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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金融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

分类:经济论文 时间:2020-03-09

  摘要:区块链金融通过建立去中心化信用,使数字价值交换成为可能,彻底颠覆现有商业模式,同时引发现有金融基础设施的改良,开创新一代全球金融网络。数字经济、自由货币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区块链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现阶段学者们对区块链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块链金融的源起研究、驱动机制、颠覆效应和博弈研究四大方面,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仍存在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区块链金融的制度框架研究、产品定价研究、监管难点研究和深远影响研究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区块链金融理论研究走上新台阶。

区块链金融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

  关键词:区块链金融;价值互联网;信用;数字货币;数字资产

  互联网打破了国家地域的限制,网络世界成为各国治理竞争的重要地带,其中数字货币的发展有可能突破世界各国的束缚,最终成为网络世界广泛流通的统一货币,促使互联网进化至高级阶段—— 价值互联网。我国央行正在积极进行数字货币探讨,国家发行数字货币渐成趋势。早在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成立了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对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及其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等进行深入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6年2月,周小川在接受访问时表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会运用包括密码算法在内的多种技术手段来保障数字货币运行体系的安全,并部署了重要力量研究区块链应用技术[1] 。未来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并通过发展数字货币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将扩展到整个金融业,构建完善的区块链金融网络。区块链通过算法建立去中心化的信任,成为价值传输网络的基础设施。区块链金融实现所有资产数字化,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价值交换,推动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迈进。2015 年更是被称为区块链金融的发展元年,各类区块链金融产品应运而生。在此基础上,国内外学者积极参与区块链金融的研究,主要从区块链金融的内涵、驱动机制、颠覆效应和竞争博弈等方面开展讨论,产生了许多优秀的理论研究成果。本文对中外有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力图为学术界提供区块链金融研究初期的轮廓。

  一、区块链金融的源起研究

  (一)从区块链技术到区块链金融

  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最早应用形式,自 2009 年问世以来,便受到国内外网民的广泛关注,迅速在民间掀起一股“挖矿”①热潮。我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已联合发文《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的同等法律地位,只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2015年10月底一篇题《比特币背后,将是未来经济的驱动轮》的论文发表,提出区块链技术将在各个层面上深远影响人类社会,业界才开始关注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区块链技术是一个分布式总账,通过吸引全民点对点记账,形成公开透明的账簿来达到信用共识,而不需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区块链技术的使用逐步从虚拟货币市场升级,迅速应用到全球金融领域的多个方面。据现有文献,美国学者梅兰妮∙斯万[2] 2015年首次提出区块链金融的概念,认为在区块链上可以进行任何资产的注册、存储和交易;所有的资产都将变成数字资产,都能直接在区块链系统上被跟踪、控制、交换和买卖,实现真正的万物互联。公开的资料表明,国内学者周永林(2016)[3] 随后引入区块链金融概念,认为区块链金融通过数字货币与传统金融机构对接,将彻底颠覆现有金融支付结算体 系,同时也为初创企业众筹资金带来新的重大变革。李扬(2016)[4] 进一步对区块链金融的内涵深究,认为区块链金融利用数字货币充当价值交换的媒介,嵌入智能合约的数字货币将实现价值交换的智能化、便捷化;区块链金融的发展意味着价值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相关期刊推荐:《金融理论与实践》(月刊)创刊于1979年,系中国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主管的以金融理论经研究和金融业务实践探索为主要任务的刊物。其宗旨是:探索发展金融理论,服务金融改革实践,拓展金融业务领域,反映金融运行信息,展示金融科研成果,培养金融科研人才。目前,设有理论探索、金融观察、问题探讨、政策性金融、农村金融、银行与法、证券之窗、参考与借鉴等栏目。

  (二)区块链金融的实践风起云涌

  区块链金融最早的表现形式为中本聪创造的比特币[5] ,比特币从开始的一文不值,到如今总市值达到 62.9 亿美元并仍处于稳步增长的趋势中(Rainer Schmidt等,2016)。由于区块链系统的开源性,任何人都能创造自己的区块链系统(IMF,2016) [6] 。目前区块链金融产品主要包括:莱特币、狗币、瑞波币、未来币和点点币等上百种加密数字货币、R3CEV、Linux 基金会推进的超级账本以及以智能合约平台而著称的以太坊等(姚余栋,2016)[7] 。国内最早成立的区块链研究机构是万向区块链实验室,由万向集团2015 年设立,致力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普及(何玫等,2016)[8] 。

