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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研究

分类:管理论文 时间:2019-12-12

  摘 要:通过十个月多层次、多方面的综合调研,采用前期预研、实地走访和调查问卷等三种方式对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总结了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取得的成果,分析了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存在的问题,为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江苏;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

江苏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研究

  1 发展现状

  1.1 取得成果

  1.1.1 公共服务方面

  通过调研发现,江苏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目标,不断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农村体制改革,为现代化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活力。同时,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农民现实需求。

  (1)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持续推进

  目前,江苏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公共服务已初步形成了多元投入机制。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开辟了“自下而上”决策公益事业建设的渠道。各方资金的涌入,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与开展。

  (2)公共服务供给基本满足需求

  农村多数地区目前提供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卫生计生等多达十几项的公共服务,通过调研发现,江苏各项公共服务的需求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经济建设、劳动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扶贫助残、老龄人口服务、纠纷处理、卫生计生、就业服务和电力通信服务等 , 农村公共服务种类丰富,覆盖面广。由于各地区的资金投入、建设力度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在对村级公共服务中的投入各有侧重,但基本能满足农村村民的基本需求。总的来说,江苏目前村级公共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较好。

  (3)公共服务的需求重点明确

  不同地区由于各自现实情况和发展条件的差异,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虽然会不同,但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公共服务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经济建设与劳动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服务的需求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经济建设、劳动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扶贫助残、老龄人口服务、纠纷处理、卫生计生、就业服务和电力通信服务。

  1.1.2 公共服务标准化方面

  江苏在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过程中,加强运用标准化手段助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主要表现在:

  (1)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不断扩大

  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工作,大幅度增加省财政资金安排,江苏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不断扩大。靖江、扬中、东海三个县(市)获批第一批创建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江都、姜堰、沛县三地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农村产权交易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

  (2)农村公共服务标准研制加快

  江苏结合本地发展需要,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标准,形成了上下衔接的保障标准体系。2016 年,江苏发布了 11 项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地方标准,省农村综改办、省农委、省质监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11 项地标内容涉及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村庄环境卫生维护、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维护,以及村文体活动设施管护等若干方面。在地标的基础上,江苏又主导研制了国家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已送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导则》(已送审)以及《农村(村庄)河道管理与维护规范》(在研)。2017 年,江苏围绕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又批准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服务通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交易场所建设与管理指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小型公益性事业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规范》地标立项。在此基础上,江苏主导研制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服务通则》国家标准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这些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1.2 存在问题

  各地通过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创建,促进了农村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起了为数众多的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美丽乡村,形成了以标准化支撑农村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但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进程较短,普及率不高,主要问题有:

  (1)标准需求与标准有效供给不对称

  从现有标准的情况来看,标准覆盖的领域和数量远不能满足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日益增加的标准化需求。尽管调研对象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总体状况持积极态度,但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密切相关的服务内容、人员、设施等方面还急需加以标准的规范。标准供给不足以支撑江苏农村公共服务的发展进程,这与江苏加快建设美丽乡村需求的目标极不匹配,急需加以规范。

  (2)两域标准化水平不均衡

  一是区域间的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均衡。主要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地方财政实力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等情况不一,区域间公共服务的范围和侧重不一样,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均衡。目前,江苏农村公共服务总体保障水平总体呈现苏南地区髙于苏中地区,苏中地区高于苏北地区的阶梯特征。二是领域间的标准化认知不均衡。一部分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发展滞后于其他领域,如基础建设、民生领域标准化意识较强,推进力度较大,而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仍是短板。正是因为不同区域和领域之间标准化水平差异较大,导致标准化成果的复制推广难度大。

  (3)标准实施效果不显著

  目前,江苏尚未形成健全的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注重标准数量而忽略标准实施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重制定、轻实施”的局面,标准化工作的成效不能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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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总体社会保障投入也不够高,导致社会中低阶层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社会公平问题受到人们质疑,社会的稳定因而受到影响。2012年的财政总收入约11万亿,教育支出约占财政收入的17%,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教育投入水平。

  2 对策建议

  在实地走访、调研问卷等综合调研基础上进行研究分析,对江苏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2.1 加强政策保障,提升标准化工作成效

  良好的政策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顶层设计。(1)全面学习并有效落实党和国家以及江苏的重要政策,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了解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鼓励相关主管部门设立标准化工作资金,充分发挥标准化管理支撑作用;(3)引导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2.2 完善工作模式,实现标准化管理

  江苏各地应加快创新农村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将标准化手段引入管理机制,如完善组织架构、强化组织管理等,均为标准化管理机制的有效路径。

  (1)完善组织架构。如建立领导小组、工作组、技术支撑组等,从而构成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

  (2)强化组织管理。如建立协作机制、监督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制度,保障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3 重视标准化工作,不断壮大人才队伍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对标准化人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高,要做好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离不开对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人才的培养。首先,要深化改革,打造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改革人才管理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规范人才流动的轨迹、流程和政策,理清人才流失的补救措施。施行生源地制度改革、制定比较完善的人才服务系统及人才市场体系,加强市场有机体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淡化对人才的户籍、民族和学历等限制。

  其次,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专业人才的培养。(1)建立标准化专家库。有效集合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领域的标准化专家;(2)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引导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大力开展标准化职业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一批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专业人才。

  2.4 注重宣传引导,提升标准化意识

  宣贯及应用主要通过宣传和培训两方面进行。

  (1)多渠道标准化宣传。可以采用现场和多媒体宣传相结合方式。①现场宣传。现场宣传主要是通过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张贴栏等方式宣传标准化知识,以及通过制作发放宣传单 / 手册等方式提高村民标准化意识。② 媒体宣传。媒体宣传主要是通过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宣传报道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标准化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影响力,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2)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化培训。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通过内部与外部、现场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标准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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