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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互动式教学法的发展与教学实践———以“国际商法”课程改革为例

分类:教育论文 时间:2021-03-01

  摘要:为了适应现代化教学理念及提升教学质量,采用互动式教学法能够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及素养三大目标的全面实现,因此该教学法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以“国际商法”课程互动式教学改革为例,从教学目标、路线及教学实施评价等进行全方位互动式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改革探索,并结合学生的对比试验数据证实了该方法在提升学习效果方面的作用。最后从提升认知和参与程度、提高内容设计及强化平台建设等3个维度提出了推进互动式教学改革与互动教学方法应用的建议。

高等教育互动式教学法的发展与教学实践———以“国际商法”课程改革为例

  关键词:互动式教学;“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教学实践

  互动式教学最早起源于哈佛大学“案例教学法”,后经不断发展归纳为互动式教学[1]。国内学者针对互动式教学从教学模式、教学目标、内涵讨论等[2-4]展开了丰富的研究。从教学模式上,认为互动式教学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通过交互影响建立起来的互助式合作的教学方式[5]。在教学目标和内涵的研究方面,任红杰[6]认为该方法是通过师生间知识的传递,达到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国外互助式教学的发展偏向于利用互联网等工具,已经进入在线互动阶段,包括聚焦式教学[7]、可视化交互[8]等实现手段,并强调clicker等系统工具软件的嵌入。总结国内外关于互动式教学的研究可以发现,国内研究主要从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强调互动式教学的发展,而国外更注重实现师生互动的手段和工具,但对互动式教学法认识的核心观点是一致的,即该方法是新型师生关系构建的基础,是符合现代教学理念的教学模式,同时是实现复合型人才教学目标的重要教学手段。随着国内高等教学模式的不断创新,国内外的互动式教学发展思路实现了一定融合,例如国内基于雨课堂、钉钉、腾讯课堂等多种软件平台的互动式教学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促进了课堂内外互动式教学的发展与实践。

  高等教育中开展互动式教学与其他层次教育相比,具有其独特性和先进性。首先,高等教育对象的成熟性要求互动具有研究性、创新性和深入性等特征。不同于基础教育的课堂互动,高等教育中的互动式教学并不单纯强调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更多地是围绕教学相关内容开展基本能力引导式学习和创新思维自主式学习,是师生间互动式专业合作与思维的碰撞。其次,高等教育的互动式教学形式具有多样性和应用性。教学的目标是增加学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所以互动式教学开展的主题与落脚点应当以现实问题与实际业务为主,提升学生动手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且互动不拘泥于直接互动,还包括多平台的间接互动。虽然目前国内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对互动式教学方法给予了高度重视和认可,但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师生间的互动程度和质量仍处于低水平阶段。例如,厦门大学史秋衡教授对全国52所高校进行的学情调查研究数据表明,有67.4%的985院校在校学生对“上课时,我很难有机会和老师交流”一题表示“基本同意”“同意”或“完全同意”,有53.3%的同学对“老师经常让我们进行小组讨论”一题表示“基本不同意”“不同意”或“完全不同意”。因此,目前在高等教育中深入推广互动式教学理念与推动课程互动式教学改革变得日益重要。从教与学的双主体出发,构建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新的认知与能力,提升学生学习过程的投入度、专注力,激发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兴趣与热情,形成一个学生平等参与、共同学习的教学交流平台,是当前高等教育中互动式教学方法应用的最终目标和根本目的。基于以上关于互动式教学方法与其应用的讨论,本文以“国际商法”课程互动式教学改革为例,研究互动式教学对课程体系设计的优化与对教学效果的提升作用,为该教学方法在高等教育法律类课程中的应用转化与实践效果提供依据。

  一、互动式教学路线设计

  互动式教学路线设计的核心在于使师生处于一个有利于投入式学习的平台中,将学习过程与问题研究相结合,在学习课堂知识点的同时训练其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不断自主式学习、思考和探究中获取和更新知识,养成探索学习的习惯和解构问题的能力,提升团队交流与合作意识。同时,教师也在互动式教学过程中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和方法,促进自身专业技术能力的提升。

