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院 互联网环境的发展对版权交易方式和版权相关服务模式带来了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遥在此环境下数字版权作品的价值基础被削弱尧侵权泛滥不止及版权交易困难等问题凸显遥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解决的可能袁目前这一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维护数据可靠性的技术在金融尧公证尧投票等领域投入实践袁区块链+版权的探索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推进袁区块链在数字版权管理尧保护上的应用备受期待遥 区块链数字版权产业治理体系的搭建袁将弥补当前传统模式对于版权资产保护方面的不足袁为版权确权尧版权交易尧版权保护等提供新的可信通道袁最终建立完善的版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
关键词院 区块链技术曰数字版权曰数字版权产业曰版权治理体系
目前,各个领域已经纷纷试水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如股权众筹、电子商务、智能合约、证券交易、物联网、存在性证明等,典型企业有法国区块链应用企业 Stratumn 与德勤和 LemonWayLenderBot 一起搭建了 “微保险”概念平台、英国的初创企业 Everledger 将贵重资产的权属信息记录在区块链等。随着区块链技术运用发展,世界各国也开始积极布局区块链技术研究及区块链技术运用的监管。如 2017 年美国至少有八个州致力于接受或促进使用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的立法。有几个州已通过了相关法案,并且非常具体的定义了区块链以及智能合约,将区块链技术描述为 “不可变的”,认为区块链存储信息可作为法庭证据。与此同时,欧美国家申请区块链专利的数量也逐步增多,专利争夺战不断加剧。仅美国银行已申请区块链专利数量就近 60 项[1]。除此之外,自 2015 年以来,高盛、纳斯达克、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美国威瑞森电信(Verizon)、数字资产控股(DAH)公司、埃森哲(Accenture)等都在积极布局区块链相关专利战略,其数量也在不断的刷新和上升[2]。目前,我国也开始不断尝试在不同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如“公正通”提供资产所有权的记录和追踪服务;IBM、沃尔玛、清华大学用区块链搭建透明可追溯的跨境食品供应链等。各个行业已经充分认识到区块链技术对未来世界的改变,将丝毫不亚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热门技术。国家在政策上也给予大力支持。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其中提到,到 2020 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能力跻身国际前列。这是区块链技术首次被列入《国家信息化规划》。
当今社会互联网蓬勃发展,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也对传统的文化生产及传播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我国网民数量近 8 亿,大量原创作品的出现,对版权交易方式和版权相关服务模式带来了挑战。作品的创作周期缩短,更新使用频率加快,传统业务模式和流程已经不能适应作品的版权产业发展的需求。这些问题从客观层面上制约了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的统一规范化。因此,作为版权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数字版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的布局必须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系统的,其理念应是先进的。2016 年 4 月,习近平同志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为此,亟需针对现实问题增加专门针对网络环境中版权保护的新制度、新方式,协调规范网络主体的责、权、利。2017 年 1 月,国家版权局制定了《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指出需全面提高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版权强国建设。在“十三五”版权工作新形势中指出:“版权工作属于社会化管理工作,从事版权工作要树立面向全社会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运用市场力量,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的版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
可见,版权治理体系的构建已经迫在眉睫,该体系的构建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也是目前讨论的热点问题,但如何构建尚不清晰,学术界相关的研究较少,现有研究对此也并没有系统化。因此,本文运用文献分析与数理统计方法,从宏观上以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诸多特性与版权治理体系构建的关系为出发点来探讨我国数字版权治理体系构建,从而为全面、合理搭建版权治理体系提供一定的学理支撑。
