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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国家级期刊网

分类:经济论文 时间:2013-09-24

  加入WTO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同时也面临着能源资源匮乏、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竞争力不强、进出口不平衡四大因素的制约(魏建国,2006),随着“过渡期”的结束,中国对外贸易将会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如何改善上述的不利条件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是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和经济强国的战略课题,近年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现有的贸易战略是否适合后WTO时代新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以比较优势为导向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提升了中国在世界市场的贸易份额和地位。但是,这一战略是否适应后WTO时代新的需求,发展的空间有多大?社会各界对此广泛讨论和争议,由此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看法,可将其归纳为“适合派”、“不适合派”和“中间派”。

  (一)“适合派”的观点

  “适合派”认为,以比较优势为导向的贸易战略在中国仍有存在的空间。理由如下:

  第一,劳动密集型行业在中国仍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贸易形式的转换过程的经验证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在劳动力成本没有大幅上升之前,不宜向资本或技术密集型转化;Chang、Ping(2002)和陶俊(2005)等人也先后用显性优势指数(RCA)法测定,目前中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仍然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绝大部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还处于比较劣势阶段。

  第二,有利于解决中国最主要的问题。龙永图等人认为,中国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大量人口就业的问题。加入WTO虽然给中国带来了新的政策环境,但是,目前中国最具有竞争能力的行业仍然是制造业,最大的相对优势仍然是劳动力。尽管中国的很多加工贸易只拿到5%—10%的加工费,但却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为几千万农村人口创造了就业机会,这是对中国最大的贡献。樊刚和胡鞍钢等人也持有类似的看法。胡鞍钢还从实证的角度分析证明中国正在走一条资本密集、排斥劳动的工业化技术路线,这种排斥劳动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与中国国情相悖的。因此.要从根本上转变这一经济增长方式,否则,中国的人口压力将愈来愈大,并将引起愈来愈多的社会问题。

  第三,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以林毅夫为代表的学者一直强调,发展中国家一般资金比较匮乏,如能选择劳动或资源比较密集的产品并以劳动或资源比较密集的技术来生产,就会快速实现资本积累,为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奠定基础。比较优势战略不仅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而且有助于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所以一个国家只有充分地发挥自己经济的比较优势才能实现其竞争优势。近年来,林毅夫进一步指出,未来30年中国要保持持续的经济增长,必须继续发挥比较优势战略;中国要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也必须通过发挥比较优势战略来实现。

  第四,其他贸易战略在中国不具备实施条件。汤凌霄等人认为,由于实施的条件比较苛刻,战略性贸易政策和竞争优势等其他贸易战略在中国目前尚不具备实施的条件,因而不宜采用。而比较优势理论鉴于其假设前提相对宽松,又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现阶段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不适合派”的观点

  和上述观点不同,“不适合派”认为,以比较优势为导向的战略已经不适合中国人世后新形势的需要。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会引发贫困化的增长。王允贵(2001)等人认为,中国加入WTO后,如果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参与国际分工、配置资源,必然会强化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从而造成劳动密集型产品膨胀和过度出口的情况;同时出口的急剧扩张也必然会造成价格下降,加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可能会使中国出现贫困化的增长。

  第二,容易陷入“比较优势陷阱”。王佃凯认为,比较优势战略过分地强调静态的贸易利益,忽略了贸易的动态利益,不利于产业结构的演进、技术的进步以及制度的创新。通过发展比较优势即使实现了资本积累,也难以使中国获得长期利益。如果完全按照这一优势进行国际分工,在与以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经济发达国家的贸易中,总是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会导致“比较优势陷阱”。马述忠(2002)、尹翔硕(2002)、张鸿(2005)、张幼文(2005)等人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张幼文还进一步指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分工之所以处于不利的地位,是因为:一方面,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可替代性比较强,市场与分工的地位很不稳定;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存在着的体制偏向决定发展中国家将处于不利地位。

  第三,后WTO时代多种客观因素限制了比较优势发挥。一是我国劳动力的优势正逐渐丧失;二是贸易壁垒限制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三是大国效应限制其发挥(王佃凯,2002;徐元康,2003)。宁向东(2001)进一步证实,实施劳动密集型战略必须要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劳动力成本在产品的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大,二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生产者的供给能力并非过剩。而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却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如不能完成以劳动力廉价获取优势到以技术创新能力获得竞争优势的跨跃,就不能从根本上摆脱以出现经济泡沫为特征的经济危机。

  第四,容易造成国家整体上的结构风险。童晓燕(2001)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如果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只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就只能成为初级产品生产国和发达国家的原料产地,容易造成经济上的不独立。而且,“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带给产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是有限的,会导致“有出口无产业”的现象,这种战略所带来的盲目地扩大出口和引进外资,也积累了国家整体上的结构风险。

