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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实践哲学解读———以马克思的实践批判理论为视角

分类:文史论文 时间:2021-04-26

  摘要:大学生社会实践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批判理论,具有实践批判品质。在理论上主要表现为:首先,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以实践批判理论。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批判旧有理论,尝试理论创新。其次,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以理论批判实践。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批判旧有实践,达到优化实践的目的。再次,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我批判。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批判旧有观念,磨砺思想品质。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实践哲学解读———以马克思的实践批判理论为视角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实践;实践批判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指高等教育客体依照高等教育主体的教育目标,在特定的时空内,通过有目的的和能动的认识以及改造现实世界的物质活动来达到特定教育目的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它既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课程和必要环节,又是高校实践育人理念的重要体现,还是促进大学生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有力推手。因此,深入剖析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实践批判品质将有助于明晰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基本育人机理,从而强化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理论支撑。

  1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批判理论阐析

  在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出现之前,东西方哲学中的实践通常是以一种思辨的、形而上学的方式呈现。譬如,王阳明和亚里士多德都将实践置于道德观念的指引之下;黑格尔所说的“实践”乃是“精神实践”,是一种概念认识。直到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之后,“实践”这一概念终于恢复了它的真实面目———人的对象性活动。马克思对于“实践”概念的正确阐释,不仅揭示了实践之于理论的决定意义,而且指明了实践作为批判手段改进批判对象,使之满足实践主体需求的功能,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批判理论。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批判理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以实践批判理论,达到理论创新。“实践是对理论活动进行批判的活动。”[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也就是说,从理论与实践的先后顺序来看,具体实践先于其所对应的理论。同时,具体实践会根据外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根据旧实践产生的理论则相对地滞后了。这就为实践批判理论创造了前提与条件。实践主体通过实践对旧理论的批判总结了新的实践经验,能够在旧有理论的基础之上丰富整个理论体系,从而达到理论创新的目的。其次,以理论批判实践,达到优化实践。“实践批判的自觉形式是理论批判。”[3]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批判理论并不是实践至上主义的“元实践”理论。它不仅要求通过实践批判理论,也要求通过理论批判实践,以期达到优化实践的目的。从宏观角度来看,理论相对地滞后于实践,但并不是所有实践活动都已经突破旧有的条件。在符合旧有条件下的实践活动仍需要理论作为指导。最后,实践主体的自我批判,达到自我更新。实践是人的对象性活动,其最终落脚点应当是人。因此,对于实践主体的自我批判更为重要。毛泽东也曾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马克思主义实践批判理论强调实践主体通过实践批判完成自我批判,更新自己的理念,从而更好地改造实践客体。

  2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以实践批判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通过实践批判旧的理论可以达到优化和创新理论的目的,得到优化的新理论又可以反过来指导实践。随着实践的扩展和深化,理论也得以不断优化,如此反复,形成螺旋式上升的“认识圈”运动。在主体用实践批判旧有理论的过程中会经历实践检验理论和实践发展理论两个阶段。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以实践为手段批判旧有理论的过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检验书本上的理论知识,确定理论知识的适用边界与范围;另一方面,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发展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尝试理论创新。

  2.1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检验理论,明晰其适用边界与范围

  发端于生产实践的理论有其适用边界与范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理论的来源。从人类以群体的方式进行劳动时,分工就已经成为劳动的主要特征之一。“在这种以采集经济和狩猎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原始社会中,氏族成员之间出现了自然分工……这种最简单的分工形式,使劳动生产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从而成为人类社会分工的一个起点。”[4]从事某项具体分工劳动的劳动者在经年累月的劳动实践中,总结出相对普遍适用的劳动经验用以规范早期杂乱无章的生产实践,提高劳动效率,稳定并扩大劳动成果的数量。为了确保族群的繁衍,这种相对普遍适用的劳动经验被代际传递下去。随着人类劳动范围的扩大与生产分工的细化,出现了将劳动经验升华为规律的脑力劳动人群。关于生产劳动的经验总结经过脑力劳动者在头脑中的抽象与加工形成了生产理论。以生产理论为依托,人类关于政治实践和科学实验的理论也一并形成了。由此可以看出,发端于生产实践的理论是具体的,它脱胎于某项具体的生产实践,以指导某项具体实践为目的。总而言之,理论的现实指向性非常强。因此,并不存在先天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

