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文章主要探究国际法的相关作用,论述国际法在现代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及其中的问题,怎样不断发挥国际法在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中的作用,是本文要探究的问题,文中也详细阐述了国际法在现代国际关系中的具体作用体现,从而说明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国际法,国际关系,法律
国际法作为调整国家间法律关系的法,它通过体现各国的协调意志来为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交往中的需要服务,对现实的国际关系具有规范和调整的作用。
1国际法的基本作用
1.1国际法是衡量和裁判
国际行为是与非的法律标准国际行为是指国家之间交往的行为,国际法作为行为规范,给各个国家树立了行为标准,国家应该以国际法为标准评判自身对错,以国际法为依据约束并规范自身的行为。国际法作为审判规范,对违反国际法和脱离裁判的行为进行裁判。国际法要求各个国家予以遵守,但是破坏或者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并非就是完全否定了国际法存在的价值,国际法在这种时候就会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让这些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树立国际法的威信,保证国际法的实施效用。
1.2国际法对一切国家都具有拘束力
任何国家不论发达程度如何,不论大小和强弱,都必须遵循国际法,它是主权国家协商一致制定的法律,不允许有特权国家的存在。自我约束和相互约束是国际法约束力的表现形式,自我约束基础条件,相互约束在自我约束上进行补充。一方面,国际法是各个国家一同制定的,遵守自己所制定的法律理所应当,从维护国家自身利益和意志出发,国家会自觉地以国际法约束自我的行为。另一方面,国际法是世界各国共同协商的结果,不是某一个国家单独制定的,所以,如果某个国家破坏了大家一起制定的国家法,那么其他国家为了维护国际社会和自己的利益就要对违反的国家进行制裁,这种相互制约也确保了国际法的实施。
1.3国际法是国家间进行交往
从而确立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形式要维持国家间彼此的正常关系、促进国际和平与发展,就要求国家遵循一定的规则。国际法是国际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确立国家间在国际交往过程中的行为规则的法律形式。在一些造法性的国际条约中,为国家规定了权力欲义务,国家不能只享受权力不承担义务。还有一些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比如不干涉别过内政,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等,这些既是国家的权力又是国家的义务。国际法把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用法律的形式订立,赋予法律上的约束力,各个国家共同遵守,保障和平与发展,有利于防止战争与冲突,有利于建立邦交关系,促进各国友好合作。
2国际法在现代国际关系中作用的具体表现
2.1维护了世界和平与安全国际法的一系列规则遏制了一部分违反国际安全的行为,比如禁止使用武力、宣布侵略战争非法等规则,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各地区的冲突问题。比如联合国大会的友好宣言中明确规定,每个国家不得因为侵占其他国家领土而使用武力或威胁,这种武力和威胁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国际法在和平解决争端上也提供了范例和途径,比如在政治谈判协商上,以国际法为依据进行斡旋和调解调查。还有一些国际法中的制度对维护国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比如五大常任理事国一致原则,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建立和谐世界,各国应该多边主义,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在平等的基础上,加强合作,促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2.2增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促进共同发展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保障,其中,经济发展是主要内容,各个国家想要通过经济发展实现共同繁荣就要遵守国际法中的规定处理经济贸易关系往来。正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各个国家如果不遵守国际贸易法则,那么世界范围的贸易就无法正常进行,经济发展的促进也就成了空谈。目前,通过国际合作来促进自己国家发展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各个国家的相互依赖关系也逐渐加强,合作越来越深入广泛,并且几乎所有的国际合作都会签订国际条约,例如多边合作、双边合作,这些成就的取得,国际法功不可没。
2.3加快了国际新秩序的建立
当前世界处于一种从两级格局瓦解和多极格局加强的过渡阶段。这种情况之下,很多人民都感到旧的国际秩序不合理、不公正。人们迫切希望建立一种公平、公正、合理的新的国际秩序,在新的国际秩序中,每个国家都有权力按照自己国家的国情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经济制度,国家不论贫富、强弱、大小,都有平等的权力参与处理国际事物和国际关系。每个国际组织和国家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原则,每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上不能使用武力侵略或威胁其他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各个国家之间要以和平的方式和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以和平发展、和平共处、发展经济、友好合作、共促繁荣的原则相处。这些国际新秩序的要求和目标正视国际法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所规定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所贯穿的。由此可以看出,为了适应国际社会对和平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充分运用国际法,让国际法为建立新秩序服务。目前国际社大多由众多主权国家组成,这是一个高度分权的平行式社会,由此基础上所产生的国际法,是一种平等者之间的法律,是一种以国际社会主权者之间相互合作为条件的法律体系。
3结语
国际法作为一种现实力量,每一次磨难之后,跟着来的就是一次更大的发展,以国家主权平等为基础,从国际法的最终发展趋势看,法治代替强权、平等代替奴役,和平代替战争是不可抗拒的趋势。
参考文献:
[1]王铁崖.国际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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