  二、区块链金融的理论基石

  (一)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这一概念最早由泰普斯科特[9] 在1996 年的《数字经济时代》一书中提出,明确表明数字经济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的经济体制,认为数字经济是一切信息知识的数字化。数字经济是一场由数字技术主导的经济革命:在数字技术的作用下,生产、管理和流通等领域率先完成数字化,继而实现各种商业经济行为和传统产业及新兴产业的数字化发展,提高全社会经济运作效率。数字经济是区块链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石。区块链金融促进计算机、通信技术的融合,将所有资产的数字化,并在区块链上公证登记和转移,实现商品和服务从制造、销售或供给完全数字化,逐步将数字技术广泛渗透到传统产业,形成新型数字产业,引发深刻经济社会变革,创造了新的经济模式。区块链金融贯彻了数字经济的相关理念,是数字时代的实践应用。

  (二)自由货币理论

  自由货币理论起源于哈耶克[10] 在1976年出版的专著《货币的非国家化》。书中明确阐述了支持基于各种技术包括商品篮子指数的私人货币创造体系,这个体系将会导致多种货币共存于一个国家或某个地区。认为货币体系不应该由一个政府和中央银行发行,而是应该完全去中心化和非国家化,货币体系的竞争将会带来更加稳定的货币。自由货币理论为区块链金融提供行为上的指导。在区块链经济中,任意一个人都可以发行数字货币,且各种数字货币之间可以自由无成本地兑换,数字货币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以极快的速度重复着出现、淘汰、进化的竞争过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区块链金融产品。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这一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便受到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G Akerlof)[11] 、迈克尔∙斯彭斯(M Spence)、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 E Stigjiz)的关注和研究,认为在交易活动中,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一方会利用自身信息优势以便更多地攫取对方利益,信用问题随之产生。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区块链金融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导。区块链通过挖矿奖励数字货币的形式,吸引用户参与到整个记账系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接纳更多的资源参与到这种系统中,从而建立全民参与的去中心化的信用,极大限度地消除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参与者无须中间人或身份信息交流中心的参与就可以实现所有权和信息的处理。

  三、区块链金融理论研究的三大焦点

  (一)区块链金融发展的驱动机制

  区块链的出现是对现有商业模式的制度基础和参与者之间关系的重大挑战。尽管金融上层应用和业务流程创新风起云涌,但信用中介的基本要求使金融业在商业模式的底层逻辑和相关技术并未有革命性的提升。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体系透明度降低

  一方面,银行与投资者之间存在银行信息不对称。虽然商业银行以年报的形式对外披露信息,但是银行为扩大融资来源倾向于将某些风险资产转移到表外,以及借助衍生金融工具来调整其风险状况,若想得到可靠的银行信息就比较困难(王宗润等, 2015)[12] 。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的大数据封闭形成了数据孤岛。在当前形势下,每个公司都不愿将掌握的大数据与人共享,大数据成为每一个公司的绝对内部资源,无法进行无边界的共享,这就出现了 “大数据集中”的问题,大数据的集中则会引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长铗等,2016)[13] 。

  2.金融基础设施存在局限

  现有基础设施主要存在以下弊病:一是易受科技威胁和攻击。现有体系的构建时间较早,现有网络攻击愈发先进,系统缺陷可能导致数据库被入侵 (Tu,2014) [14] 。二是系统适用性不广。证券的登记、清算和结算涉及多个主体,包括证券公司、交易所、登记结算所等,各个系统创建于不同时期,服务于不同需求,普适标准少之又少,系统之间未实现完善整合(DTCC白皮书,2016)[15] 。三是无法支持全天实时处理。拥有一个可信任的中介角色在现今的跨境交易非常重要,中介机构信息的处理取决于人工,且需经过多道人工之手,从而使得每一笔汇款所需的中间环节不但费时,而且需要支付大量的手续费,其成本和效率成为跨境汇款的瓶颈所在(SWIFT报告,2016)[16] 。