  单一的评价考核制度使评价考核客体主观地夸大理论的适用边界与范围。这种单一性体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从评价考核层面上看,片面强调考察理论的掌握熟练程度。理论本身脱胎于实践,是对特定实践经验的凝练与抽象,因此,超出应用范围的理论就会由真理转为谬误。但是,强调考察理论掌握的熟练程度的考核评价大多是在以理论为正确的前提下进行的,而长期受应试思维影响的评价客体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因此,长期沉浸在这种考核评价之中的评价客体有可能产生一种错觉,即理论是绝对正确的。第二,从评价考核内容上看,单纯以某些特定学科为主要的考核内容。在分科教育制度下,大量的专科人才喷涌而出,这种教育模式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分科教育所带来的单一评价体系也使得受教育者几乎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于某些特定学科。久而久之,受教育者的思维方式和眼界格局被局限于自己所属的特定学科。由知觉的主动性原理可知,人类总是利用已有知识经验对刺激作出解释。这在实践中就表现为,特定学科的人很容易产生一个错觉,片面夸大自己所属的学科的适用范围。

  相关期刊推荐:《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主办: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周期:双月,出版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林业技术、农业研究、旅游研究、应用技术、实践探索、政法研究等

  综合考核评价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引导评价客体从理论的实践源头理解理论的内在机理,明晰理论的适用边界与范围。这种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是由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果的现实性所决定的。而现实的实践成果“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5]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在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实践预定目标的完成程度是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从考核评价层面来说,不同于强调考察理论掌握的熟练程度和单纯以某些特定学科为主要考核内容的理论检测,知行合一始终贯穿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全部过程。这就要求大学生不仅要熟记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善于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评价客体不仅验证了理论知识的正确性,而且还直观地体验到理论知识与现实实践的内在联系。从考核评价内容上说,达到社会实践预定的目标需要学生掌握多学科知识。实践相较于理论是复杂的,影响实践目标完成的因素也更加纷繁。这就要求评价客体不仅要掌握多学科的理论知识,还要灵活地将多学科的理论与复杂多变的具体实践相联系。只有如此,评价客体才能够达成教育主体预先设定的目标。以专业技能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为例,无论是钢铁化工的大工厂还是人文气息浓厚的艺术设计,大学生通过实地参观或者亲自操作能够深入理解理论知识转化为现实实践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理论只有与实际同步一致才能解决现实的实践问题。这就使得大学生能够清晰地认识到理论的适用边界与范围。再者,由于实践工作相对的完整性,参与技能实践类活动的大学生可以将点与点的理论知识串联为线与线的理论逻辑线。一些参与动手操作的大学生甚至能够形成面与面的理论知识体系,最终达到触类旁通的效果。总之,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通过专业技能的实际应用既可以验证书本之上的理论知识,又可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深刻洞悉理论的“前世今生”和“因果缘由”,提高了大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2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发展理论,尝试理论创新

  实践的社会历史性要求理论不断创新。实践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实践的主体和客体都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实践主体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总是在改造实践客体。而为了更好地改造客体,实践主体需要时刻保持理论符合实际,并创新理论。因为当实践客体成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之后,必然随着实践主体需要的变化而不断地被改造。如果不能及时掌握新的理论以作指导,那么落后于实践的理论就会导致实践不能达到主体预设的目标。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批判理论认为,验证理论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拓展原有理论的适用范围与应用边界,丰富理论知识体系,从而为不断发展的具体实践提供及时准确的指导,此即发展理论。

  单纯的理论灌输只是原有理论的循环重复,不利于理论创新。由上述所知,理论创新主要源自于对新的实践经验的抽象总结。因此,解决实践问题是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之一。单纯的理论灌输并不涉及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分析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它只是对符合一定实际的相对真理的循环重复以加强学生的理论认知程度。囿于书斋之中清谈论道和空有蛮劲的“创新激情”离开实践不能创新理论。当然,这并不是说理论灌输对于理论创新毫无用处。新事物总是脱胎于旧事物,旧有理论只有在其针对的实际领域发生变化时才能被称之为“谬误”。一旦具体的实践领域回归至旧有理论的适用范围,那么旧有理论又可以被称之为“真理”。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理论创新是在原有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旧有理论。关键在于要找到理论的适用边界和范围,在实践中勇于破除教条主义的桎梏,发展旧有理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理论气概,在领导土地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国革命实践中领悟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的适用范围与应用边界,从而创造性地发展出毛泽东思想。

