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能不能用实用新型替代?许多人都有这方面的疑问,在这里小编给大家解释下这个问题:发明专利是不能用实用新型替代,下面小编给大家说一下他们之间的区别,大家就会明白了。
首先,从申请范围来看:发明专利所针对的是产品的方法或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产品、方法、工艺流程),而实用新型,则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
其次,从创造性来看:发明专利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别和显著进步,而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别和进步。相比之下,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低于发明专利。
再者,从保护期来分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的保护期只有10年。注: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的。
最后,再从审批过程来分析:发明专利的审批过程要比实用新型要复杂得多。发明专利审查程序是5个阶段: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予专利权五个步骤。而实用新型只有申请→初步审查→授予专利权三个步骤。
还有一点就是:发明专利是经过审查后授予专利权的,其法律状态相对比较稳定。而实用新型专利的稳定性就比较差了,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当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时,被诉侵权的一方往往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要求法院中止(暂停)诉讼程序,等无效宣告请求裁决后,再继续该侵权诉讼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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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对于发明专利能不能用实用新型替代的相关介绍,通过以上几点来看,很显然发明专利是不能用实用新型所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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