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利水电工程在国计民生中地位显著,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项目。由于工程浩大,涉及的空间范围广大,一般都需要周围的原居民搬迁,迁移过程中如何补偿原居民利益即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文中首先从补偿机制改革的必要性入手,在此基础上提出补偿机制的原则和思路,最后提出如何化解改革成本的思路。
关键词:利益补偿机制;水利移民;移民改革方向;
前言
随着近几年南水北调、西电东输、西部大开发等几大工程的实施,我国水利工程得到了大发展,同时也伴随着大规模的非自愿移民问题。如何安置移民,如何恢复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以及如何发展移民安置点的区域经济等问题都成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一、水利移民现状
虽然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可为社会创造出非常客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项目建设过程中无法避免征占用地或者是淹没大量的农田与拆迁大量的房屋等产生比较严重的财产损失,使经济与社会系统遭到破坏。而受到影响的移民失去了赖以为生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根据以往水利移民情况来看,水利水电项目建设为移民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方面上的影响没有在项目建设成本之中真实的反映出来,这样就使移民搬迁之后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现阶段我国市场的经济体制在不断地完善,国家和移民间的利益关系也逐渐明朗,这就要求国家在公平的原则上合理解决移民安置补偿问题,确保移民在搬迁之后的生活水平能够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水利移民补偿的合理性,保证移民的合法利益。
二、补偿机制改革的必然性
1.旧补偿机制遗留问题。IDRN(世界移民网络)主席Downing指出∶"从增加的科技知识,包括移民过程纵向前后比较研究,已不难发现现有补偿是难以使移民恢复原有状况的。总之,那种认为现有补偿可以为移民搬迁后生计恢复,实现可持续发展铺设康庄大道的经济学逻辑是错误的"。以往的事实表明,某些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移民搬迁后,生活更加贫困,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次生贫困。移民离开家园就需要重建家园,适应环境和寻找生计,搬迁补偿标准和规则带有明显的时代性,深受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使不同历史时期、移民安置区与非移民安置区之间经济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历史问题。
2.当前补偿机制的缺陷。当前补偿机制存在多种问题,主要有∶第一,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的两种形式是私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在征地和补偿上有很多麻烦,需要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分开管理,存在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不一致的现象;第二,确定补偿标准不科学。当前征地补偿标准采用的方式之一是年产值的倍数,忽略了土地的区位价值,这种方式常常导致补偿标准与实际脱节;第三,补偿费用偏低。通常重点基础项目补偿费用多是以政府定价为准,给予农民的补偿费用一般较低。
3.水利水电工程需要得到移民的支持。移民过程也就是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这个过程存在各方利益的冲突,在解决社会冲突时,科塞提出了著名的"社会安全阀"制度,即社会预警机制。一个群体是否支持一种变革,取决于变革参与各方对改革后预期利益的估计。兴建水利水电工程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资源重新配置也会带来巨大的长期的利益,问题就在于利益的分配标准与分配方式。当前需要从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入手,充分解决移民的利益诉求,才能获得他们对水利水电工程搬迁的支持。
三、建立补偿机制的原则和思路
1.为失地农民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现阶土地对于农民来说,社会保障功能远大于经济功能。"三农专家"温铁军指出∶"对许多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的农户来说,耕地已经不具备生产资料的性质,而成了他的社会保障"。由国土资源部耕地司牵头制作的调研报告表明,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达到土地总效用的51.32%,而经济功能仅为28.70%。即便有其他收入足以取代农业生产的收入,还是有63.7%的人认为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基础。鉴于当前现状,不能把征地问题土地化,看做一个经济问题,土地就是农民的全部,要为失地农民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与就业相结合。
2.完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征地补偿制度主要用于解决征地过程中针对土地的经济补偿或者移民迁移过程中遇到的经济问题。应改变过去按照年产值倍数的计算方法,应按照市场经济的标准进行,采用当前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基础。在确定补偿费用时,更多需要听取土地承包者或移民的建议。在分配补偿费用时,首先要有利于土地承包者而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费用的用途应倾向于使失地农民重新建立生活、重新恢复开展生产活动。在建立水利水电工程中,失地农民以自己原有的居住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权益类资产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长期分享收益,这样可以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基于利益补偿机制的水利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1.水利移民改革过程中,利益补偿机制的应用具有很大意义。水利移民利益补偿机制是调动水源生态环境保护者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是一项能够保证水利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利益补偿机制包括实物补偿、现金补偿、政策补偿、服务补偿等方面,以建立最佳水利移民改革方向。目前水利移民并没有固定的安置模式,水利移民安置的主要方式有大农业安置、自谋职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长期实物补偿安置、二三产业安置等。这些安置方式中移民可以直接获得实惠,加快移民的搬迁速度,但是仍然具有潜在风险。针对我国水利移民安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区域生态环境严重损失、农业机械化水平偏低等问题,对水利移民安置区建立实物补偿制度。按照我国《水法》的相关规定,遵循谁受益谁补偿、谁受益谁投资原则,在原有资金补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补偿力度,并且让多劳者多得补贴、少劳者少得补贴、而不劳者不得补贴,充分调动移民积极性。政府从宏观视野和全局高度对水利移民区发展进行规划,给予一定的政策补偿。鉴于我国水利移民安置区农业科技服务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可以适当加大对移民的服务补偿力度。
2.针对目前各省水库移民安置现有实施情况以及各省的实际情况,以妥善安置移民,解决移民长远生计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当地的风土人情,对失地移民实行耕地长期补偿为主、多种安置方式为辅的生产安置方式,已达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致富的目标。在移民安置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移民意愿,正确处理移民个人与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当地实际经济社会条件,扬长避短,由于库区周边乡镇及相邻乡镇土地资源紧张,人均耕地较少,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应大力发展养殖业、旅游业等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移民的经济收入,使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安置区平均水平,与安置区居民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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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水利移民补偿问题是一个社会项目,要想彻底解决移民补偿问题,就一定要从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出发,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健全移民补偿体制,使水利工程建筑和移民发展相互协调,在公平补偿的基础上,促进移民的生产与生活可持续发展。目前,一些地方已采取了投资性补偿方式,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以后的水利移民补偿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论文作者:韩禹默,王煜森,王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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