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学术规范的学术服务

互联网金融诈骗经典案例分析及防范对策

分类:经济论文 时间:2020-08-12

  摘要:当前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件频发,诈骗手段日趋专业和多样,受害面广,不仅危害公共安全,如控制不及,还易引起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稳定风险。因此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诈骗的工作迫在眉睫。本文的目的是让社会公众深入地了解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金融诈骗风险。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进行定性研究,通过结合具体案例主要介绍了网络理财、各种代币传销、金融衍生品交易、房地产养老、套路贷这五大类金融诈骗的特点和相应的识别和应对诈骗的方法。

互联网金融诈骗经典案例分析及防范对策

  关键词:网络理财诈骗;代币传销;以房养老;套路贷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更多的居民用他们的闲置资金进行金融投资。但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创新和民营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社会公众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也进一步加大。近年来、一些诈骗人员和具有过渡冒险精神的人员进入金融行业,而我国的社会公众又大多缺乏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及对金融风险的辨别能力,这一局面导致金融诈骗案件频发,社会公众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进而导致很多社会问题。要想社会居民避免投资过程中的诈骗风险,保证社会稳定,除了加强政府监管之外,提升社会公众对基本金融知识的了解也是必要条件。

  本文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公众介绍金融的基本知识,并结合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金融诈骗的典型案例,简单分析目前社会上最常见的网络理财、各种代币传销、金融衍生品交易、房地产养老、套路贷五大类金融诈骗现象背后的逻辑,总结出每种金融骗局的特点和显性特征。强化公民的金融风险意识,引导他们有效的利用金融服务,降低金融欺诈事件的发生,促进构建有序、健康、安全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发展。

  二、网络理财骗局案例分析

  1.虚拟货币传销骗局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人打着“区块链”科技创新的幌子,开发出一些所谓的创新型货币进行行骗。目前全球共有1600余种虚拟货币,这些虚拟货币只能在特定范围内使用,例如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狗狗币、元宝币、点点币、凯特币等。在实际的骗局操作中,一些不法分子会采用一些非法手段来牟取暴利,其手段包括获利或提现门槛的设定和对虚拟货币价格走势的幕后操纵等。代币传销主要通过请名人背书,蹭币圈热点,然后利用“挖矿”为噱头,融资构建资金盘等一系列操作手段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以CAI币为例,2018年10月蜗牛矿机横空出世,推出IPFS与CAI双挖的机制,宣称“两个月回本,0风险,躺着赚钱”。蜗牛矿机邀请胡润代言,借助IPFS挖矿的热点,建立一站式矿机销售推广平台,4个月销售20亿元,最后平台崩盘,7000人上当。当年10月10日CAI币在由新加坡Anthay基金会发起的霍东AT交易所上架后就一直在涨,第一天币价就涨了近8成,从最开始的5毛钱涨到了1.4元,后来又涨到了2元左右,大大增加了投资者们的信心。然而,财富的幻想在2019年2月14日戛然而止。这一天,投资者们接到了两份分别来自AT交易所和链鑫公司发布的公告,AT交易所称,由于平台遭黑客攻击,导致大量CAI币流失与蒸发,暂停交易,冻结时间为期3个月左右,交易钱包系统全部关闭,暂停提币。

  2.金融衍生品交易骗局

  金融衍生品交易骗局是指交易平台造假荐股骗局、原油贵金属期货诈骗、外汇期货诈骗、二元期权诈骗等多种骗局。这些骗局通常打着“交易简单、回报快”等口号来欺骗一些并不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规则、交易方式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投资者,最终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由于投资理财信息的不对称,被害人缺乏专业知识,加之社会上投资理财平台众多,结果大多数被骗的投资者都以为是最后是自己投资的问题,没有意识到被诈骗。

  以上海宝山期权期货诈骗案为例,2019年6月,上海宝山警方相继捣毁两个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这两个团伙的诈骗特点均是利用虚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例如“商品期货”、“上证50ETF期权”等,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经警方调查发现该诈骗团队假借某知名证券公司客服的身份,向投资者致电推荐投资,将投资人拉入已创建好的微信群,在群里发一些号称专业投资分析师的投资建议,分析股市未来的投资走势。在微信群聊内,会有大量的“演员”应和投资分析师,跟着一起交易获取收益,并伪造收益截图发至群里对分析师进行感谢,让那些被拉入群的受害者开始动心、慢慢相信, “投资顾问”向投资者承诺可以 “低门槛准入”、“最多1:10的场外配资”、“80%的操作成功率”等优惠条件,诱导投资人投入资金,将投资金转入提供的账户内。然而,这些都是精心设好的骗局,群里的投资分析师以及那些赚钱了的投资者,都是“训练有素”的诈骗分子。事实上,诈骗团队骗取资金时会制造假象,让投资者误以为是因为个人操作不当导致的本金亏损,实际上“亏损”的资金落入诈骗分子的口袋。

  3.“以房养老”骗局

  以房养老骗局的本质是公司用老人的房子作抵押去获取高息贷款,贷款所获资金则流进自己的口袋。对政策了解地不透彻是广大群众容易陷入“以房养老”骗局的根本原因之一。非法集资的非正规保险公司常常偷换概念,在一般最典型的事件中,往往会牵扯进来第三方,即进行放款的出资方。这些非正规保险公司往往先要求老人向出资方进行房屋贷款,随后要求老人以得到的现款购买养老保险产品,并承诺替老人偿还抵押房屋贷款产生的利息。

