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同时许多单行法律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废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许多法律将废止。民法典包括生活的所有民事内容,被誉为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亮点,如离婚中规定了婚姻的冷静期、离婚中债务的分摊、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以及个人债务、子女抚养的规定、亲子关系的认定等, 对婚姻家庭的影响很大,引起了百姓的热议。
关键词: 民法典实施 婚姻家庭热点 法律适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实施后,2021 年 1 月 1日起,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71 条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就子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民政部门收到当事人离婚申请的,要进行核实,是否属于自愿离婚,是否就协议离婚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达成一致意见, 民政部门先进行登记,如果查实,有任何一方不愿意,不能走行政程序离婚。如果双方虽然自愿离婚,在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后 30 天内,有任何一方反悔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双方不向民政部门撤回申请,在 30 日期满后,双方也必须再次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证,若不申请,视为 撤回离婚申请。这就是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因在我国,走协议离婚的途径占整个离婚比例的 80%,离婚率年年攀升,特别是 80 后、90 后离婚的现象严重,对我国婚姻家庭的稳定性造成重大的影响,且离婚不仅仅是婚姻当中两个人的事,也牵 涉到两个家庭的事,有的父母更是参与其中,使本来就处于矛 盾中两个人矛盾升级。因此,为了有效避免草率离婚,重视婚 姻,我国立法考虑增加离婚的冷静期,这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具 有重大的意义。
二、关于离婚中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
首先,在协议离婚中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只能走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64 条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 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若果超出夫妻家庭生活的开支,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进行偿还,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婚姻家庭篇未列举何种情形属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因在不同家庭中,日常生活开支会有不同,如在明星的家庭中,或企业家庭中,购买一辆车或一套房属于日常生活开支,但在普通百姓中,购买一辆车和一套房显然属于日常生活以外的借款,超过日常家庭生活的需要,应由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同样的财产在不同的家庭是否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不同,因此这需要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再次,虽然是借款额度较小,但如果借款人的借款用于赌博、吸毒等,即使额度小,也不属于家庭借款,另一方不用偿还,这个款属于个人借款。当然需要另一方进行举证, 自己没有得到该笔借款用,未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可以举证证实另一方有吸毒、赌博的恶性,受到处罚的证据或朋友到法院作为证人加以证实,法院都可以采纳,这样避免另一方的利益受损,保护婚姻家庭,对个人借款与家庭借款进行严格的区分, 也体现法治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再次, 虽然是个人借款,看事后是否得到另一方的追认,如果得到另一方的追认,当然属于夫妻债务;如果另一方沉默,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沉默不等于认可,虽然知晓但并不等于同意对 方的债务。因此,在民法典实施后,在日常生活中,加重了借 款人的注意义务,对于借款人必须知晓法律的规定,否则,借 款当做个人的借款难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要借款给具有夫妻关系的一方,最好在事前经得另一方的同意,把借款作为共同借款处理,这避免以后自己的利益受损,或者夫妻合谋把财产转移给另一方,没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婚内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通财产。事实上,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根据民法典第 1066 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 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 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 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在婚姻家庭中,出现上述两种情形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其余任何情况都不允许分割。因既然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 共有,不分份额享有权利,如果允许分割,必然影响到夫妻的信任,关系,势必造成离婚的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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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财产的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部分个人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这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是口头约定,当属无效,因口头约定容易受到对方的否定。同时规定,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约定,债务人即借款人把家庭财产的约定告知债权人即出借人的情况下,该债务就是个人债务,不是共同债务,该债务就用个人财产偿还。因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不断进步,必须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也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也体现了在民法领域,法不禁止则为许可,因对财产的婚内约定,法律也并未禁止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
综上所述,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反映了民法典中婚姻法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同时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时民法典与时俱进的体现,反映了法治应不断进行调整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论文作者: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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