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高校科协联盟对于高校科协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对高校科协联盟的概念与基本属性进行界定,并从组织结构与组织形态两个方面对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进行分析,然后基于生命周期理论指出不同阶段内由于组织目标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选择发生的变化。最后对湖北省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江苏省高校科协三个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对于其他省市组建高校科协联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高校科协联盟; 组织模式; 生命周期理论
高校科协是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的简称,它是指我国科协系统在高等院校中建设的基层组织。它是中国共产党联系高校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活动的群众性社团,具有高度的民主性[1]。
2016 年 10 月,全国高校科协建设论坛在上海顺利举办,论坛对推进高校科协的组织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与讨论,指出高校科协建设工作卓有成效,但是问题也不少,主要问题有: 一是高校科协存在 “不建不用”和 “重建轻用”的问题; 二是功能定位不清晰,缺少整体工作规划; 三是缺乏活力; 四是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很多学者及高校科协工作者对高校科协进行研究指出,目前高校科协中存在着科协组织不完备[2]、组织机构松散化[3],组织建设无序性[4],无法形成号召力与凝聚力[5]等问题。针对高校科协存在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一种柔性组织,围绕科协自身发展和职能拓展等具体实际问题,发挥适应环境、灵活应变和自我调整的能力,实现高校科协与地方科协、省科协和中国科协的纽带桥梁功能。在这种背景下,高校科协联盟应运而生。
高校科协联盟能够加强高校科协间的合作,充分利用联盟内的有利条件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联合促进高校科协协同创新发展。组织高校科协积极探索建立高校科协联盟,不断强化高校科协联盟 “开放、高端、协同、高效”的集团优势,推动高校科协联盟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当前我国科协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如何构建高校科协联盟有效的组织模式,促使高校科协联盟能够平稳运行并在社会科技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防止高校科协联盟出现不作为或联盟内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是困扰理论界和实践中的难题。
1 高校科协联盟的概念内涵
1. 1 高校科协联盟的基本概念
高校科协联盟是由各高校科协出于自身发展需要,自愿结成具有战略性的联盟组织,其内涵是由一般意义的战略联盟发展而来。关于战略联盟的概念,Jarillo [6]认为战略联盟是指两家或以上的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地位或组织绩效,通过订立契约来实现资源的共享、进行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企业战略联盟在市场竞争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是企业在市场上取得成功的关键。从企业组织形成来看,企业战略联盟是介于科层与市场之间的一种中间组织。 Pierre Dussauge 等[7]指出联盟应具有 “战略性”的特征,这种战略性体现在四个方面: 联盟合作旨在从根本上提升所有伙伴的竞争地位,联盟合作是合作各方都积极参与其中并对联盟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间合作,联盟合作不以短期财务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联盟合作不以合资为唯一形式。从短期来看,联盟的目标是多种多样的,如降低成本、进入新的市场、分散风险、共同开发技术和产品等,但从长期来看,提升企业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和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才是联盟的根本目标所在。徐礼伯[8]认为战略联盟实际上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其内容和形式都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之中,但联盟的基本特点是一定的: 联盟内的企业之间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战略协作关系,这种关系中合作与竞争并存,成员企业仍保持其独立性,联盟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合作以获取长期的竞争优势,具有极强的柔性特征。