一、我国数字版权产业现状考察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让“数字出版”这个概念进入公众视野,数字出版业也极速成为一个新兴业态。在数字出版过程中,需要借助数字技术形成数字内容、实现数字内容管理并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数字内容的网络传播,由此产生的作品也被称作数字版权作品。作者及相关权利主体对这些作品在数字化复制、信息网络传播等方面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和被称为数字版权譹訛。世界各国对数字版权作品的具体内容定义不一。我国主要数字版权作品包括以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等为主的文字作品,以及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影视等为主的音乐作品及视听作品譺訛。我国数字版权产业发展主要围绕这些作品而形成,产业发展现状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总的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特点:
一方面数字版权产业蓬勃发展,带动经济持续向前。正如劳伦斯·莱斯格所说:“随着人们逐渐发现自由力量的优势时,互联网的价值在悄然变化,此种优势在逐渐消失。在信奉操纵的观念的作用下,在所有靠操纵获得利益的人的鼓吹下,如今的社会和政治架构对互联网的改变举手欢迎。”譻訛早在 2003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其发表的《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查指南》中便指出,“互联网是一种新兴的、变动中的、颇具潜力与前途的产业,将来可能有资格作为核心版权产业的一部分”譼訛。这一愿景如期实现,现在已然进入互联网数字版权时代,版权产业不论是内容本身、创造者还是消费者都有了巨大变化,传统版权产业模式被相继打破。以网络文学、短视频、视频直播等为代表的新型版权产品已经逐渐成为当今版权产业支柱,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版权内容的创造者,通过互联网进行版权产品消费的群体空前壮大。如今,版权产业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因和信息经济的驱动力,互联网数字版权产业已成为我国版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我国,数字版权产业经济贡献逐年提升。 2016 年我国数字核心版权产业比 2015 年增长了 31.3%。2006 年至 2016 年的 10 年间,我国数字核心版权产业行业规模从 163.8 亿元增长到 5086.9 亿元,年增长率保持在 30%以上,产业规模增长超过 30 倍譽訛。足见,在互联网的春风下,数字版权产业蓬勃发展。据普华永道《全球娱乐及传媒行业展望(2015-2019)》中统计显示,数字出版 2014 年渗透率约为 22.13%,总产值约为 2637 亿美元,预计 2014-2019 年,数字版权年均复合增速将达到 11.87%,高于非数字出版市场 3.86% 的增速。2019 年,数字出版的渗透率有望达到 32.09%,市场规模高达 4621 亿美元如(图 1 所示),数字版权产业带动行业经济发展持续向前譾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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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数字版权治理体系落后,版权产业发展任重道远。据国家版权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版权登记总量首次突破 200 万件,与 2015 年相比增长 22.33%。可见,随着我国版权强国建设的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著作权登记工作相比较之前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但是这种线下确权方式、登记效率、登记量与数字版权发展仍是极度不匹配。同时,数字版权产业的大发展也使数字版权纠纷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公开数据显示,对 2016 年 4459 件信息网络传播案件民事判决和裁定书的分析,可看出随着数字版权案件新载体、新形态不断出现,涉及的传播方式日益多样化,数字版权纠纷日益增多,一半的侵权纠纷案件通过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器等方式传播譿訛。数字版权治理体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将在下文中予以详细分析。
二、国外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版权领域的运用
国外已经出现了诸多较为成熟的基于数字版权的探索,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尝试将这项技术应用到自身领域的发展中来。如前文所述的以色列初创公司 Colu 就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上推出了测试版平台,主要目的是帮助不懂区块链的开发者和消费者,让他们也能够通过该平台建立和交换电子资产,像是金融资产、文件记录或是所有权交易等。再如德国企业Ascribe 则旨在利用区块链技术给知识产权产生的时间进行标记、为创作者提供便于使用的平台创建作者所有权和跟踪他们作品的使用[3]。此外,还有像 Binded,Desent,Minelabs 等国外的企业也不断致力于数字领域的版权保护与交易。据不完全统计,国外在数字版权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有如表 1 所示:
现今,我国也有许多初创企业意识到区块链对于版权保护与交易的极大作用,纷纷加入“区块链+数字版权”的研究应用中去,如到达科技主要使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数字出版、众筹问题;趣链科技主要是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版权保护;纸贵版权意在使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数字版权确权、交易问题;One Fair 平台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原创作品交易平台,解决艺术品交易的问题等。
三、区块链技术视角下的数字版权发展研究综述