  互动式教学的路线设计与实施需要课程作为载体,“国际商法”课程是以国际上市主体在国际商事活动过程中必然面临的一系列上市活动规则为线索,结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最新发展,讲授完整系统法律制度体系的一门实践性、时效性极强的法律类课程。尤其在当前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推动下,进一步丰富了国际商法课程的内涵与主体,也对教学模式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所以特别适合开展互动式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传统的“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基于案例分析为主的讲授模式,通常以国际商事实际冲突案例引发教学逻辑,并以问题导向式教学方法为主引导学生开展学习活动。所以,无论是从案例的选取、分析过程的开展,还是到法律条文的解析、相关法律制度的讲解,教学活动多以教师“一对多”主导。虽然提升了案例教学的效率,也通过课堂提问等环节调动了学生自主式、探究式学习的积极性,但知识单向传播与知识堵塞现象凸出,导致学生整体课堂参与度较低。并且,教师备课对于学生关注的国际商事时事热点问题的反馈难以预估,导致学生知识转化能力锻炼不足,同时缺乏学生之间的互助交流与研讨。单向式和高密度的讲授教学法下的案例教学,使学生处于被动状态,缺乏“思辨”和互动。引入并不断提高互动式教学在“国际商法”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应用程度,能够较好地克服上述问题。

  (一)确立课程改革目标

  以互动式教学法对“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改革,其核心目标分为三个层次,即课堂面对面式交流、教学软件平台及网络互动平台开展师生间、生生间的互动交流,主要涉及主题讨论、案例分析、情境模拟等学习活动(见图1)。课程的核心目标包括:一是知识目标,通过教学互动使学生掌握国际商法基本法律框架体系、核心法律制度设计及主要国际商事规则与法律规定;二是能力目标,发展学生以团队形式运用国际商法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安排国际商事活动的实践能力,并综合“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金融学”等相关课程知识,对现实国际商事活动中的各类现象及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三是素养目标,通过课程思政内容设置和国家对外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互动式探讨,塑造学生职业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学生对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和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认知与关注,并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二)教学改革路线设计

  互动式教学在“国际商法”课程的应用中,主要突出其对指导学生实践方面的重要性,因此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小组展示等互动式教学手段,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思考、讨论和展示的平台,使学生在课程中模拟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研讨和解决模式。同时,结合课程改革的三大目标,进一步设计了课程教学改革路线。在“国际商法”课程互动式教学改革的路线设计中设置了两大部分、三大内容、四种方法和五个环节,路线设计见图2。具体而言,首先将32课时的课程分为两大部分,其中16课时主要以教师讲授式教学为主,以问题激发式、案例引导式互动式教学手段为辅,主要目的是高效的传递国际商法课程体系的核心知识点,并针对各章节的重点难点进行深入讲解,使学生尽快掌握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另外16课时以学生为主导开展师生、师组、生生之间的多维多层互动式教学,依托主题讨论、情境案例模拟分析开展知识的综合应用与延伸,促进学生的知识转化与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实现对国际商事交易活动的全程模拟。其次,三大内容主要是指将“国际商法”课程内容分为3个层次,包括基本体系框架、具体法律制度和实际宏观背景,在结合我国对外经济发展和对比中国国际商法体系的背景下,引导学生进行事务分析,提高理论知识与现实基础的联系能力。再次,四种方法包含以教师为主导的提问激发、案例引导两种互动方法,和以学生为主导的主题讨论、情境模拟两种互动方法,这四种方法也是目前高等教育领域互动式教学的核心方法。最后,五大环节即国际商法教学改革路线设计的主线,包含“了解体系框架-掌握法律制度-理解现实背景-参与互动环节-开展实践模拟”,通过五个环节最终提升学生国际商务交易执业素养。

  二、互动式教学的改革探索

  (一)互动式教学授课体系构建与实施

  根据互动式教育改革目标和教学路线设计,从课前、课中和课后3个环节构建了互动授课体系,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授课环节计划(见图3)。授课环节计划从以下3个方面具体展开:

  1.课前准备环节。该环节涉及引子案例阅读、案例产生背景材料搜集、相关知识准备三个子环节。该环节教师给出预习提纲,对引子案例进行案例介绍和背景说明,再给出预习要求,由学生自主进行背景材料搜集和相关知识的预习学习,并在预习过程中通过网络平台向教师提问。教师将学生提问整理后,统一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解答。

