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菅原道真对白居易诗歌诗注的认可和创新

分类:文史论文 时间:2018-03-16

  菅原道真是日本平安时期的冠冕诗人,其诗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白居易的影响,中唐兴盛时期的诗歌也通过《白氏文集》流入了日本,也影响了日本平安时代的汉诗创作。菅原道真是使用诗注的日本诗人,在诗注语言模式,结构谋篇,情注结合中对白氏诗注也有一定的见解,也引入了独特的文章,对编者的思想意识和自评意识也提出了创新性观点。

  关键词: 菅原道真,白居易,诗歌自注, 《白氏文集》

  一、菅氏自注对白氏自注的接受

  据日本学者后藤昭雄考证,“平安朝诗史最初隆盛期磋峨朝弘仁期,除《经国集》所收诗有注记以外,《凌云集》、《文华秀丽集》、《性灵集》都无诗注……诗注最早出现在岛田忠臣诗中,《田氏家集》中有首有诗注。都良香一与纪长谷雄一诗中皆有注,并从道真以后诗作者自注较为常见”[3]104-120。通观《菅家文草》,可以看到菅氏对白氏诗歌自注进行了充分的学习。

  1.语言模式

  菅原道真诗中的自注语言模式与白居易的诗注中的语言模式颇有类似之处,以下择出三类加以略述。

  按创作时间对作品进行划分的“以下……首,……作”的语言模式在菅氏诗歌中共出现17处,其风格颇似白居易诗注中“自此后诗……时作”。例如《菅家文草·卷一》中《九日侍宴同赋鸿雁来宾各探一字得苇应制》诗题后有“自此以下十九首,进士及第之作”的诗注,《菅家文草·卷三》中《早春内宴听宫妓奏柳花怨曲应制》诗题后有“自此以后,赞州刺史之作。向后五首,未出京城之作”的诗注,《菅家文草·卷四》中《题驿楼壁》题后有“自此以下八十首,自京更向州作”等。在《菅家文草》中此种诗歌自注语言模式已经颇为常见,单条注释所涵盖的诗歌数量甚至多达80首。

  在《白氏文集》中此种语言模式的自注亦有《放鱼》诗题后“自此后诗到江州作”,《招王质夫》诗题后“自此后诗,为周至尉时作”,《遣怀》诗题后“自此后诗,在渭村作”,《酬张十八访宿见赠》诗题后有“自此后诗为赞善大夫时所作”等。在此种语言模式的诗歌自注中,菅原道真与白居易两位诗人在官职、时间、地点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界限划定,且日本其他诗人很少使用这种语言模式的自注,所以我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菅氏对白氏的学习。

  对诗歌诗句意义进行直接解读的“……故云”的语言模式在菅氏诗歌中共出现21处,亦有几处“……故有谢词”、“……故有此句”等变体,这种语言模式的自注在白居易诗歌中亦是常见。例如在《菅家文草·卷一》中《观王度围棋献呈人》一诗中有“世有大唐王积薪棋经一卷,故云”的自注,《菅家文草·卷五》中《感金吾相公冬日嵯峨院即事之什聊押本韵》一诗中有“予不得追陪相公之游览,故云”的自注,《菅家后集》中《九月十日》一诗中有“宴终晚头赐御衣。今随身在笥中,故云”的自注,其他各卷亦有此种类型的自注,在菅氏诗歌中此类自注占有相当的比例。

  在《白氏文集》中此种类型的自注亦有《和钱员外早冬玩禁中新菊》中“钱尝居蓝田山下,故云”,《舟行阻风寄李十一舍人》中“李十一好小酎酒,故云”,《钱虢州以三堂绝句见寄》中“予早岁与钱君同习读《金刚三昧经》,故云”,《杨柳枝二十韵》中“杨柳枝,洛下新声也。洛之小妓有善歌之者,词章音韵,听可动人,故赋之”等。这种语言模式的自注是对诗歌诗句内旨的直接解释或者补充,对于直接了解诗歌的意义与内涵有着重要作用,是诗注指向诗歌深层意义与内蕴的表征之一。作为中唐纯熟运用诗注的代表人物之一的白居易,自然将此种有助于情感深化表达的自注模式充分运用到诗歌中。菅原道真是日本平安时代第一个大量运用诗注的诗人,其诗作明显有效仿了白居易诗歌的自注。