  (三)“中间派”的观点

  一些学者看到了比较优势的不足,但没有完全否认其在中国继续存在的可能性。看到了竞争优势等战略的优点,但也意识到在中国大面积推广的局限性,不能一概否定,由此形成了有别于上述两种观点的“中间派”。其理由如下:

  第一,从经济理论的发展历程来看,传统贸易理论和新的贸易理论是相互联系的,由于国际贸易产生的多因性,很难期望仅仅通过一种理论来解释所有的贸易现象。在比较优势理论与新贸易理论之间并不是对立的或者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更接近于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林毅夫,李永军,2003)。张小蒂(2001)等人认为,竞争优势战略属于广义的比较优势战略。因为在完全竞争的世界里,不存在规模经济与公司活动,产品是同质的,不存在非价格竞争,因此,比较优势直接体现为价格竞争优势,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是完全一致的。在不完全竞争的当代世界中,国际贸易是按照包括了竞争优势在内的广义比较优势进行的,价格竞争优势不但来源于比较优势,还可能来自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等因素。

  第二,从现实来看,作为发展不平衡的贸易大国,各种贸易理论都可以找到适合的条件和土壤,因此,不能用单一贸易理论作为贸易战略的基础(霍建国,2003;张汉林,2005)。

  二、中国未来贸易战略调整和转换的路径选择

  中国加入WTO以来,一些行业的“过渡期”已经或即将结束,中国将面临着更为开放的国际环境,那么,在未来发展道路上,如何调整和选择贸易战略,转换的路径是什么,学界也有不同的思路。

  (一)比较优势战略是中国长期的发展战略

  加入WTO后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中国还必须继续遵循比较优势战略。只要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就可以自然有序地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需要重视以下的因素:

  第一,企业是否具有自身能力。企业能否获得自身能力决定于其选择的产品和技术所在的产业区段是否符合其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林毅夫、刘明兴,2004)。

  第二,一个反映生产要素相对稀缺性的价格机制和市场体系,可以反映出要素的稀缺性和价格结构。准确的价格信号会引导微观主体经济的使用生产要素,这样的企业就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自生能力。

  第三,政府的有限作用,主要是制定出有利于比较优势发挥的产业政策,并在收集、处理关于符合本国比较优势及其变化的产业和技术、新产品的市场潜力等信息方面发挥作用;还可以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以补偿企业在产业和技术创新时所面临的外部性固。政府要继续完善市场体系,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环境。

  第四,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和结构演进的重要条件。继续选择比较优势战略可以使中国获得更多的资本积累,推动技术的进步。比较优势战略并不排斥技术创新,但对于技术相对落后的中国来说,如果顺应比较优势战略,从先进国家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阶段的适用技术进行模仿,所花费的成本则低于自己研发这些技术的成本。因此,技术并不是越高越好,引进适当技术和“边干边学”是实现技术进步的有效路径。

  (二)构建动态的比较优势战略和技术跨越战略

  一些学者对林毅夫等人的比较优势战略提出了异议,认为这种比较优势实质上也是一种静态的比较优势,不利于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因此,必须选择动态的比较优势战略。为此,尹翔硕等人提出相机抉择、战略性地利用比较优势的战略;郭克莎则提出了“逆比较优势战略”和“技术跨越战略”;王允贵(2001)认为,加入WTO后要获得动态的比较优势,必须选择“有管理的自由贸易战略”;周毓萍等人则认为,要获得动态的比较优势,应该以日

  本学者筱原三代平等人的动态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即政府在产业的支持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胡邵玲(2002)等人认为,中国在加入WTO后可以借鉴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一些观点,对于某些行业给予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一定时期的适当保护和支持。

  获得动态比较优势的路径主要包括:

  第一,政府不仅要培育适应国际竞争的市场体系,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还要通过不同形式和程度的政府干预,改变市场调节的格局,在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发挥促进作用。

  第二,加大政府的战略导向和政策支持,加大产业政策的倾斜度和实施力度。针对性选择一些重点行业进行突破,实现技术跨越。

  第三,通过出口保护获得规模经济效益,通过进口保护获得学习机会。

  第四,通过注重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的发展和出口,推动高和中高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尤其是技术密集型的新兴主导产业的发展和出口,从而推动技术进步。

  第五,通过全方位开放,更有效地利用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和技术转让等。

  (三)实施以竞争优势为主导的战略

  王子先、徐元康等人认为,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中国具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增长速度和效益都在下降。尽管中国地区差异较大,劳动密集型产业仍有较大空间发展,但是,如果继续依赖劳动力价格低的优势来扩大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势必会滑人比较优势的陷阱。因此,必须进行调整,将以比较优势为主导的战略转向以竞争优势为主导的战略。在具体路径上主要包括:

  第一,重新确立主导产业,将高新技术作为主导产业。

  第二,积极进口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引进国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和质量,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扶植战略产业发展。