  社会实践为大学生发展理论提供了可能。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能够明晰原有理论知识的适用范围与应用边界,找到发展理论的起点。再加上高校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为大学生发展理论提供了平台支撑,使他们的丰富知识储备与探索精神于理论创新有了用武之地。大学生在应用理论知识完成相关实践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现原有理论知识不再适应新实践的情况。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理论知识的认知,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中进行检验,并根据客观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体系。”[6]在技能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大学生在理论知识的指导下参与到专业实践之中,亲身体验专业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大学生既能发现与理论知识相适用的一部分具体实践,又有可能敏锐地触碰到与理论知识不太适应的具体实践部分。大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深入思考,通过修复具体实践的“漏洞”,深刻反思原有理论,在总结修复实践“漏洞”经验的基础上,尝试拓展原有的理论知识体系。

  3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以理论批判实践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与理论是相联系而存在。既不能简单推崇实践而轻视理论,也不能过分地重视理论而轻视实践。实践与理论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必须二者兼重。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既要通过实践批判理论,达到发展理论的目的,又要以理论来批判具体实践之中的不恰当做法,达到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促进实践的目的。

  3.1实践具有的主观能动性要求主体以理论批判实践

  “马克思的实践批判理论不是唯‘实践’论(或实践至上主义),而是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批判理论。”[7]从实践的本质来看,实践从来都是人的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如果将马克思主义实践批判理论仅仅理解为利用实践批判一切,赋予实践以先验性,那么实践就会滑入唯心主义的深渊。实践本身并不具备天然的“合理性”,只是因为有人类意识的指导,实践才具备检验理论的功能。换句话说,没有无意识的实践,人类的全部实践都是有意识的物质活动过程。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实践与理论是互为依存、相辅相成的。任何将实践与理论关系极端化的理论都是有失偏颇的。实践的确是人类意识指导之下的物质活动,但是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具体的人的意识并不总是正确的。在正确意识指导下的实践固然可以达到人类预期的目的,然而在错误意识指导下的实践会偏离人类预期的目标。从理论的形成过程来看,尽管最初的理论来源于实践,但是理论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纳入新实践、新情况,从而不断扩充理论自身体系的过程。而在具体实践中虽然存在着理论未提及的情况,但是多数实践或多或少仍带有“同质重复”的意味。因此,具体实践仍需要理论的正确部分来指导。这也是俗语“以史为镜”所暗含的理论指导实践的道理。所以,为了达到促进完善与发展实践的目的,大学生必须在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长于理论的优点,找到具体实践之中的不足,利用理论指导来改进具体实践之中的不足。

  3.2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以理论批判实践的具体过程

  在具体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大学生以理论批判实践分为三个阶段:首先,观察具体实践。相比于操作工人,大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较为薄弱,无法直接参与到生产实践中去。因此,观察生产实践这一环节必不可少。在这一阶段,大学生能够初步了解和认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过程。其次,思考具体实践。随着观察生产实践的深入,具备丰富理论知识储备的大学生会主动验证理论与实践的契合程度。符合理论的具体实践自然会加深大学生对于理论的认识,然而更多的情况是具体的实践与理论不完全符合,甚至是不符合理论。具体实践与理论的不完全符合成为大学生思考具体实践的端口。最后,批判具体实践。经过观察和思考具体实践阶段,大学生已经初步熟悉生产实践并对具体实践有了一定的思考。对于不符合理论导致的具体实践的不足,大学生产生了一定的改进欲望。在批判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大学生深入生产实践,不仅完成具体实践中的任务,并且在具体实践中将自己的思考付诸行动,尝试优化具体实践。

