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来,我国农村社会各个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迁,人口流动呈现家庭化的势头,他们为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农村流动家庭也在受到影响,流动家庭内部夫妻之间所面临的角色、责任以及相处模式都在接受冲击与重构。本文对农村流动家庭内部的夫妻关系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从夫妻之间的情感以及权力与地位的再分配等方面进行考量,农村全流动家庭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这些改变既解决了很多农村家庭面临的问题,同时又衍生出很多新的挑战,夫妻关系关乎家庭的发展,所以要坦然接受改变,本着平等和尊重的理念进行沟通,正确面对夫妻相处模式的重构。
【关键词】全流动家庭;夫妻关系;性别分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社会转型阶段,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化和工业化推进,社会结构和人们的思想以及行为方式发生了改变,农村出现剩余劳动力,于是开始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进程,20世纪90年代后,农民外出务工已经是一种新的潮流,且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近些年农村核心家庭流动的比例逐年增加,农村人口流动呈现家庭化的趋势,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1]
人口流动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现象,流动人口也是我国特有的一类群体,主要由现有的户籍制度及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所造成。我国人口流动现象从根本上来说与人口迁移现象不完全相同,人口迁移是户籍登记地发生长期性或永久性的改变,人口流动是指由于种种原因所造成的人户分离的情况,也就是非户籍登记地或居住地非永久性的改变。[2]
人口流动是人口在地区之间所作的各种各样短期的、重复的或者周期性的流动,基本可以分为长期人口流动、暂时人口流动、周期性人口流动及往返性人口流动,在本文中所提到的农村流动人口群体主要指长期流动人口,也就是离开户籍所在地1年以上且在外居住,但户口仍在原籍的人群。[3]家庭是以姻缘和血缘关系为基础、人类共同生活的初级社会群体,家庭在不断变迁,现在家庭也指居住、生活在一起,并实现经济财产共享的初级社会群体,[4]总之家庭是集责任、感情、生育、经济于一体的。
流动家庭这个概念现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被大家认可的定义,在本文中流动家庭是指“全流动家庭”或者“双流动家庭”,在本文主要包括“夫妻与子女分居”型和“全家流动型”,[5]具体是指农村已婚夫妻,双方先后或一同流动,夫妻二人或一家三口共同居住,在城镇中务工的家庭。本文着重对流动家庭夫妻之间的感情交流和夫妻间权力地位再分配等方面进行分析。
1农村流动家庭的特点与现状
对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镇影响最大的是经济因素,农村生存模式单一且落后,剩余劳动力多,他们流动到经济发达的城市中,寻求更好的机会,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对于上一代在城市务工的农村人口由于其学历普遍偏低,一般选择生产、建筑等偏向于体力劳动的工作,而新生代农村流动夫妻较上一代来说接受过相对更高的教育且有相对更高的目标,他们的选择和机会也更多。
对于新生代农村流动男性来说,除了选择个体、生产、装修等需要体力的行业外,还可以选择在工厂务工、从事服务业等,而农村女性多是从事餐饮、保洁等在内的服务行业,还有的是以家庭为单位,这样的流动家庭一般都具有“家店一体”的特点,[6]两个人共同经营生意,且多是小本买卖。流动人口因其流动的特点,一般工作都不稳定,其中农村男性还是家庭收入的支柱,农村流动家庭的总收入普遍不算高,生活水平虽然比在农村有所提高,但是与城镇人口相比还是普遍比较低的。
农村流动夫妻进入城镇居住工作以后,周围生活的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传统家庭的稳定性遭到破坏,夫妻双方间的关系面临着外界环境给予的冲击并且急需重构新的家庭运行模式。对于大家庭来说家庭结构的变化是直接受到人口流动和迁移的影响的。
对于农村来说一般是以复合家庭或直系家庭的形式存在,但流动家庭因其流动的特性,多是夫妻二人或者一家三口共同居住,形成核心家庭流动的现象,并且使原来乡土社会存在的亲缘关系受到冲击,关系网面临重组。他们正在完成从大家庭向小家庭的转变。由于家庭结构的简单化,家庭中心和重心下移,家庭的主导角色转变为年轻夫妻,他们获得更多权力和话语权,女性由“从夫居”过渡到“同夫居”。费孝通先生曾提到,婚姻和共同居住、一起生活是不可分离的,进入城市务工的家庭多是以已婚夫妇两口之家或者是三口之家的家庭形式存在。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一般流动家庭都是采用租房居住的模式,居住在比较老旧的城区、城中村或远离市区的郊区,均位于相对落后的区域,且所在社区聚集很多流动人口。
相对于以前的半流动家庭来说,核心家庭举家迁移,脱离了大家庭共同生活的传统,妇女在流动的核心家庭中承担更多的角色和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传统的“从夫居”模式开始向更加符合现代化家庭发展趋势的“同夫居”过渡,家庭的流动使得传统的男尊女卑留下的出嫁从夫的观念在一点一点淡化,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夫妻关系,还对于改善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家庭内部的男女平等。
2农村流动家庭夫妻间关系的变迁
所谓夫妻关系不仅仅指双方间的情感方面的关系,还包括了家庭角色、经济地位、权力关系、性别分工以及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关系,夫妻间的关系存在于家庭生活的相处过程中,从方方面面都可以体现。本文着重从夫妻间感情交流、角色重构、权力地位再分配、经济地位变化以及社会交往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2.1感情交流