  对诗作的创作年龄、自身境遇甚至背景事件进行说明的“于时……”的语言模式在菅氏诗歌中一共出现了11处,例如在《菅家文草·卷一》中《残菊诗》诗题后就有“于时年十六”的注释,同卷《寄巨先生乞画图》中诗题后则有“于时先生为神泉苑监,适许游览。仍献乞之”一句,《菅家文草·卷五》的《隔壁听乐》中则有“时侍雅院”的注解,此类诗歌注解对了解诗歌创作背景极为重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诗歌情感表达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

  在《白氏文集》中则有《奉酬李相公见示绝句》中的“时初闻国丧”一注,《寄山僧》诗题后则有“时年五十”的自注,《湖上招客送春泛舟》一诗中则有“时崔湖州寄新箬下酒来,乐妓按《霓裳羽衣曲》初毕”的注释。此类语言模式的注解在《白氏文集》中极为常见。《菅家文草》、《菅家后集》和《白氏文集》的编著情况相同,都是作者自己的自编集,菅原道真在自己的诗作中对此种说明创作年龄、境遇、背景的注释模式亦多有模仿与学习。

  以上三种“以下……首,……作”、“……,故云”、“于时……”语言模式的运用在白居易《白氏文集》很常见,菅原道真《菅氏文草》亦是如此,不难看出菅氏对白氏诗歌自注语言模式的学习吸收与运用。

  2.组诗写注

  在《菅氏文草》中亦可以看到菅氏在为组诗作注的结构谋篇方面对白氏诗歌自注的学习。

  在《菅家文草·卷二》中有组诗《晚秋二十颂》,其诗题后有“九月廿六日,随阿州平刺史,到河西之小庄。数杯之后,清谈之间,令多进士题二十事。于时日回西山,归期渐至。含毫咏之,文不加点。不避声病,不守格律,但恐世人嘲弄斯文,才之拙也”的诗注,在这里作者不仅点明了这二十首诗的创作时间、地点、事由,而且叙述了这组诗作“不避声病,不守格律”的韵律方面的情况,并表达了担心世人嘲笑自己才拙的忧思。

  《菅家文草·卷三》中有组诗《寒早十首》,其诗题后亦有“同用人、身、贫、频四字”的诗注,对这组诗每首的四联落韵所用之字做了说明,首联用“人”字,颔联用“身”字,颈联用“贫”字,而尾联用“频”字。在《菅家文草·卷四》中《北溟章》、《小知章》、《尧让章》三首诗之前亦有“予罢秩归京,已为闲客。玄谈之外,无物形言。故释逍遥一篇之三章,且题格律五言之八韵。且叙义理,附之题脚。其措词用韵,皆据成文。若有諳之者,见篇疏决之”的注解,不仅交代了自己此时闲居无职,常谈玄说理,还对诗作的体式、韵律、用词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表达了一种希望遇到知音的期望。在《菅家文草·卷五》中亦有两处组诗整体的诗注,结合《菅家文草》与《菅家后集》中组诗的数量,可以说组诗写注在菅氏诗歌中亦是经常出现的情况。

  这种对组诗进行整体做注的情况在《白氏文集》中更为常见。白居易组诗《酬和元九东川路诗十二首》诗题后有“十二篇皆因新境追忆旧事,不能一一曲叙,但随而和之,唯予与元知之耳”的注解,这表明十二首诗皆为怀旧之作,酬和元稹的诗作;《和元八侍御升平新居四绝句》诗题后有“时方与元八卜邻”的自注,表明此组诗的背景,作者这时刚与元宗简结邻;《浔阳春三首》有着对整体的“元和十二年作”的背景注解,直截了当地点明作诗时间。组诗《山中五绝句》、《池鹤八绝句》、《自戏三绝句》等中亦有此类组诗写注的情况,由《白氏文集》中组诗总数量来看,组诗写注情况在组诗中亦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

