding)等重要方案而推行实施的。2006年4月,英国政府教育与技能部(DfES)将原先的学龄前“基础阶段”(3−5岁)向下延伸至0岁,首次提出了“早期基础阶段”(EarlyYearFoundationStage,简称EYFS)(0−5岁)的概念。2008年《早期基础阶段法定框架》(EarlyYearsFoundationStageStatutoryFramework)正式出台,成为英国0−5岁儿童安全和成长的发展框架。①2012年,政府对该“框架”进行了首次修订,将之前界定的6个学习领域拓展为3个主要领域和4个特定领域,将69项学习目标简化为17项早期学习目标(ELGs)。②此后,2014年和2017年又先后两次对上述框架进行修订,强化了幼儿安全防护和福利的内容。
这是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早期教育方案之一,专业人士对这一早期教育方案进行了研究。首先,这一方案的产生是英国教育部组织了七千多名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历时12年,进行了大样本长期跟踪研究,并广泛征询反馈意见而最终完成的。其次,方案出台后英国各界专家学者都针对早期基础阶段方案的实施效果开展了大量跟进研究。凯瑟琳·卡特梅尔(KatherineCartmell)(2011)在题为《英国的教育过渡》(EducationalTransitionsWithintheUK)的研究中针对7个学习领域的发展要求探讨了幼小衔接的问题。艾丽丝·布拉德伯里(AliceBradbury)(2014)针对教育实践中7个学习领域的效果评估进行研究后认为,评估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负面效果,评估标准仍需要完善。③勒夫(Luff)在2016年的《培养最年青的公民−幼年时期的教育和保育的可能性》(EducatingtheYoungestCitizens−PossibilitiesforEarlychildhoodEducationandCare)一文中充分肯定了这一教育方案的社会意义,认为早期基础阶段的教育和保育可能成为复兴和改变社会的工具。④卡罗尔·波特(Carol.A.Potter)则认为,英国政府提出2020年彻底消除儿童贫困,但已出台的政策对于那些处境不利的儿童并没有实质性的益处,并且认为学前教育机构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环境,特别不利于儿童的发展。
英国的早期基础阶段方案也引起了中国学者的关注,向国内学前教育领域引介了这一方案并探讨在教育实践中如何借鉴和改革。如周小虎(2011)的《英国“新工党”学前教育政策及其价值取向》、陈时见等学者(2012)的《英国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及其发展趋势》和易凌云(2016)的《英国早期教育政策与实践的现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等。近几年国内学者更多探讨将“早期基础阶段”用于幼儿发展评定工作。罗贝如(2015)在《英国早期基础阶段办园标准研究》一文中从幼儿园办园标准的角度分析对国内学前教育办园标准的借鉴价值。曹筱一(2019)进行了《英国早期基础阶段儿童发展评价体系的基本内容与启示》的研究,探讨了英国早期基础阶段用于国内儿童能力测评的实践问题。
2019年10月,英国教育部(DfE)再次启动全国范围的针对上述“框架”的意见征询。2019年12月中旬,英国国家标准及考试局(STA)发布了《2020年早期基础阶段概况手册》(EarlyYearsFoundationStageProfile2020Handbook),①并于2020年9月起逐步实施新的学前教育改革举措。
一、改革原因
英国教育社会学者杰夫·惠特(GeoffWhitty)曾说过,教育制度具有的特殊结构,体现着深深地扎根于它们所处的时代和地方的特殊理念。②早期教育制度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教育自身发展和外在要求的反映。
(一)早期基础阶段是个体发展的关键时期
0−5岁是个体发展的关键期。大量研究表明,5岁以前是儿童认知发展的关键阶段。1岁左右形成对物体常驻性认识,2岁左右出现初步的概括性思维,3岁左右是语言形成的关键期,大约3.5岁掌握母语。感知、记忆、思维、想象、言语、注意等基本认知能力都是在0−5岁发展起来的。③早期基础阶段关系着未来的发展,早期教育是影响幼儿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教育始于生命早期,早期教育是全部教育的基础。英国各界人士深刻认识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建立国际领先的教育体系必须从早期教育入手。提高教育水平首先从改善早期教育着手。