  第三,从影响国家竞争优势的六大因素人手进行战略调整。例如,张幼文近年来一直强调,我国应该以现代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为依据,从全球经济与知识经济的现实出发,确定要素培育的战略。

  第四,政府不仅要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环境,还要加大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投入。

  (四)把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结合起来

  霍建国等人认为,比较优势战略和竞争优势战略各具优势和不足,加之中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可以把其有效地结合起来,分不同地区和产业实行不同的战略。在我国各城市以及东部地区,经济实力较强,经济文化发达,要在继续发挥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培育竞争优势,实现产业竞争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在农村以及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本地生产要素优势,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挥比较优势意味着强调各地区的产业发展应该“扬长避短”,而增强竞争优势则意味着更加强调各地区产业发展的现实道路是“优胜劣汰”。

  (五)培养“知识产权优势”战略

  以程恩富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比较优势理论的缺陷表明,单纯发展比较优势产业难以推动中国经济的选择性的赶超和高效益的发展,而且还可能造成贸易条件恶化;而且竞争优势综合因素太多,并不十分适合发展中国家的现实要求。因此,我国应大力培育和发展相对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而言的“第三种优势”,也就是“知识产权优势”,即在既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基础上形成的更为核心层次的国家优势。该战略的实施路径:

  第一,在我国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意义部门,必须掌握自主研究、自主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标准体系。

  第二,在我国的传统民主产业和低端产品部门,包括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部门,也要塑造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品牌。

  第三,“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是一个综合而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必须认清我国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差距,制定持久而全面的选择性赶超战略。而且,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研究机构,有不同的含义和重点。就短期战略而言,制造业要注意“干中学”,发展适用性的技术,企业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国家提高技术标准;就中期战略而言,促进生化、电子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多体系科研机构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国家促进合作协调和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就长期战略而言,要加强基础研究,以国家和高校研究机构为主体,加大资本和人力投资,提高国民素质,创造和发展国家科技创新体系。

  (六)实行有管理的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战略

  张汉林、李计广(2005)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贸易战略和政策并不十分明确,但究其实质,具有明显的重商主义倾向。面对不断的贸易摩擦和争端,中国的贸易政策调整势在必行。而有管理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战略政策是中国现实的选择。它既是对现行政策的反思,也是对未来的展望和预期。对于中国这样处在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各种贸易经济贸易力量论和思想都能找到合理的影子。因此,有管理的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战略政策是各种思想和理论的综合体,其理论基础有三个: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这一战略实施的路径:

  第一,在货物贸易领域,转变增长方式,调整出口退税的政策、资金使用的方向和重点,提高市场的准人标准等。

  第二,在贸易服务领域,优先放开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务比重。

  第三,在利用外资领域,要调整利用外资政策,尤其是逐步实现内外资税制的统一,变普遍的优惠为重点的优惠。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如大国优势等,作为利用外资的谈判筹码。

  第四,在知识产权领域,建立国家、产业、企业各层次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国际纠纷协调机制等。

  (七)实行贸易平衡或者中性化的战略

  以刘力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为减少国际经济摩擦,同时也为了最大限度地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好处,中国应该对贸易战略进行调整,摒弃“出口至上”的贸易战略,重视进口和国内市场及需求的作用,实行出口、进口和内销并重的平衡贸易战略,。张鸿认为,我国现有的出口导向战略带来很多弊端,因此,必须转向“开放式的进口替代的贸易战略”。王雪坤认为,为了改变中国贸易不平衡的状况,贸易战略调整和转型应该包括多种内涵,即千方百计地扩大出口战略让位于贸易平衡战略;从出口导向战略转变为进出口结合的战略;从数量扩张战略转变为品牌战略;从单纯的双边贸易战略转向参与区域性合作的战略。裴长洪(2006)等人还进一步强调,转变贸易战略的关键在于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改善进出口的质量,推动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三、结论及启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及启示:

  第一,以上理论的分歧和争议,是中国对外贸易战略在新时期遭到挑战的集中表现,也充分暴露了现有战略的局限性。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如何进行战略选择”、“具体的转换路径是什么”;争论的实质是如何协调现实和未来发展的矛盾。

  第二,无论是继续实施原有的战略还是选择新的战略,为了保持经济持续的发展,必须重视技术进步和创新,重视教育和人才的培养。政府要为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第三,上述各种观点都有充分的理论实证和经验实证依据,这恰恰说明作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中国,各种贸易理论都可以找到适合的条件和土壤,因此,中国适合选择多元化的贸易战略,同时,还必须根据时代的变迁及时地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中国正处在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艰难时期,贸易战略调整既要正视中国的国情和眼前的各种问题,缓解目前的贸易摩擦,又要正确把握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未来的发展潜力和可能遇到的问题,充分体现贸易战略的前瞻性、整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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