  4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自我批判

  实践是人的对象性活动,是人作为主体通过实践将客观世界纳入主体意识并重新建构客观世界的创造性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主体改变着客观世界,而且客观世界也同样改变了作为主体的人。对于大学生而言,社会实践既能锻炼其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思维能力,又能强化他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促使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1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批判自己的旧有思维方式,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路线。辩证唯物主义学说认为,只有感性的实践才可以实现主客体的统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实践”与黑格尔所说的“实践”大相径庭。黑格尔所说的“实践”乃是“精神实践”,是一种概念认识,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实践”是感性的,并且是自由自觉的。它是“对象性的活动”。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实践。“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8]由此,马克思通过实践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统一起来,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又被称之为“实践哲学”。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类的认识从根本上来说起源于对对象的改造。在改造对象的过程中认识对象,而后在思维中形成了概念、判断和推理等一系列运动,进而形成理论,最终指导实践达到人类预期。同时,更高层级的理论与实践的螺旋式运动再次发端,循环往复。这种螺旋式的理论实践运动是一种合乎规律的运动。由此可以看出,只有保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思维模式,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的结论是主观与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10]因此,大学生必须在社会实践中完成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并以此训练出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正确思维模式。丰富的知识储备是大学生的优点。但是如果大学生仅仅止步于知识的储备,那么,这将阻碍他们进一步全面发展,甚至可能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纸上谈兵”式的失败。一方面,长期机械地大量记忆理论知识极有可能导致大学生倒置实践与理论的关系。理论之所以成为理论,是因为理论源于实践,它本身就是符合部分实践的经验总结与逻辑抽象。所以,理论本身是具有相对的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正确性。这种相对的正确性经过大量的逻辑检验与感性观察会给大学生造成“理论先验”的错觉,片面夸大理论的应用范围。这在实践中表现为,部分大学生只从书本出发,当具体实践出现新情况时无法灵活应对,仍然照搬书本,试图用理论去套用具体实践。另一方面,主客观不统一的思维模式抑制了大学生创新思维的迸发。理论是对旧有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凝练。在指导未知实践的过程中,理论只能对同过去实践相符或部分相符的未知实践发挥正确的指导作用。一旦面临同过去不同的情况,理论的指导作用便会大打折扣。如果此时仍旧从理论出发,就会导致实践失败。创新从本质上来说是对新实践和新情况的探索与应对,需要创新者挣脱不适应新实践的理论的桎梏,大胆地从新实际出发,认真思考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拓展理论的使用范围。任何偏重理论与实践一方的思维方式都无法实现创新。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能够培养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思维方式。社会实践要求大学生利用自己的知识储备去解决实际问题。在成功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大学生势必不断地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他们的主观与客观无限趋近。以社会调查类的实践为例,社会调查之前,大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对我国国情已经有一定的认识。在进行社会调查的过程中,大学生通过访谈、实地勘察和数据收集会得到大量感性材料。社会调查结束之后,大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分析感性材料进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相对理性的结论,最终验证大学生最初的认识或推翻社会调查之前片面的认识,完成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4.2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批判自己的旧有道德观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所谓核心价值观是一定社会群体对于判定一定事物意义的根本标准。每个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上层建筑都有适应其经济基础的核心价值观。为了保证社会主义事业永不变色,培育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学生至关重要。习近平同志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11]当代大学生处在一个物质资源丰裕、多元思想碰撞的时代。尽管大部分大学生的所思所想所行都基本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部分大学生的价值观仍然存在一定问题。比如,有些大学生受西方敌对势力的蛊惑,奉所谓“民主自由”为圣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持怀疑态度;有些大学生混淆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将党内个别贪腐分子的不法行为无限扩大化;有些大学生受工具理性的影响,过度关注个人利益,罔顾国家和集体利益。部分大学生之所以会产生这些错误的价值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去真正认识中国实际,而是将自己的认识拘泥于片面信息,从而得出不符合中国实际的错误结论。此外,大学生的身心发育已经逐渐成熟,相对于思想道德的理论灌输,他们更加渴求于思想道德的逻辑验证与实践体验。不同于中小学生,大学生对于说教式的道德灌输持有较强的抗拒态度,很多大学生在接受道德灌输之前已经预设其“无用、无趣和无聊”的“三无”立场。他们更加倾向于认同经过自己逻辑推演得来的结果,以此表明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由此可见,仅仅凭借理论灌输法已经不太能够满足在高校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因此,大学生需要在社会实践中批判自己的原有价值观,真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也正是开展道德情感类社会实践的初衷。在道德情感类社会实践过程中,原本基本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学生通过公益活动寻找到了道德实践路径,强化了他们的道德体验感。与此同时,将少部分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学生置于道德情感类的社会实践中,有利于他们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环境下,自主体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性和旧有价值观念中的不合理之处,促使他们形成一种合乎逻辑的道德情感认知。以西部某高校开展的“母亲河的徒步”社会实践活动为例。高校组织带领大学生实地观察黄河因污染而产生的一系列生态问题。在观察过程中,书本上关于生态问题的文字表述与冰冷的统计数据转化为触目惊心的实景,极大地震撼了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促使大学生真正开始思考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深化了大学生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辩证认知。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社会实践,大学生深化了对于道德的认识,将抽象的道德概念具体化为道德实践,批判了口号式的道德呐喊。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道德领域中“政治正确”现象的出现,使大学生深刻领悟经济基础之于道德观念的决定性作用,更加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作者:王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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