根据战略联盟的概念,结合高校科协的内涵与特点对高校科协联盟的概念进行如下界定: 高校科协联盟是指多家高校科协为增强自身生命力、拓展发展空间,通过共同制定章程形成联盟契约,凝聚科技工作者的力量,促进科技发展,实现为社会经济服务,形成长期合作关系、附着于科协体系上的柔性组织。高校科协的联合协作组织具有研究会、联盟、联合会等多种形式,从广义的角度可以统称其为高校科协联盟。但狭义的高校科协联盟其合作形式是纯粹意义上的战略联盟,是广义高校科协联盟的一种形式,为了便于区分简称其为战略联盟。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索高校科协联盟多种组织结构和组织形态,通过比较不同结构、不同形态的属性定位和组织功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高校科协联盟不同时期阶段、不同环境状况以及不同自身条件的组织模式选择。
1. 2 高校科协联盟的属性及功能
基于高校科协本身的属性,高校科协联合组织的最基本属性是在党组织领导下,以增强高校科协生命力、拓展发展空间、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目标的群团联盟。高校科协联盟是附着于科协系统、服务于科协系统的柔性组织,是科协系统刚性结构下的柔性补充; 也是各高校科协与科协系统、政府部门、学会、行业协会等之间沟通与联系的纽带、桥梁。一般情况下,联盟多为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而形成,对内具有约定性、互补性、协同性,对外具有聚力性、制衡性、保护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虽然高校科协联盟是非营利性组织,但从高校科协生存与发展的角度也是具有联盟的共性,更趋向战略层面的合作。
高校科协联盟的功能是围绕联盟目标和属性体现的,基本功能就是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并通过合作增强各高校科协生存与发展的能力,解决高校科协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拓展高校科协发展空间,承接一些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承担以科技活动为主题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高校科协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联盟的职能分为对内的职能与对外的职能,对内职能是抓好高校科协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引导和协助未设立科协的高校成立科协,对于已经成立的高校科协,通过研究、计划、实践、总结和考核等方式引导其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实现良性发展; 对外职能是建立与科协系统、科技管理部门及企业科协联盟等的联系,通过搭建平台、建立沟通机制,为高校科协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凝聚力量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2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
高校科协联盟组织模式是指高校科协联盟中的各高校科协之间根据自身特点,组合在一起形成具有某种特定功能联合体的组织方式,它包括组织结构与组织形态两个方面。一个良好、高效的组织模式是高校科协联盟成功运作的保障。
2. 1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结构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结构是联盟内的全体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在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责、权方面形成的结构体系,本质是为实现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分工协作体系[9]。根据对国内外其他联盟类组织结构的分析,指出可能的组织结 构 主 要 有 星 型 结 构、平 行 结 构、联 邦 结构[10-11]、主从结构[12]、中介结构[13] ( 见图 1) 。
( 1) 星型结构。从各高校科协中推举一个占主导地位、掌握核心资源的高校科协作为盟主,其他高校科协作为盟员,形成以盟主为焦点的高校科协联合体。它是高校科协联盟的一种极端状态,即联盟中只各成员之间联系较弱,只有一个盟主将各成员联系起来。整个联盟在服从上级科协领导的前提下,由盟主对联盟进行自主管理,其管理职能贯穿于联盟运行的始终,盟员间的各主体地位相对对等,接受盟主的领导和计划。联盟的组建由盟主单位发起,负责联盟总目标的制定与分解,其它成员单位响应,加入联盟并在盟主单位的引导下开展科协工作; 联盟的运行过程中盟主单位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与地位,引导各高校科协积极组织跨校的学术科研活动。星型结构下高校科协联盟的高效运作依赖于各自优势的整体发挥及内部的协调运作和高效管理。
优点: 星型结构下,高校科协联盟的盟主主要由科技资源较多,实力较强,且科协工作能力突出的高校承担。因为它能引导其它高校科协更好地开展工作,起到带头作用,而且对科技经济发展的认识更具先进性和广泛性,有利于联盟的发展。盟主负责协调各盟员间的关系,在出现冲突时做出合理仲裁,组织稳定性和灵活性较强; 盟主与各盟员之间有直接联系,决策效率高,组织目标完成能力强。
缺点: 虽然星型结构下存在盟主,但实质上盟主与成员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独立而平等的关系,盟主对成员领导的权威性较差,成员参与联盟活动的积极性受自身高校科协负责人对联盟重视程度的影响很大。而且由于星型结构下各成员的主动性较弱,主要依赖于盟主的决策,一旦盟主出现失误就会带来联盟整体的瘫痪。各高校科协成员之间联系较弱,导致各个高校科协之间的沟通并不及时,信息传递具有一定的时滞性。盟员对盟主的领导可能存在不满情绪,组织有效性不高。