进城务工的夫妻间的感情交流并没有发生太多实质性的变化。农村家庭流动的目的大多都是谋生或获取更多的生存机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养家糊口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家庭变成了具有明确经济目标的小的生产单位,基于忙碌的生活和工作现实,一部分夫妻之间形成一种默契,他们以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为家庭的共同目标,不谋而合地选择更加偏向于生活化而非情感化的语言去进行沟通和交流,双方将感情交流放在日常生活中,以孩子或者生活琐事、工作琐事为话题,而不是刻意用表达感情的语言或者肢体语言去表达出来。
另一部分夫妻之间是得过且过的状态,彼此并不愿意主动了解对方的想法和意愿,感情靠孩子和工作维系,几乎不存在夫妻间的情感沟通。而在流动家庭中的夫妻之间会有更多发生矛盾与冲突的点,一般不会因为原则性的问题产生分歧,多是因为孩子的教育和一些琐事,对于具有“家店一体”特点的家庭,还包括对于自家生意的分歧所引起的争执,但是他们的关注点都聚集在如何挣钱谋生,使家庭可以更好地发展,孩子更好地生活,并不会太在意这些摩擦,所以基本上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家庭内部夫妻间的感情。
2.2夫妻权力地位再分配
2.2.1女性角色变化——家庭内部重新分工
传统社会和家庭对于女性的评价标准比较单一,女性在家庭这个私领域中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优先于一切,而男性的角色多是存在于公领域的,且一般认为公领域创造的价值远大于私领域,进而在家庭中产生性别不平等。虽然后来经历了女性意识的觉醒,要求男女平权,也不断有声音对这些传统守旧思想进行否定与批判,但是这种思想对于我国农村社会的影响依旧存在。在本文中,所谓家庭分工就是指家庭内部的成员根据性别、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对家庭领域的事务进行不同的分工,通俗说来就是,在潜移默化中规定了哪些领域应该由男性来主导,哪些事务应该由女性来完成。
在农村,男性一般从事农业种田、建筑等行业,女性的活动范围一般局限于家庭,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孩子等,对于双流动农民工家庭来说,家庭分工模式发生了改变。虽然大多数流动家庭还在延续着我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但是夫妻双方在进入城市以后对家庭经济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贡献,虽然一般男性收入会高于女性,但是在夫妻都参与劳动的前提下,双方在家庭内部和外部的分工界限开始模糊,而且由于一部分流动家庭具有“家店一体”的特征,所以这些家庭内部的生意是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的,在日常生活和经营过程中更是会采取较为平等的方式进行沟通和处理事务。
而在家庭领域,男性开始承担更多的劳动和事务。这是由于传统思想下养家糊口的重任向来都是落在男性肩上,而女性在随丈夫流动时承担了没有经历过的辛苦和压力,被视为是“受累”的一方,在种种原因的作用下,促进男性进入私领域承担更多责任,[7]夫妻双方在家庭劳动分工和生产领域的分工更平等,夫妻双方之间从带有“男尊女卑”色彩的传统关系转变为带有“合作”意味的亲密合作伙伴的关系。
2.2.2经济地位变化——男为主女为辅
经济因素一直都是促使人口流动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掌握更多家庭资源的人会有更高的地位,所以从家庭内部的经济结构变化来看,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家庭内部夫妻之间关系的变化,从家庭经济地位的角度来看,能体现出夫妻间经济地位所发生的变化。
家庭化的流动是为了使家庭的既得利益能够达到最大化,为了更好的完成养家糊口的责任,男性依旧在家庭中承担“顶梁柱”的角色,在全流动家庭的收入方面,进入城市以后夫妻双方均会从事有收入的劳动,但是男性的收入一般会高于女性的收入,基本上还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女性的收入会略少,基本会作为日常开销的来源;家庭财产一般由妻子来保管,但是在家庭面临重大开销时,一般会经过正式的商量与决策,统一意见以后再进行支出。
2.2.3家庭决策参与的性别改变——趋向平等
随着流动进入城市,妻子开始进入经济领域,在家庭中掌握更多的资本和资源,促使女性在流动家庭中地位的提高,同时女性在家庭掌握一定的主动权,逐渐开始扮演决策者的角色。马克思曾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各自拥有的资源会影响在处理家庭事务中的话语重量,在传统农村家庭中男性或者其原生家庭通常作为资源和权威地位的拥有者,家庭内部一系列的重大决策通常由丈夫本人或者丈夫的家庭做决定,而女性在家庭中多是承担家庭决策执行者的角色,过程中得不到太多的权力。
在流动进入城镇以后,夫妻双方均进入经济领域,在城市更开放的思想的影响下,农村流动家庭内部的决策地位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虽然男性在关键事务上依旧具有更多的决策权,但是家庭内部的琐事多是由妻子直接做决定,而重大事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女性在家庭中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而非一味被动接受。
3影响农村流动家庭夫妻关系的因素
保持夫妻关系的质量是家庭在流动过程中得以发展的基础。在传统农村家庭中,家庭和婚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进入城市以后家庭和夫妻二人在不同方面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和冲击,“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运行模式也发生改变,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会影响全流动家庭的夫妻关系呢?夫妻之间又靠什么来维系关系?
