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信息哲学是当代科学哲学中的前沿领域之一,而关于信号的哲学研究是信息哲学的基础,也是信息哲学与语言哲学、心灵哲学、行动哲学等其他领域进行互动的纽带,因此以关于信号和信息的哲学理论去理解意图的本质就成为了可能。意图反映的是行动者用以协调自己的行动以及协调自己与他人互动的实践推理能力,而这种协同性恰好可以运用信息哲学中的信号博弈模型进行较为准确和全面的阐述,而且这种阐述还可以为意图区别于其他意向状态的独特性提供一种新的辩护,并进而运用到对诸如集体意图的本体论地位等其他哲学论题的探讨之中。所以,关于意图的信号博弈模型将会为意图的形而上学以及行动的形而上学提供一种新的研究框架。
关键词:意图;独特性;信号博弈;信息处理
一、意图与信号
意图(intention)作为一种意向状态(intentionalstate),是意向性(intentionality)在桥接心灵与行动时的体现。对意图的研究是行动哲学自诞生以来最为核心的主题之一,也是分析哲学界对意向性问题研究的重要线索之一;可以说,对于意图的哲学研究构成了分析风格的行动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意图在协调行动者的意向状态与行动实践时,会表现出一种典型的信息传递与处理机制。因此,这启发我们,可以尝试从信号与信息的视角对意图的形而上学属性进行新的刻画与辩护,而这些属性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意图区别于信念、愿望等其他意向状态的独特性。
近年来,关于信号的哲学研究逐渐成为信息哲学研究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时常出现在语言哲学、心灵哲学、行动哲学、生物学哲学等众多研究领域中,因此也逐渐成为近年来形而上学和知识论共同关注的论题之一。a与一般意义上的符号不同,信号最显著的特征是其携带着信息,因此,信号的发生和传递从本质上讲是一个信息处理的过程。人类的语言、心智以及行动在某种意义上讲都可以看作是一种信号互动与信息处理的过程,其中都涉及了大量的信号表征与信息交互。于是,如何理解这种信息处理过程,并且以信号互动与信息处理为线索去研究相关的传统哲学问题,就成为了语言哲学、心灵哲学、行动哲学等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思路与新框架。随着20世纪信息论、博弈论等相关理论学科的兴起,信息哲学有了很多新的研究工具。其中,对于信号的哲学研究影响较大的是刘易斯(DavidLewis)的信号博弈模型。b这类模型的提出对于理解信号的发送与接收,以及这其中所涉及的信息传递机制,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刘易斯信号博弈的均衡状态是一种带有协同性质的约定,而这种协同性恰好是意图在行动者的实践推理过程中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个体行动的成功实施可以被看作行动者在前后时刻的意图相互协同的结果,而集体行动的成功实施则可以被看作多个行动者在一段时间内的意图的相互协同的结果。因此,意图可以被看作是行动者在实践推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广义的信号,该意图所涉及的意向内容则可以被看作相应信号所携带的信息的语义内容。一般说来,意图所表征的信号是实践推理过程中理性程度较高的一类信号,因为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行动的协同性,从而进一步保证行动的合理性。而且,也正是这种协同性的特质,使得意图在众多的意向状态中呈现出一种形而上学层面上的独特性,从而保证了行动者能够结合所处的情境与已知的信息,合理地规划与实施一个合适的行动。当然,在本文的后续论述中会指出,集体行动中行动者所持有的、承载者为复数第一人称主体的意图类型会对协同性有着更为特殊的体现和要求。
二、刘易斯信号博弈模型及其均衡
刘易斯信号博弈模型的参与者主要有信号的发送者与接受者,他们之间通过信号的传递和相应行动的选择进行策略互动,从而获得最终的收益。刘易斯信号博弈是一类博弈模型,它可以刻画相当复杂的信号互动过程。从理论上讲,多个参与者、多个信号以及多个候选行动的信号博弈都可以用刘易斯的理论进行展现。当然,从论述简明的角度出发,本文只选择刘易斯信号博弈中最简明的模型,即两个参与者、两个信号以及两个候选行动的模型。当然,如果对局只有一个参与者时,上述模型就可以用来刻画一个纯粹的决策问题,即把信号的发送者看作自然界。不过,由于本文后续的论述会涉及集体行动,因此两个参与者的设定是合适的。
具体而言,最简明的刘易斯信号博弈可以表述如下:在两个对局者中有一个是信号的发送者,而另一个则是信号的接收者。自然随机决定世界的某个状态,发送者可以直接观察到这个状态,并相应地发送某个信号(此时就是备选信号集中两个候选信号中的任意一个),接收者无法直接观察到世界状态,但是可以通过观察发送者的信号而作出相应的行动(此时就是备选行动集中两个候选行动中的任意一个)。如果该行动刚好与世界状态相匹配,那么博弈双方都会获得一定数量的回报,如果行动与世界状态不匹配,那么博弈双方就没有任何回报。a如果是对应到行动者的实践推理过程,那么此时的回报就是某个个体行动或者集体行动的成功实施,行动目标的达成所带来的收益就是此时的信号博弈参与者的回报。