( 2) 平行结构。采用平行结构组成的联盟又称民主联盟,它是指各高校科协之间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为共同目标结成的多边联盟,它是高校科协联盟的另一种极端状态,即所有成员平等独立自主,相互之间全部联系紧密,它是理想化的,在现实中并不多见。这种模式下不存在占主导、核心地位的盟主,各个盟员保持自身独立性,为联盟贡献自身的核心能力和资源。它的自主性很强,服从上级科协的领导,同时强调每个盟员的作用,任何一个盟员核心能力的发挥强弱都会影响联盟组织运作的效果。平行结构不仅要求各高校科协对联盟都有相当高的积极性,而且要求各高校科协自身的科技资源丰富,科协工作水平高,差异性小。它依赖于盟员沟通及时有效,只有这样才能在需求驱动下自发迅速的建立起协作关系,通过共同发起组成真正意义上的联盟。
优点: 平行结构中,每个盟员既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协调管理联盟内部事务,灵活性较强。由于各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与较强的联系,成员的行为、决策透明度高。平行结构是在各成员对联盟有相当高的积极性的前提下形成的,因此它的信息反馈机制更加健全,响应能力较强。
缺点: 理论上各盟员之间的行为决策更加透明,但实际上各盟员之间可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主体意识不同等,导致联盟的稳定性较差。所有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进行决策,在意见不同时决策效率较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较好完成组织目标,但是可能存在部分成员的满意度低,组织有效性降低。
( 3) 联邦结构。联邦结构是介于星型结构与平行结构之间的一种结构状态。它是指所有高校科协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形成联盟网络,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基础上为联盟贡献自身的核心能力和资源,但是联盟成员一般可分为两层,核心层和外围层。若干科技资源丰富且科协工作水平高的高校科协构成核心层,并选择合适的高校科协形成外围层。核心层的合作关系比较紧密,有主要的核心能力,承担联盟的发起工作,对联盟的资源、工作实行统一的计划和管理,从而实现联盟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工作任务的分解与协调配合。外围层的成员相互之间的联系较弱,但他们分别与核心层有密切的联系。外围层成员能力相对较弱,响应核心层的号召加入联盟,配合核心层开展工作。
优点: 联邦结构通过核心层来进行管理,灵活性强与稳定性强,可以根据不同的任务目标迅速做出调整,有利于不同伙伴之间的指挥和协调,能较好地完成组织目标,实现盟员的满意度,组织有效性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联盟组织结构。
缺点: 联邦结构下,高校科协联盟的结构较为复杂,核心层与外围层形成的过程中,伙伴的选择等问题都对联邦结构的运行效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组织成员具有两个或更多的层次,对组织的协调能力与沟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庞大的组织结构造成联盟的管理成本较高。
( 4) 主从结构。主从结构是介于星型结构与平行结构之间的另一种中间结构状态。由于核心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整个联盟的运行过程中,不同成员的地位会有差别,这是主从模式产生的原因之一。采用主从结构的高校科协联盟分为主联盟和从联盟两个层次或更多层次,它是指一些核心能力较强的高校科协形成主联盟,主联盟根据总体目标需求的初步分解进行任务分工,明确各成员需要完成的子任务,是整个联盟的核心。主联盟成员对联盟进行发起,根据任务要求及子目标组建从联盟,从联盟服从主联盟中相应成员的安排。同样,从联盟的成员也可以根据需要组建次级从属联盟。
优点: 主从模式根据具体任务进行从联盟的管理,联盟的灵活性较高。主联盟在战略层面对整个联盟的工作和任务进行指导,进行总目标任务的协调,对于具体任务和目标根据情况形成从联盟或次级从属联盟,这种以目标为导向形成的主从模式,有利于完成复杂任务,组织有效性很强。
缺点: 主从模式的组织体系较为庞大,实现和管理比较复杂。而且主从模式下联盟成员较多,成员之间可能是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关系,工作任务的合理分解分工尤为重要,对沟通和信息共享有更高的要求,联盟稳定性较弱。
( 5) 中介结构。
在与上级科协的关系方面,中介结构与前四种结构有很大的不同,星型、平行、联邦、主从这四种结构下,上级科协对联盟进行领导与监督,但并不参与联盟管理,而中介结构下联盟是由上级科协来进行管理。上级科协对政策环境把握准确,对高校科协实际情况有较全面了解,由它来进行联盟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可以协调各高校科协之间的关系。采取中介结构的原因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某一或某几个高校科协有成立联盟的意愿及需求,但不具备号召其它高校科协的能力或权威成立以它或它们为核心的联盟,这时寻求地方科协或省科协的帮助,依靠地方科协或省科协来组织成立联盟; 二是上一级科协组织发现高校科协有成立联盟的潜在需求,这时它利用自身的权威性来号召各高校科协加入联盟,以实现各高校科协的需求。
