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评职是有其体系划分的,在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中正高职称是教师职称级别是等级最高的,所以评审条件也是比较多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中有关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正高职称评定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3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副高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者,可以逐级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七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的4条以上:
1、优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2、获特级教师或国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所培养的优秀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本人获省级以上指导教师奖2次以上。
4、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5、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或与他人合著2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6、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7、从事艺术、体育教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2次以上。从事少先队工作,本人或者组织学生受到全国少工委表彰2次以上。
8、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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