从博弈论的角度讲,刘易斯信号博弈属于协同博弈的一种,这类博弈要求博弈的参与各方的策略选择具有某种协同性,从而最终实现博弈的均衡状态。如同上文中提到的这个最简明的信号博弈模型,通过信号互动所实现的行动与世界状态的匹配就是该博弈的一个纳什均衡,此时任何一个参与者选择放弃这个均衡中的策略选择都会带来各自回报的下降。但是,协同博弈经常会出现多个纳什均衡同时存在的情况,上述博弈中也存在两个纳什均衡,因为每一个候选信号都可以实现一个纳什均衡。因此,如何在这些均衡中进行合理的选择就成为了信号博弈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不过,随着演化博弈论的发展,一系列的动力学机制都可以帮助我们去处理这个问题。a如果再考虑到实践过程中的某些相关的文化及社会因素所带来的凸显性的影响b,信号博弈的均衡实现与选择是可以进行合理分析的。当然,本文不过多涉及这个问题的讨论。但是如果把意图作为信号去理解,那么均衡的选择与实现实际上就是行动的成功实施。在这个意义上,如何找到那些动态稳定的均衡实际上也是行动者理性能力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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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博弈的均衡对于刘易斯的研究而言,其哲学意蕴其实在于其对于“约定”的刻画。刘易斯提出这个博弈模型的初衷并不是专门为了对信息或者行动展开说明,而是为了应对戴维森(DonaldDavidson)对于“约定”的质疑。c不过,恰好是这种对于约定的理解,使得我们在用它来理解心灵与行动时,更能够体现出意图区别与其他意向状态的重要特征,就比如一致性、融贯性、稳定性等等。而所有的这些特性集中起来就表明了意图作为一种特殊的意向状态,其理性程度及要求是各种意向状态中最高的,反映的是一种关乎实践的理性承诺。换言之,用信号博弈模型的均衡实现过程去理解意图运作的机制,是对意图的独特性的一种新的辩护路径。
三、意图与信号博弈
用信号去刻画意图,或者说提出一种关于意图运作的信号博弈模型,实际上是给出了一种关于意图的形而上学框架。这个框架区别于之前的意图理论,因为不管是视角,还是方法都发生了较为明显的改变。但是,关于意图的信号博弈模型中所反映出的意图的特质却并不新奇,这套理论依旧是为意图在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独特性作出辩护。而且,意图的信号模型在某种程度上与布莱特曼(MichaelBratman)给出的关于意图的计划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它们都从合理性的角度较为清晰地刻画出了意图在行动者心灵中的特殊地位。
一般说来,行动者所具有的主动性的最显著特点包括:行动者需要协调自己在不同时刻的意向状态以及相关举动,使某个行动最终合理地实施;而且还需要协调同一时刻自己与其他行动者之间的意向状态及相关举动,使某个集体行动合理地实施。布莱特曼用自己的计划理论很好地论证了这一点,说明意图作为行动者的一个计划,或者一个计划的某个部分,可以很好地实现上述这些主动性。a各个意图之间的相互衔接和融贯,使得一个简单的,或者复杂的行动得以实现,而这种实现同样可以通过上文中的信号博弈模型进行展现,而且在技术层面上更加细节化,相应的拓展空间也更大。
此处的论证还是以最简明的刘易斯信号博弈为论证框架,当然随着理论推演的不断深入,这个模型所涉及的参与者数量、信号数量,以及行动数量都可以进行拓展,以用来说明更加复杂的情形。针对上文提及的主动性的两大特征,本文结合不同的行动类型分别阐述如下:
第一类为个体行动(跨越时间的协同),假设行动者A在时刻T1形成意图I1,此时意图I1作为信号S发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行动者A于时刻T2需要形成意图I2,或在此基础上实施某个行动。那么对应到刘易斯信号博弈模型中,上述过程可以被看作一个历时的信号博弈,信号即为意图I1,信号的发送者为前一时刻的行动者,信号的接收者为后一时刻的同一行动者。信号博弈的均衡要求需要行动者通过协同信号与相应的行动选择,也就是说针对之前形成的意图,行动者需要选择相应的与之匹配的意图或者行动,从而实现某个行动目标,即获得该信号博弈的最大回报。
第二类为集体行动(跨越行动者个体的协同),同上,在某个时刻T,行动者集体G中的每个个体都有着关于某个共同目标的集体意图CI,按照塞尔(JohnSearle)的集体意图理论,每个参与者的大脑中会从此意图中衍生出一个关涉自己行动的意图CI(ii=1,2,3…,n),其中n为参与者数量。那么对应到刘易斯信号博弈模型,考察最简单的情形,即两个参与者的情况,此时参与者所持有的意图即为信号,而参与者各自均可承担信号发送者与接受者的角色,然后通过信号的互动实现各自意图之间的匹配,从而使该集体行动得以成功实施,获得该信号博弈的最大回报。相比较而言,这个模型比上一个模型要复杂,因为信号的发送者与接受者是不固定的,而且这种角色也取决于这个群体的组织形式,可以是领导者与追随者的模式,也可以是彼此平等的互动模式。——论文作者: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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