前文中提到区块链技术已经被运用到诸多领域,我国关于区块链技术运用的学术研究则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另一方面是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运用。韩锋、顾颖、贾红宇等在《清华金融评论》中发表的《一种基于比特币块链的知识产权众筹模式》一文主要是基于比特币块链技术设计了一种知识产权众筹模式,以期寻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胡姝阳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发表的《块链“落地”专利不能少》一文中指出在区块链技术领域,国外不断囤积专利,国内专利布局尚未开展。学界关于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运用的研究其中一块是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版权领域运用的研究。以“区块链、数字版权”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中检索共有 5 篇期刊论文讀訛。赵丰、周围在《基于区块链技术保护数字版权问题探析》一文中指出区块链技术集数项核心技术优势于一身,并在金融、公证、投票等领域逐步投入实践,但事实上,区块链仍有众多本身技术问题、市场化运作问题和与版权理论的兼容性问题等有待进一步解决[4]。伍旭川、王鹏在《区块链技术应用及展望》一文中提出区块链技术的未来趋势:区块链让越来越多的产业如公证、数字版权、物联网等都关注到了其创新在信任度上的重大影响[5]。吴健、高力、朱静宁《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版权保护》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版权保护的优势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6]。李绍民、姚远在《区块链多媒体数据版权保护方法研究》中认为加密数字区块链技术的高度安全性,指出此种保护方法具有极高的抗篡改能力、成本低且易于推广[7]。徐珉川在《知识产权的“去中心化” ——比特币与登记制度》一文中提出将比特币“去中心化”的产权确立机理延伸到知识产权领域,可超越现有登记制度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确权框架[8]。虽说我国国内关于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版权领域的运用研究成果并不多,但区块链在数字版权领域的运用分析已经成为学界及实务界持续探讨的热门议题。
四、我国数字版权治理体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
技术开发和版权增值是数字出版的核心,数字技术则打破了物理空间的障碍,将一个跨文化合作的世界呈现于每个艺术家和创作者的指尖,使得文化作品可以在超出国界的市场上被创造、传播和赏析,但同时也给版权管理与保护带来新的严峻挑战。在我国,因为数字技术对传统版权带来强大的冲击,数字作品的版权保护是该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作品不能得到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极易受到侵犯,加之相当一部分网民缺乏良好的版权意识以及正确的数字消费观念等,使得数字版权产业的发展受阻。目前我国数字版权产业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多难”的境地。
一是打击盗版难。数字版权传播的便捷性、开放性、易复制性等特点加剧了低成本盗版作品对正版作品的冲击,诸多数字出版机构没有获得相关授权就将作品传播,使权利人的财产权利遭受巨大损失,更为甚者不给作者署名或者直接在原作品上做少量的修改便擅自传播,严重侵犯权利人的人身权。同时,数字环境下,相对于侵权盗版的低成本而言,侵权取证的难度则要高很多,相应的维权成本增大,需耗费较高的人力和物力,这也是被侵权人止步于维权的原因之一。二是版权确权难。数字传播环境之下,作品数量巨大,形式多样,涉及的权利主体多元,版权权属不清实属常见。目前施行的传统的“著作权登记”因其费用高、费时长,无法满足网络时代作品“产量多、传播快”的特点。同时这种中心化的管理致使版权登记信息透明性较差、历史不可追溯,版权所有者很难检索到全国范围内相关的版权信息,给确权、维权、交易都带来了不同程度上的困难。目前的纸质登记证书也存在缺陷,其不易于存储、传递、验证,不能便捷、高效的为草根原创群体、个人服务。三是版权交易难。数字版权交易需求不断增长,版权授权需求增大,但现行的版权交易方式程序复杂、成本高、效率低下,已然无法适应数字环境下版权交易的要求。例如传统的版权交易一般都在线下进行,买方先要找到作品出品方或版权所有方,看完版权作品后,方提出购买版权的意向。之后,双方就具体购买版权的形式、使用时间、价格进行更细致磋商,才会决定是否签订版权交易协议。通常,这样的过程是一个相当长的周期。同时这种传统的交易行为存在着无标准、透明度低的特点,导致版权交易市场乱象。四是版权维权难。除了大量正式数字出版物,还有许多图片、小视频、网络文章也有版权保护的需求,现行的传统版权保护模式很难满足这些数字作品的保护要求。在我国数字版权维权难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原创证明的问题,也就是前文所述的版权确权难。二是取证问题。互联网盗版相对于传统盗版而言比较容易发现,但是获取盗版的证据困难较大。此类证据的提取不仅仅是页面截图那么简单,而是需要保证取证手段的公正性以及取证结果的有效性,做到这两点需要利用专业机构的专业手段,多数还需要公证处的有效公证,时间长、过程复杂、费用高。权利人即使做完了取证工作,后期仍可能面临诉讼、索赔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总之,目前的版权产业发展整体利益分享严重失衡,作者的权利得不到有效地保护。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讁訛”权利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就无法完全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这对于整个版权产业的优质发展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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