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借助反讽手法悉心雕凿的艺术精品。反讽在《傲慢与偏见》中塑造了鲜活的人物形象,使作品妙趣横生,令读者百读不厌。因此,能否成功再现原作中反讽的风格,使译文达到原文戏谑、嘲弄及讽刺的效果,是译文成功与否的关键。王科一译本和孙致礼译本各尽所能、各有千秋,本文对这两种译本中反讽的翻译进行了对比赏析。
论文关键词:《傲慢与偏见》;反讽;王译本;孙译本
一、引言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脍炙人口的长篇佳作。反讽在这一作品中的运用达到了戏谑、嘲弄及讽刺的效果,使作品生动幽默,富有艺术感染力。令读者百读不厌。在《傲慢与偏见》中,irony(反讽)是其艺术创作的精髓之所在。奥斯汀的幽默和讽刺不动声色,微言大义,反话正说,令人常感余痛难消。然而,反讽又是英语文学翻译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因此,译者在翻译时既要具慧眼识别,又要最大限度地传译,使读者能充分欣赏到原文的反讽特色。本文拟对《傲慢与偏见》的两个译本(王科一译和孙致礼译)中对反讽的处理作一粗略比较,着重赏析两个译本在保留原小说艺术效果方面的不同处理。以便求教于译界广大专家学者。
二、反讽
反讽作为一种修辞手法,通常指故意用与原意相反的话来表达本意,以达到谐谑、嘲弄、讽刺、喜爱和亲昵的目的。英语里irony的含义远比汉语里的广泛,它不仅指作为修辞格的verbal irony(反语),也指一种文学技巧(a literary device),主要包括:verbal irony dramatic irony(戏剧性反语)和situation irony(情况反常)即literary irony(嘲弄)。此外,irony还被人们用来表示一种对世界的认识、态度和心态:对世界加以描述、分析与推断,或对世界的矛盾和对抗表现出的一种冷静的、超然物外的态度等等。Irony作为英语辞格(verbal irony)和汉语的反语基本相同。而翻译时能否成功再现英语原作中反讽的风格,使译文达到原文戏谑、嘲弄及讽刺的效果,却并非易事。译者在翻译时既要具慧眼识别,又要最大限度地传译,使读者能充分欣赏到原文的反讽特色。
三、《傲慢与偏见》中反讽的译语对比赏析
反讽手法的巧妙运用是《傲慢与偏见》最大的艺术特色之一。反讽艺术渗透于《傲慢与偏见》整部小说中,贯穿于人物刻画、情节发展与小说结构之中。而反讽又是英语文学翻译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作者或言者的真实思想往往取决于个别词语的微妙差异,说出的话语是一回事,而其所指却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在翻译中直接表达出来便会显得生硬、不宜。下面笔者就《傲慢与偏见》的两个译本(王科一译和孙致礼译)中对反讽的处理进行对比赏析。
例1: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王译:凡是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孙译: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傲慢与偏见》中的这一开首句无疑可说是整个英语小说中最着名的开篇语句了。原文里,反讽表现得淋漓尽致,富有特效。主句使用了一个严肃的大字眼“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仿佛在宣读一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和客观规律,然而从句的语调却急转直下“that a single man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变得平淡无奇。整部小说的喜剧性反讽基调便由这一突降法的开篇首句奠定。在王译本中,译者加上了“凡是”一词,更加突出了原文的反讽语气,同时又照应了“举世公认的真理”这一说法。“凡是”二字足以表明这条所谓客观真理的绝对正确性,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存在,译文取得了与原文同样幽默的效果。而孙译文虽然意义传达准确,句子凝练、匀整、利落,但缺少了原文的反讽意味。
例2:They were in fact very fine ladies; not deficient in good humor when they are pleased,nor in the power of being agreeable where they chose it, but proud and conceited.
王译:事实上,她们都是些非常好的小姐,她们并不是不会谈笑风生,问题是在要碰到她们高兴的时候;她们也不是不会待人和颜悦色,问题是在于她们是否乐意这样做,可惜的是,她们一味骄傲自大。孙译:其实她们都是很出色的女性,高兴起来也会谈笑风生,适宜的时候还讨人喜欢,但是为人骄傲自大。
这是一段介绍Bingley姐妹的话语,原文里作者的反讽味道特别明显。王译为了将反语表达出来,在译文里增加了“问题是在要碰到……”、“问题在于……是否乐意……”和“可惜的是,她们一味……”等原文字面上本无而在涵义上却含有的词语,使译笔确切而传神[2]。而孙译照字面直译,语句虽说精练多了,却使读者难于理解原文的讽刺意味,可能误以为她们真是很好的小姐,只不过有点儿骄傲自大罢了。
例3:…“To treat in such a manner,the godson,the friend,the favorite of his father”—She could have added“A young man too,like you,whose very countenance may vouch for your being amiable.”
王译:……“你是他父亲的教子、朋友,是他父亲所器重的人,他怎么竟这样作贱你!”她几乎把这样的话也说出口来:“他怎么竟如此对待像你这样的一个青年,光凭你一副脸蛋儿人家准知道你是个和蔼可亲的人。”
孙译:……“如此对待他父亲的教子、朋友和宠儿!”——她本来还可以加一句:“还是像你这样一个青年,光凭那副脸蛋,就能看出你是多么和蔼可亲。”
这是Elizabeth在听了Wickham自叙可怜身世后的一番话。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聪慧、伶俐的Elizabeth的形象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同样受到作者的嘲讽。由于对Darcy的强烈偏见,扭曲了她的判断力,使她敏锐的洞察力变得迟钝。显然,谁都知道以貌取人是很不可取的,而Elizabeth此时却偏偏以貌取人,还振振有词,且浑然不知自己的幼稚可笑。王译本在遣词方面不够简练,却十分传神地再现了原文的风格。“To treat…”译为“竟这样作贱”要比孙译的“对待”胜一筹。“She could have added”译为“她几乎把这样的话也说出口来”要比“本来还可以加一句”、“本来可以再加一句”更生动、形象、贴切。“whose very countenance”译为“光凭你一副脸蛋儿”,更具口语特色更符合Elizabeth爱打趣的语言风格,更能体现她的内心情感倾向。王译更准确地再现了原文风格,使Elizabeth的形象更为丰满、可爱。
四、结语
《傲慢与偏见》中,反讽俯拾皆是,不胜枚举,通篇闪烁着智慧的光辉,充满了讥诮、幽默的话语,这也许是该小说魅力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在英汉文学翻译过程中,尤其名着重译时,保留原文的风格美是最高标准及价值所在,也是译者必须竭尽全力所要达到的目标。反讽的翻译虽是一件绞尽脑汁的工作,同时却具有不可抵挡的魅力,也往往是译者施展自己生气勃勃的才华的用武之地,保留原作的反讽风味是小说翻译再现原文神韵的必不可少的手段。王科一先生和孙致礼先生的两个译本都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在充分传译原作的反讽特色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译文各有千秋、值得回味。不过,由于译者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及各自的认识的局限性,两个译本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也是文学翻译中的正常现象。王科一译文可读性强,但从整体上添加了许多词语,略嫌累赘。孙致礼译文用词凝练多了,但有些语句却未能译出原文的反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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