3.1主观因素
1)家庭内部关系主要与两个人的性格合不合适、相处融洽与否有关系。家庭生活中,可能会因为不同的问题产生意见上的分歧,此时能否及时沟通并且解决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如果不能顺利解决存在的问题,矛盾积少成多最终会使夫妻关系产生裂痕,而如果能顺利解决矛盾,则不仅不会影响夫妻间的关系,还能对夫妻关系产生促进作用。
2)通过乡—城间的流动,家庭成为城市与农村有机结合的场所,是现代价值观与传统思想碰撞的地点,也是最有可能产生矛盾的地方。夫妻所固有的行为习惯和传统思想可能会在融入城市生活过程中产生不同程度的障碍,不同的家庭成员对城市生活的适应程度不同,此时家庭成员在融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不服就会率先反映在他们每天生活的场所——家庭中,有可能会爆发矛盾,子女的教育、家庭的收入与消费、家庭的发展等问题都会产生冲突,如果可以处理好这些问题,那么会使家庭的在陌生的城市中更加顺利的发展,如果处理不好,则会激化夫妻间的矛盾,损坏家庭关系。
3)农村经济落后、剩余劳动力多,为了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农村人口多采取进城务工的方式,出于照顾家人并且家庭既得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流动逐渐呈现家庭化的特点,流动家庭相对稳定,夫妻间会形成一种稳定的“亲密合作伙伴”的关系,家庭内部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而形成一个团结协作相互扶持的整体,外部的压力会促使家庭内部明确共同的生活和发展目标,从而会促进夫妻间的关系。但是由于流动家庭收入并不会太高,所以如果处理不好经济方面的影响和压力,对于夫妻关系会形成反方向的拉力,对夫妻关系造成破坏。
3.2客观因素
1)传统农村多以大家庭的形式生存,流动家庭从农村来到城市后,家庭结构与传统相比发生变化,多是核心家庭,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夫妻与子女共同居住,增加了夫妻双方感情交流的机会,促进夫妻关系的发展。而且新一代务工人员已经与传统农民工在本质上发生了变化,新生代受城市生活、思想与生活行为方式的熏陶与影响,与父母的传统思想会产生一定的分歧,流动的核心家庭在空间上的远距离隔离避免了在生活、子女教育、收入、消费等问题上与家里老人的矛盾,减少了不必要的争吵。但是即使没有与老人生活居住在一起,由于家庭经济并不富裕,核心家庭中资本向下流动的现实状况,在双方老人的赡养等问题上如果处理不好依旧会爆发矛盾,破坏夫妻间的关系。
2)农村流动家庭和城镇家庭一样,除了经济上的烦恼,家庭里的琐事以及各种摩擦也会对夫妻间的关系产生影响。费孝通先生曾经提出了“家庭三角形理论”,他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夫妻和孩子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亲子关系对于夫妻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个理论在不断发展的今天仍旧有它适用的地方。对于每个家庭来说,子女承载着流动家庭改变命运的全部希望,子女的抚养与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孩子作为家庭三角形中的第三点对于夫妻关系是有促进和稳定作用的,家庭中大部分的资本更偏向于向下一代流动,孩子是家庭中的希望,是夫妻二人共同奋斗的共同目标,也是整个家庭共同追求的事业,但是孩子的生活照料和教育一般都由女性来承担,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问题产生分歧,如果丈夫能够适当体谅妻子的心情,在家庭中给予更多的帮助和关心,这些反而会促进夫妻间的感情,反之会造成夫妻关系的疏离。
家庭是组成社会整体的一个细胞,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会影响家庭的变化,而反过来家庭的和谐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同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特殊的家庭——全流动家庭来说,在陌生的城市打拼是非常艰难的,需要克服很多来自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夫妻关系的质量也与这个家庭在城市中的发展息息相关。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应该以更加平和的心态去看待在流动过程中的矛盾。总之,夫妻的感情和生活一定要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只有用心才能营造一个温暖幸福和谐美好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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