  以北京中安民生案件为例,2017年以来,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安民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各种宣传中利用国家的“以房养老”政策,违法借用全国老龄委、民政部、以及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的名义,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对老年人实行欺诈。最后让众多的将房产抵押出去的老人“财房两空” 。

  根据2019年3月中安民生高层透露的信息,在中安民生抵押房产、借贷投资的客户多达600余名,案件涉及的资金超过10亿。中安民生谋划初始,为了吸引老年人们前来投资,采取组织大型宣讲、专人沟通、虚假保证等手段。而当签订合约的那一刻起,这些抵押房产客户的利益也就失去了保障。2019年4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发布通报,对于涉及中安民非法集资案的8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4.套路贷

  套路贷,是概括性称谓。以不合法占用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变相诱使或强迫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违法协议,使用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比如:虚增借贷数额、恶意假造违约、随意认定违约、毁坏还款证据等,并借用诉讼、仲裁、公证的帮助或者采用武力、威胁以及其他暴力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套路贷”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出借款的本金利息均不受法律保护。

  以深圳罗湖案件为例,2019年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套路贷。案件起始于2017年,借款人由于资金不足,找当地的一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该公司负责人高某借口民间放贷,对借款人进行诈骗并敲诈勒索。

  案件前期,贷款人采用各种方法获取借款人的信任。之后安排人假扮出资方与借款人签订各种“套路”合同,其中包括空白借款合同、承诺函、提前还款协议等。合同期间制造假流水,通过交替转账的方式,给借款人账户转入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资金,并写入借款合同,再让借款人将多出借款的部分转回到指定账户,用查询到借款人有隐瞒负债为借口咬定借款人已经违反条例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之后再用言语威胁借款人,比如到法院起诉、查封房产等,向借贷人索要虚假高过账金额的款项。涉案人利用以上手段作案达12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555.7万元。

  5.网络理财骗局

  被称为“空手套白狼”的旁氏骗局可以说涵盖了大部分的网络理财骗局,理财公司或理财平台把那些通过吸收社会居民的资金投入高风险项目,或是挪用、挥霍掉,而并非用来进行形成安全、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其特征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较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目的是通过不切合实际的高回报虚假宣传诱导投资者投资。所以骗局不停发展的原因是有新的投资者不断投入资金,但是如果新的投资者愿意投入的资金无法兑付前期投资者的本金及承诺的高额利息时,资金链断裂,则剩余的投资者的投入无法兑付。

  以“e租宝”事件为例,e租宝即“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隶属安徽钰诚集团,注册资本金1亿元。2014年7月其互联网平台上线,平台主打A2P的模式。并且该平台交易规模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挤入行业前列。2015年11月底,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e租宝累计成交量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据统计,截至到12月8日,e租宝有着745.68亿元的成交量, 90.95万人的投资者数,703.97亿的应收账目。e租宝在2015年12月16日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警方在2016年1月查出e租宝500多亿的非法集资。

  三、防止公民被金融诈骗的对策

  通过上面几个案例,我们对目前我国常见的金融诈骗形态进行了分析。下面提出五个防止普通公民被金融诈骗的对策。

  相关论文推荐:浅谈金融经济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投资者及时识别网络理财骗局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壮大,各种网络理财产品层出不穷。为了防范各种网络理财骗局,投资者首先应该明白投资的基本原理,即投资回报是对投资者风险的补偿。所以任何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都是金融诈骗的一种的标志。所以投资者应该按照投资的基本规律来识别网络理财的骗局。

  2.政府加强对“代币传销”骗局的宣传

  由于一个地区的诈骗行为只能由本地区的公安部门进行监管,所以传销团队可以在全国流动作案。这使得公安部门无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所以应该加强向公民宣传“代币传销”骗局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虚拟货币传销的宣传和交易大多是通过微信等非正规的形式。二是因为违法的虚拟货币是受到个人或者机构控盘,所以无法自由交易,但是合法的数字货币是可以在交易所自由交易的。

  3.投资者要选择自己熟悉的投资领域

  投资者在进行理财投资时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对于自己选择的品种多加了解。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不断扩大,很多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想通过场外配资来获得高收益。众所周知,场外配资虽然准入门槛低,但是风险很大。那些用虚假金融衍生品交易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骗子正是利用了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的“无知”来进行诈骗。

  4.地方社区向老人普及“以防养老”的相关政策

  由于老年人消息闭塞,金融知识匮乏,很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诈骗对象。所以地方社区应该向本社区的老人普及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以房养老政策,提醒打算以房养老的老人一定要对实施项目的金融机构进行了解,确定该机构是否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对熟人介绍的投资项目更要有警惕性,重大决策一定要和自己的亲属交流沟通。如果发现诈骗行为,一定要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5.金融机构要宣传“套路贷”的形式

  套路贷的套路形式五花八门,且多数套路贷团伙会用到不止一个套路,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多向办理业务的公民宣传套路贷的各种形式,提醒公民办理资产相关业务时的注意事项,比如出现资金短缺或是需要贷款业务,一定到正规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前,一定仔细阅读合同,明确具体款项,防止上当受骗。——论文作者:张玥 李梓娴 孙一博

全学科期刊推荐 中英文发表指导

* 稍后学术顾问联系您

学术顾问回访> 详细沟通需求> 确定服务项目> 支付服务金> 完成服务内容

SCI期刊

国际英文期刊

核心期刊

国外书号出书

国内纸质出书

2023最新分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