英国儿童、学校和家庭部(DepartmentforChildren,SchoolsandFamilies,简称DCSF)早在2008年的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儿童在早期的经历对他们未来的生活机会有重大影响”。早期教育从业者露西·贝德温(LucyBedwin)2018年的一次发言中谈到:“早年的积极经历可以使儿童在发展社会技能和学习能力方面受益,而且事实证明良好的儿童保育质量有利于幼儿成长直到小学。‘早期基础阶段(EYFS)’是政府和专业人士如何描述一个孩子从出生到5岁的生命时期。早期基础阶段的核心原则是幼儿需要游戏才能获得乐趣,交到朋友,并开始知道和了解周围的世界。这是为儿童未来教育奠定基础的时期。一个孩子的早年经历应该是快乐、积极、令人兴奋、有趣和安全的。”④她认为,每个早期教育从业者不应该仅仅满足于依照早期基础阶段标准框架进行工作,而应该努力提供尽可能好的护理和早期教育。
相关期刊推荐:《比较教育研究杂志》创刊于1965年,本刊为月刊,适合于广大教育理论工作者,教育决策和管理者,各级各类教师,大专院校学生和广大关心教育的各届人士。向教育工作者介绍各国教育情况,对外国教育进行研究,以便促进我国教育的发展,加强中外教育比较和我国比较教育学科建设,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研究表明,早期教育投入会为日后带来巨大收益。劳伦斯·施文哈特和珍妮·蒙蒂(Lawrence.J.Schweinhart&JeanneMontie)曾作过一项研究,在1962至1967年间,将123名出身贫困且极有可能失学的非洲裔美国幼儿随机分配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的儿童接受了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对照组则没有接受教育。97%的被试者在40岁时再次接受了采访,结果显示,接受过学前教育的儿童成年时收入较高,失业率较低,犯罪率更低,高中毕业率也高于没受过学前教育的儿童。①而大卫·维卡特(DavidWeikart)等人进一步的研究指出,早期教育的投入在儿童27岁时回报率变为1∶7,而到40岁时则变为1∶17。②早期基础教育的投入不仅可以提升未来个人的收入和社会阶层,而且可以降低犯罪率,提高就业率,增加社会税收,提升社会福利,使国家整体教育形成良性循环。而低质量的教育却会增加成本,加剧内耗。英国一向以高质量教育著称,避免低质量的教育进入社会。
(二)进一步提高英国学前教育水平的需要
早期(幼年)是儿童发展和未来成功的基础,英国政府致力于确保每一个儿童都能在早期获得高质量的教育,重视早期教育,很早就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令,积极推行并不断改进。英国教育标准局(OfficeforStandardsinEducation,简称Ofsted)的测查数据显示,近年来早期教育机构的质量有明显提高。自2006年早期基础阶段实施以来,被教育标准局(Ofsted)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儿童保育机构(非学校机构)的比例逐年上升,2007年至2010年间,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保育机构从56%上升至68%,其中优秀保育机构的比例从4%提高到10%,而不达标的比例则从5%降至3%。③截至2019年,95%的早期教育机构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而且纳入早期基础阶段框架评审体系的儿童服务机构获得幼儿教育资助的概率更高,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概率也更高。④在3−5岁的儿童中,达到了“良好”发展水平的人数也从早前的51.7%上升到71.8%。⑤然而,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方面。
首先,教育与幼儿日常生活实践疏离,难以引发共鸣。早期基础阶段与关键阶段之间的衔接不紧密甚至脱节;基础教育对未来社会人才需求变化的前瞻性薄弱,难以适应社会快速发展对教育的要求;早期教育起不到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定基础的作用。伦敦大学学者特雷弗·马莱(TrevorMale)等人在2016年的一项研究中指出,一方面强调早期基础阶段为儿童未来发展作准备,儿童必须掌握未来发展必需的技能;另一方面,依然有很多儿童在早期基础阶段结束时并不掌握必需的技能,早期基础阶段与实际情况并不一致。⑥