  2.课中互动教学环节。该环节充分体现互动式教学的知识共享过程,由引子案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引出课程核心知识内容,通过“师生互动”对包括相关国际商事活动与交易法律规则制度框架和国际惯例、国内外商法法律规定等在内的知识点进行学习。在此基础上,展开课堂讨论对所学惯例法律进行转化应用,通过“师组”或“生生”互动的方式展开案例分析,并与宏观社会经济背景相联系,对同类型国际商事活动、国际贸易交易行为进行情境和交易模拟。

  3.课后互动复习环节。该环节是课中环节的系统延伸,首先对课中案例及知识点进行学生自主的提升学习,采用分组或个人的方式撰写案例研究报告,并由学生根据兴趣点选择与章节知识点相关的国际商事活动主题开展自研性案例素材整理,并经过评选加入课程案例素材库,入选学生平时成绩给予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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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控制互动授课的实施与实现高质量教学,授课体系又从教学目标出发,以“系统性”和“个性化”两个层次设计教学任务,以“师生”“师组”“生生”三大互动式方案为依托,并根据学生学习反馈不断调整授课环节,实现互动式教学体系的全面运行与动态优化。其中“系统性”体现了课程体系的完整性、连贯性和科学性要求,主要根据“国际商法”教学章节三大内容体系安排展开教学活动,并强调与“经济法”“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联系与融通,同时根据当前国际经济交往环境与各类“黑天鹅”事件的发生发展,灵活安排教学内容的顺序;“个性化”主要体现了课程改革的重要方向,在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难度时,采用模糊边界的方法,即不设定上限、只规定下限的学习方式,对学有余力或者对某一知识领域感兴趣的同学,给予知识获取索引,如参考书目、文献、网站或网络课程等,鼓励学生开展自主式深度学习,并采用提交学习总结报告或学习心得的方式,作为课外学习环节的绩效评价内容之一,在平时成绩中给予一定的加分鼓励。

  此外,“国际商法”互动式教学授课体系依托两个平台建设,一是网络互动平台依托学校课程中心信息平台,主要承担预习与复习过程中的双向反馈,是课堂交流的重要延伸;二是教学软件平台,目前课程主要采用雨课堂以及好视通会议软件开展课中的交流互动,在案例任务机制下开展双向提问、实时对话互动、投票选择小测验等互动环节,提升学生课堂参与度,也使得学习反馈更为及时与全面。

  (二)互动式教学改革效果初步评价

  为了检验运用互动式教学法进行教学对课程授课质量提升的效果,于2018—2019年、2019—2020年两个学年度第2学期在经管学院开设“国际商法”课程的本科国际贸易学专业和硕士研究生国际商务专业中开展了对照实验,第一学年度采用传统案例教学,第二学年度采用互动式教学。由于学校试题重复率控制要求,也为更好地反映互动式教学对教学全过程的效果,防止题目难度差异导致的评价标准不一,所以不采用传统的以期末考核成绩作为授课效果评价标准的方法。而是在每一章节授课中,采用学生的教学软件平台和网络互动平台的在线时间、课堂注意力集中时长、随机小测验正确率、案例分析报告(包括主题研究报告等)撰写质量、学生课程学习满意度及课堂参与度评价,具体指标数据获取来源及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根据表1统计数据,并通过均值检验验证了以下结论:

  (1)本科组在采用了互动式教学后在以下方面有了显著提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0%以上的显著性检验:其中,教学软件平台及网络活动平台在线时间分别增加了30.2%和62.3%、小测验正确率增加了3.8%、注意力时长增加了6.1%,以及课堂参与度评价上升了7.8%。

  (2)硕士研究生组在采用了互动式教学后也在以下方面有了显著提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0%以上的显著性检验:两个平台在线时间分别显著增加了20.2%和56.2%、小测验正确率增加了3.6%、学习参与度评价上升了3.3%,以及报告撰写质量显著提升了2.7%。

  以上数据分析过程虽然并不能完全排除其他教学因素干扰,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互动式教学法的采用对“国际商法”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及参与度的提升,使学生更好地主导教学进程并与教师开展积极互动,使教学过程更符合学生学习需要和规律。同时,也激发了学生对于“国际商法”理论体系的兴趣和关注。经过互动式教学改革,有不少学生积极设计教学案例,通过课堂交流与平台交流,加深了对相关学科领域热点问题的认识,也提升了对专业学习的积极性。——论文作者:王琛1,杨念2,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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