优点: 中介结构下,地方科协或省科协作为无利益的第三方扮演着协调者角色,制定相应的规则与标准实现科技资源在高校间的最优分配,盲目的平均主义不利于科技创新,上级科协的介入可以协调科技资源在不同高校间分配不均而引起的不满情绪,协调各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保证了组织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上一级科协组织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增进高校科协对其合作伙伴的信任,提升各成员对联盟的预期,提升高校科协加入联盟的积极性。而且上级科协的介入为联盟组织提供客观的信息收集、评价服务,对整个联盟进行决策监督、运作监控,使联盟目标更好的实现,组织有效性高。
缺点: 一方面,上级科协体系庞大,在进行各类科协活动时,决策审批程序复杂,组织的灵活性较差。另一方面,上级科协的介入使各高校科协对上级科协可能会形成很大的依赖性,在开展活动方面主要依赖于上级科协进行推进,在经费上依赖上级科协的支持造成省科协巨大的经费压力。
2. 2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形态组织形态
不是单纯指狭义的静态组织,而是指以实现组织功能为目的,以组织结构为支撑的,围绕组织运行及其机制为核心而展开的整个组织机体有机统一的总和。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调研分析,高校科协联盟的基本组织形态分为如下四种情况。 ( 1) 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是由从事该领域的有关人士或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通过组织会议,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评论等活动,研究总结领域内的新问题、新经验,或领域内的主要趋向和重大现象、发展前景与目标等。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具有明显的工作性、研究性、学术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是由各高校科协工作人员自发结合组建具有学会性质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团结科协领域内的相关工作者或单位,一方面为高校科协的发展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各高校科协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做出贡献,实现各高校科协的协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工作者,发挥高校科协服务社会发展的作用; 另一方面为成立高校科协联盟建言献策,使高校科协联合组织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它是高校科协联合组织发展的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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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的突出优势在于它是很好的沟通交流平台,与高校科协战略联盟相比,研究会的成立简单易行,且操作成本低。在性质上,研究会与学会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各个高校科协既合作又分散,能够针对多学科,凝结学科内科技工作者共同开展工作,工作的压力较小。可以没有上级科协的介入,灵活性高,不受行政体制的束缚,有利于自我管理。但是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它一般不具有管理职能,服务水平有限,号召力较弱,有很大的局限性。研究会形式作为一种学术性的社团组织,由于其职能主要在于沟通交流,实际工作中各高校依然各自为政,因此还不具备承接政府、企业、社会等相关转移职能的功能。在开展工作方面,研究会的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成员参与的积极性,地方高校依赖于部属高校的带动开展工作,自主性较差。而且,研究会与上级科协的联系较弱。在经费方面,研究会也没有收入来源。综合来看,研究会是一种初期的、过渡性的组织,适用于新兴领域,或发展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并有明确发展目标的联合组织的初级阶段。
( 2) 高校科协战略联盟。战略联盟是各高校科协出于共同的利益和发展需要,以高校科协组织为基本单位,由一个或几个核心成员发起,多个高校科协作为成员共同参与,自下而上自愿组建的联合组织,接受上级科协的指导。它具有战略性和动态性,旨在提升所有合作伙伴的能力与水平,增强生命力; 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为实现共同的联盟目标进行合作。战略联盟以高校科协组织为基本成员单位,个人不能成为成员。高校科协战略联盟的基本功能就是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并通过合作增强各高校科协生存与发展的能力,解决高校科协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拓展高校科协发展空间,承接一些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更好地发挥高校科协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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