其次,不同类型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学校、保育机构以及托儿服务机构存在明显差异。国家标准及考试局(STA)针对早期基础阶段实施情况的调查数据显示:非社区儿童保育服务机构的教育质量明显好于托儿服务机构。其中,95%以上的幼儿教育学校都针对儿童的学习和发展进行了良好或优秀的评估,但是儿童保育机构中只有34%的机构完成了评估,不达标的概率高达16%。不同机构对不同儿童群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学校更倾向于评估不同群体的表现。儿童保育机构,特别是托儿所,往往侧重于儿童个体的表现,而不考虑不同群体的具体需求。①
第三,不同教育机构对早期基础阶段教育的价值和影响的看法各不相同。国家标准及考试局(STA)的调查发现,多数机构都是持积极的态度,探讨如何提高早期教育的地位,对机构自身和儿童的发展充满信心,这使他们想要更清楚地了解应该做什么以及如何改进做法。但是这些观点并没有得到所有机构认同,托儿服务机构则更多地表达了对早期基础阶段教育的负面看法。他们认为自己只是照料者,而不是教育工作者。②这些问题是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水平无法忽视的问题,英国政府想要保持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学前教育再上一个新高度就必须进行有效的改革。
(三)早期教育纲要和学习目标不够完善
《早期基础阶段法定框架》于2008年首次出台,针对0−5岁儿童建立了专门的学习发展标准。几经修订形成了此前正在实施的2017年“框架”,运行中逐渐暴露出两个突出的问题。
第一,7个学习领域的教育纲要不全面,起不到有力指导学习的作用。原有框架中教育纲要表述过于简略,只粗略表述了需要达到的要求,而没有说明教师该如何培养儿童,采用什么途径教学,导致这一框架在不同教育机构和不同从业者当中实施效果差别很大。由于没有统一明确的教学方法,学习过程非常随意,学习质量得不到保障或者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三个主要学习领域。
英国教育标准局(Ofsted)就《早期基础阶段框架》对教育质量的影响问题展开调查发现:13个接受调查的早期教育机构中,儿童的思维语言发展普遍比交流语言要薄弱,包括一些优秀的教育机构依然如此。儿童早期阅读和写作技能明显弱于听和说的能力。究其原因在于对话是日常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因为实施了早期教育。可见,早期语言能力发展中教育是欠缺的。调查的各类早期教育机构中,包括一些良好或优秀的机构,儿童使用语言进行思考的情况远远不如他们使用语言进行交流的情况,言语思维发展薄弱。③由于教育纲要起不到有效指导教学的作用,学习领域被弱化。早期教育转而关注其他一些问题。调查还发现,那些评估不达标的教育机构往往更注重儿童的福利或他们的兴趣,而不是学习。
第二,17项早期学习目标(ELGs)存在争议。此次意见征询反馈显示:民众反应最强烈的是艺术和创造领域,学习目标表述空洞、难以实施;技术目标与实际生活脱离,对学习成绩的评估标准含糊,实施困难,难以评估,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其中“超越”发展的学习目标被认为是对儿童不利的,要求废除。此次改革议定案中提出要消除性别差距,特别是弱势儿童与同龄人之间的差距。对学习结果的评价采用多种评价途径,特别声明:此项改革不是要寻找达到理想发展水平的措施,只要儿童在主要学习领域及读写、数学等特定领域达到“预期”发展目标,就认为达到了“良好”发展水平。并且在新“框架”中不再列出达到“超越”发展的学习目标。
改革议定案中明确规定:此次改革的目的是使17项早期学习目标更清晰、更具体、更有利于教师作出准确评定;注重加强语言和词汇的发展,特别是支持弱势儿童的发展;强化读写和数学领域的成就,以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很好的掌握这些学习领域,为一年级学习作准备;确保早期学习目标是基于儿童发展的最新证据和事实而制定;确保早期学习目标能够成为未来成就的有力预测因素。①——论文作者:赵耸婷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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