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改革应当立足于教学理念的基础之上,从该门课程的教学主体和教学对象的角度出发,就现实教学实践中所呈现的各种具体问题,而展开教学体制、教学方式和方法及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改革的思考,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具有实践操作性的方法。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理念;教学改革
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的发展离不开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及专业理论的发展。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在我国翻译出版到现在,已经有八十多年的历史了。根据我国现行的学科分类体系,自然辩证法被划归到哲学专业门类,属于哲学的二级学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前提和组成部分。发展到现在,已深深地融入了我国的政治生活与高等教育事业之中。1979 年,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相关专家编写并出版了《自然辩证法讲义》,便在中高校开始了这门课程的教授。1981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1987 年 6 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明确理工农医科硕士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自然辩证法概论”。至此,自然辩证法概论便一直作为中国高校理工农医类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存在至今。
一 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理念
2010 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课程设置的调整意见》( 教社科 (2010]2 号 ),规定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主要对硕士研究生进行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理论的教育,帮助硕士研究生掌握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了解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认识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最初的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用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为马克思的理论提供强有力的论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而作为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的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要对硕士研究生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即:要注重培养研究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科学研究方面及其相关其他方面的问题的能力,并引导他们尊重和遵守科学技术伦理和学术道德的相关规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得研究生们可以树立符合人类长远发展目标的科学观和自然观,树立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高科学技术素养,推动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朝着有效的、正确的方向发展。
另外,与本科生相比,研究生的知识水平和知识框架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可是仅仅只有单一学科专业知识的简单积累,没有独立思维能力和批判创新精神等方面的提升,很难在相关研究领域做出比较突出成果贡献。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哲学思维的训练。法国教育过程中哲学思维的训练从来没有缺失,法国的高考 (baccalauréat) 甚至以哲学命题作为高考作文的题目。而我国的教育在哲学思维课程的设定方面有一定的缺失,小学、中学没有,而到了高中,备受诟病的高考制度,一考定终身使得学校用填鸭式的教育,教育出的学生如同一个个流水线产品,普遍的基础理论知识扎实有余,而批判精神和创新能力不足。这种不足在大学时期,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大学生还没有真正地进入科学研究领域。但是到了研究生阶段,进入到一定程度科学研究领域和阶段,辩证思维、批判思维和创新思维都是科学研究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因素,而这些方面训练的缺失,将会使得科研工作者在科研道路上蹒跚不前。所以作为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师,要担负起启发和培养他们的批判精神和创新性思维的工作。
再则,研究生作为一位准研究者,不仅仅需要批判精神和创新性思维,还必须具备其他多学科交叉性的知识储备。而这对于一名将要进入深层次科学研究过程的科研人员也是必不可少的准备性因素。研究者们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通常都会借助相关交叉领域学科的成果做研究基础,或借助其他领域的相关方法、思维方式及相关的理论等等,这样就造成了相对来说的不同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之间的学术相关性,或学术相似性。现如今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是一门自然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及各种交叉科学融汇在一起的学科,具有交叉性、哲理性及综合性等特点,在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及研究目标相互联系和交叉。所以这门课程的教学过程地实施,刚好针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一次其他学科相关知识的培训补充,丰富其知识储备,为将来创新性科研成果的成功研发打好基础。
二 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1998 年 6 月,中宣部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自然辩证法概论” 课时数为 54 课时,即每周 3 个课时。而到了 2010 年 8 月,中宣部与教育部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自然辩证法概论”课时压缩为 18 个课时。而在 2013 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自然辩证法概论(2013 年修订版)教学大纲》中,除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与科学技术社会论四个方面以外,又增加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内容。教学过程中各种新旧问题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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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课时少而内容多的问题。课时量大大地缩减使得这门课程课时少而内容多的矛盾就凸显出来。课时成倍缩减,而教学内容不但没有变少,反而增多,课程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也没有降低,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成为每一位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师所面临的并且急需解决的一个难题。2、教材内容统一的标准化模式而缺乏针对性。自然辩证法概论教材虽然有很多版本,但其内容大都围绕上述五个方面而展开。教授内容过于统一标准化,与理工农医专业很难有直接的联系,教授课程的教师都是哲学专业出身,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掌握所教授班级的各个专业的前沿科技知识,所以只能偏向于哲学角度展开授课。对于听课的学生来说,偏离他们所学的专业,没有针对性,很难引起他们对这门课程的共鸣。3、授课方式单一而缺乏实效性。我们现在的课堂的知识的传授,主要是以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为主要形式,由于授课内容没有针对性,学生也很难积极主动参与教学互动中来,往往教师在讲台上辛苦地讲授后,而学生却一问三不知。使得这门课程的实效性大大降低
三 解决问题的思路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设置改革提出以下几点思路:首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内容,科学地设定课时。相比较研究生的其他公共政治课,自然辩证法概论是学时最低的课程之一,1 学分,18 个学时,与教学大纲所要求要教授的内容相对照,这显然是不科学的、不合理的。适当地增加学分和学时,已经是每一位自然辩证法老师发自内心的诉求。合理地科学地制定学分和学时,这也是自然辩证法概论老师能够实现上述教学理念以期使这门课程真正具有实效性的基本途径之一。其次,以大纲为基础,将理论与研究生的专业紧密结合。现在的教授自然辩证法概论的老师大多是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出身,在讲授课程时,大多都将自己的研究与课堂相结合,比较偏向于自己所熟悉的部分多讲一些,而其他部分少讲一些。授课主体应该根据授课对象的特点而不是自身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所以,如果能够将授课内容与研究生所学的专业相结合,将哲学与他们各自所熟悉的相关自然科学紧密相关联,这将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兴趣,以期达到教育部所规定的教学目标。第三,大力进行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可以加强专题式教学和案例教学方法,由传输式教学方式转变为互动式教学方式。任课教师每一年所授课的学生的专业都会有所不同,任课教师大多是科技哲学专业出身,有一定的科学素养,而在课堂上,不同专业的学生都可以将自己所研究的工作做一番介绍,在此基础上,任课教师可以授课内容分成不同的专题,对应学生的相关专业展开课程的讲授。其实有很多科学的问题上升到一定的程度都是哲学问题,让哲学各专题与学生们的各专业紧密结合,使得学生积极参与教育过程中来。
当然,定期地加强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师的培训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总之,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改革既要立足于教学理念,又要在现实中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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