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城乡规划的质量水平也呈现出了不断提升的状态,社会大众更加注重城乡规划设计中的协调性,因此“三生空间”的划定理念,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应运而生。“三生空间”主要指的是,在城乡规划工作中注重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空间的平衡,并且在整个划定工作中将其明确的体现出来。本篇文章将会切实展开城乡规划工作的“三生空间”划定思考,与此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出科学的规定措施,以希望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城乡规划;“三生空间”;划定思考
1 前言
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统称为“三生空间”,但是学术界对于这一概念并没有更为深入的解释,三个组成词也是最通俗意义上的解释。将通俗与学术结合起来解释这一词,即:生活空间解释人们平时生活的场所,而生产空间则是人们进行特定活动的场所,有着很强的专门性,生态空间则是指我们生活的大环境,它具有自我修复的功能,而且对于人们的健康有一定的影响。自2012年我国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口号后,党和国家对于“三生空间”的概念有了更为深入的解释,人们理解起来也更为简单。因此,贯彻落实“三生空间”的发展观就变得更为简单。
2 “三生空间”对象的特征
2.1空间尺度的差异性
在不同的城乡规划空间尺度下,“三生空间”当中的主要对象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在城乡区域宏观以及区域城镇整体规划的层面上,各个城市以及乡镇都可以看做是一个点状集中的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其中,自然区域可以看做是生态空间[1]。在城市空间的层面上,工业集中区域可以看做是生产空间,集中居住用地的区域可以看做是生活空间,而在城市周围的生态绿地环境、公园绿地可以看做是生态空间。
2.2有高度的复合性
在通常情况下,“三生空间”是复合的,而我们所说的生活空间、生产空间以及生态空间仅仅是划分整体空间的一种方式。通常将城市当中的工业园当做是生产空间,居民居住社区以及活动区域看做是生活空间,而城市当中的公园以及风景区都是生态空间。不仅这样,“三生空间”之间还可以相互嵌套,也就是说这三者之间的分布可以分层进行,一般在城镇中都会并存生活、生产、生态这三种空间。
2.3空间维度上具有多样性
生产空间一般包括乡村农业活动、城镇工业生产、城镇服务业所在的区域;生活空间一般包括城市、镇和乡、村庄居民点以及其他集聚人类活动的区域;生态空间则包括除人类之外的各类生物及其生存环境所覆盖的区域。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下“三生空间”所对应空间区域也不相同。宏观尺度下,“三生空间”相对分离但又互相交融;各类生态资源、农业生产与各级居民点相对分离,但是人类生活与工业生产却又交融在城镇中。中观尺度下,“三生空间”在同一空间内部分交融;如乡村居民点具有农业生产、制造加工和居住生活功能,城镇内部除居民生活外,工业生产、服务业、公园绿地等功能不可缺少。微观尺度下,“三生空间”的交融无处不在;如居住用地中的住宅与绿地、工业用地中的厂房与职工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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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城乡规划“三生空间”划定的科学措施研究
3.1全面建立统筹化的领导机构
在实际的城乡规划工作当中,要想从根本上有效的展开“三生空间”的划定工作,那么最为重要的便是同国土、环保部门主导的相关空间学科展开协同工作。所以,有关城乡规划部门也就需要积极的与其他有关部门展开联合,从而形成更加科学的“三生空间”划定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到实际的措施当中,首先就建立科学的统筹领导机构,全面的依托市政府层面以及规划委员会成立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并且在各个部门管理架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有意识的展开空间规划协调工作。统筹化的领导机构,对于整项工程的开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往往能够在工程开展的过程中,起到科学化的指引作用,为“三生空间”划定工作的开展,奠定极为重要的前提基础,进而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3.2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科学化的技术协调机构
当城乡规划“三生空间”的技术协调机构建立完成之后,紧接着也就需要在统筹工作办公室下设立出专门的技术协调小组,负责“三生空间”划定过程中的具体技术协调工作,将城乡规划作为实际的主体,从而搭建出能够协调工作的平台。在此过程中,协调工作小组的人员需要将其分为常设人员以及一般人员,常设人员的选取主要是在城市规划部门、国土规划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等进行抽调,通常情况下,一般的人员都是需要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抽调,从而形成科学化的规划建设小组。技术协调小组应当主要负责平台的构建,以及切实处理工作运行过程中的技术矛盾,尤其是要处理协调不同规划过程中的相互矛盾以及重叠区域。城乡规划工作最为重要的内容,便是要确保生产空间、生活空间以及生态空间处于一个协调化的状态,这样才能确保“三生空间”的应用效用得到最大程度上的规划。
3.3全方位的构建好共同的技术基础
在展开城乡规划“三生空间”规划工作时,应当首先对规划的对象类型、空间尺度等方面,科学化的形成对“三生空间”划定的共同认识,尤其需要构建出相互沟通、协调统一的技术语言体系。其次则是科学的整理各个部门的工具手段以及技术内容,不断的充实完善已有的规划性工具,进而建立出能够相互协同的技术性手册,最终为实际管理手段的配合使用,提供最为重要的技术条件。除此之外,还应当在科学化形成共同技术体系的基础上,不断的综合各个部门的规划管理信息技术平台,从而合理化的建立出一个将“三生空间”做出规划出发点的综合性技术平台。当综合性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完成后,相关技术人员也就可以全面借助信息技术平台,展开科学化的操作,进而提升城乡规划“三生空间”的规划综合水平。
3.4基于“三生”属性科学构建评价体系
从本质作用角度,生产、生活、生态的空间属性不同,评价要素和对象也不相同,需要分别构建其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全域覆盖与管控的要求,“三生空间”应围绕着人类活动和生存需要进行细分。生产空间应突出人类生存提供必需品的作用,即是以农业生产为核心的空间,包括农业生产用地以及与农业生产高度相关的乡村居民点、乡村基础设施等为功能的国土空间。生活空间应为是以城镇居民生活和城镇内部生产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以及与其在空间上联系紧密的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等空间。生态空间应突出自然属性,并且能够提供生态服务、生态产品的国土空间,包括河流湖泊、湿地滩涂、森林草原以及荒地等。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乡整体人居环境中,主要有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也就是“三生空间”。在进行城乡规划和对城乡布局优化的时候,不仅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规划技术,还要有相关法律文件的支持,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在城乡整体规划中将“三生空间”的主体作用良好的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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