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学术规范的学术服务

江苏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分类:学术成果常识 时间:2019-06-06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经研究,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19年下半年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一、申报对象

  1、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2、被用人单位聘用、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人才,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涉及调整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16号)设定的类别、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二)江苏省农业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设定的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三)江苏省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设定的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其中,申报条件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

  三、网上申报上传业绩材料

  1、所有业绩材料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每类业绩材料首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

  2、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注意上传的电子文档大小的限定)。

  说明:

  (1)破格申报推广研究员(或正高级)资格的,须提供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登记表,其它情况不提供。

  (2)所获的成果奖励证书,须附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本文内容由期刊天空编辑摘自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适用于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人员参考。如果评职称用的论文材料、课题材料、著作材料、专利材料有需要了解的,可以通过页面咨询通道与编辑联系。

全学科期刊推荐 中英文发表指导

* 稍后学术顾问联系您

学术顾问回访> 详细沟通需求> 确定服务项目> 支付服务金> 完成服务内容

SCI期刊

国际英文期刊

核心期刊

国外书号出书

国内纸质出书

2023最新分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