  3.传递“资产”处于低效状态

  一方面,在当今商业模式和社会组织架构下,价值创造和交换活动都需要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为交易双方信任背书,并将交易信息存储在中心服务器中,但是由于中介机构的局限性,信任也只能存在于某个地区或国家的范围内,从而资产交易也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互联网实现了信息的自由传递,信息传输可无限复制,复制的边际成本为0;而对价值传输而言,“资产”在传递过程中所有权唯一,不能随便复制,则无法在互联网上建立所有权和信用制度(中金公司研究报告,2016)[8] 。

  4.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面临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大数据本身需要庞大数据库的支撑,随着数据的集中,而加密技术等相关技术无法满足金融业务的需要,容易发生数据库被盗窃和篡改等不良事件,客户的信息安全甚至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陈一鼎等,2015[17] ;乔海曙等,2016[18)。] 另一方面,P2P借贷平台中借款者若违反协议规定逾期不还款,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网贷平台也不愿意出面进行赔付;或者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虚构一些盈利项目吸引投资者,到期又无力偿还资金,贷款人将面临极大资金安全风险(俞林等,2015)[19] 。

  (二)区块链金融的颠覆效应

  区块链技术通过对传统金融及其商业运作模式改造,将人类数千年来的经济贸易活动以数以亿计的分布式账本和相应的智能合约迁移至区块链中运行,自动化地实现物理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分配,人们习以为常的制度基础和商业流程都有可能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被颠覆。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金融底层基础构架

  区块链金融通过点对点分散化的交易机制,对现有金融基础设施产生变革性的影响。第一,这种分布式账户对跨境支付系统产生深远影响。交易双方可以基于一个不需要进行信任协调的共识机制直接进行价值转移,以数字货币充当货币媒介来实现整个汇款流程,加快货币流通速度,降低流通难度 (王胜等,2016) [20] 。第二,区块链将重构现有金融体系中的交易、清算和结算流程。区块链技术拥有强大的低成本计算能力,实现数字资产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转移。同时,区块链的加密技术可用来追踪交易的完成程度,在清算和结算过程中,不需要任何人工的验证操作,系统自动完成结算过程,实现“交易即结算”(徐明星等,2016)[21] 。

  2.解决交易双方互信难题

  由于算法在全世界获得最多共识,以算法作为信任背书,将所有的交易记录在一个公开透明的账本上,则能够使全世界的人们获得信任共识。区块链就是靠全网分布记账,自由公证,建立了一个共识数据库,即未来信用的数据大厦(高红冰,2016)[22] 。具体表现为:第一,在交易前阶段,区块链通过程序化算法记录所有的交易信息,并保存在公开的账本上,实现数据共享加强透明性,降低信用风险,保证交易的唯一性(欧清银行报告,2016)[23] 。第二,在交易时,由于区块链具有不可逆性和时间邮戳功能,可保证交易实时匹配和结算不可撤销,券款对付自动完成、自动通报(Kurt Fanning等,2016)[24] 。第三,作假成本太高。区块信息原则上不可篡改,修改时按协议需要控制全球“挖矿”记账51%以上的算力,成本高达几亿元,作假成本与所盗取的利益相比不成比例(长铗等,2016)[13] 。

  3.促进价值互联网的崛起

  区块链通过建立一套计算机算法程序,吸引全民参与记账,第一次从技术层面实现去中心化信任,使得交易双方的信任关系的建立不再依靠现实世界的中心化机构;区块链本质上是一套公开、透明、共享的分布式账本系统,确保任何一笔价值交换都是真实唯一的,为价值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提供了技术支持。区块链金融将所有资产的数字化,价值交换采用数字货币充当交换媒介,嵌入智能合约的数字货币可认为是代码的运行,设置不同的代码则为价值交换设置了不同的执行条件。同时,被数字货币标识的数字资产也将成为嵌入智能合约的智能资产,自动执行交换环节,实现高级的物物相连,开创新一代价值互联体系(李扬,2016)[4] 。

  4.降低金融服务门槛

  区块链金融的发展将开启价值交换的新时代,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过去传统金融机构无法实现的金融需求,服务过去未被服务的客户,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首先,从受众人群来看,区块链金融的发展,使偏远地区无法拥有银行资源的民众也能通过价值互联网进行价值转移,并将交易记录记载于区块链中,最大限度获得金融服务(倪以理等,2016)[25] 。其次,从交易成本来看,区块链金融无须第三方中介机构,在互联网上就可直接进行可信任的价值交换,极大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和中介机构基础设施成本,且交易在瞬间即可完成,提高了交易效率(焦瑾璞等,2015)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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