  菅原道真在这种组诗写注的结构谋篇上运用得颇为自如,明显带有《白氏文集》自注影响的影子与痕迹。

  3.情注模式

  据魏娜《中唐诗歌新变研究》载,诗歌自注有触媒、强化、补充三种情注关系模式[4]。菅氏诗注在这方面也有充分体现,如《菅家文草·卷二》中《有所思》,诗后题注“元庆六年夏末,有匿诗。诽藤纳言。纳言见诗意不凡,疑当时之博士。余甚惭之。命矣,天也”不仅介绍了诗歌创作的背景,而且对于诗歌的表情达意有着重要作用,此处的诗注充当了感情的触媒;《菅家文草·卷二》中《梦阿满》对于“读书谙诵帝京篇”一句又进行了“初读宾王古意篇”的注解,不仅塑造了一个聪颖懂理的孩子形象,更加重了因孩子早夭作者深沉又汹涌澎湃的哀痛之情,这处自注无疑通过对阿满聪慧的阐述强化了作者在诗中抒发的情感;《菅家后集》中有《秋夜子》一诗,诗后有注“童子小男幼宇,近曾夭亡”,对于诗作情感的表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补充作用,寒雁凄蛩的悲秋之音使得道真视听里面尽是萧瑟的秋景,但是听得见秋天万物之声却独听不到幼子的读书声,让悲秋情感上又补充了伤悼怀人的情感,完整地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思想情感。

  白居易作为中唐时期的代表诗人,其诗作中亦有对此三种情注关系模式的全面运用,譬如《驯犀》中诗题后有“贞元丙子岁,南海进驯犀,诏纳苑中。至十三年冬,大寒,驯犀死矣”一注解,即说明了本首诗创作的缘由及为何有感而发,而《慈恩寺有感》中“时杓直初逝,居敬方病”的自注,对于理解诗文中“惆怅”之感起到了强化作用,而《谈氏小外孙玉童》中的“谈氏初逝”则在赞颂谈氏父、女、孙三代的同时,补充说明了对谈氏去世的惋叹之情。由此可知菅氏诗歌中情注关系模式的全面运用亦有着白居易诗注情注关系模式的影响。

  综合以上论述,可以看到在诗注语言模式、组诗诗注结构、情注关系模式运用上,菅原道真深受白居易诗歌自注的影响,其学习诗歌自注运用情况起点颇高,亦为后来的日本汉诗诗歌自注的大量运用树立了典范。

  二、菅氏自注对白氏自注的创新

  在看到菅氏自注对白氏自注多有承袭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菅氏已经拥有足够纯熟的诗歌自注技法和相当强的诗歌自注的自主意识,在诗歌自注中加入了新的因素,完成了诗作中自注的个性化。

  1.文章入注

  相较于白居易诗歌中普遍的简短凝练的诗歌自注来说,菅氏诗歌中的诗歌自注则出现了长篇大论的情况。

  《菅家文草·卷二》卷二中的“释逍遥”的《北溟章》、《小知章》、《尧让章》三首诗诗题后分别有相关鲲鹏、小知、尧帝的论述,而《菅家文草·卷五》中《题吴山白水诗》、《刘阮遇溪边二女诗》、《徐公醉卧诗》、《吴生过老公诗》四首后面更是用大段文字分别记述了取自《列仙传》、《幽明录》、《异苑》、《述异记》中的四个故事。这种在《白氏文集》中没有出现的注释类型,一方面是因为两国文化差异不同造成的,为了让更多没读过相关书籍的日本人了解与知晓相关的背景知识,以此洞悉诗歌所要表达的意义与诗旨,另一方面是菅原道真自己熟练运用诗注之后进行创新的结果。

  再如《菅家文草·卷五》中有“一时应十首之作”,这十首诗之前的诗注如下:“七年暮春二十六日,予侍东宫,有令曰,闻大唐有一日应百首之诗。今试汝以一时应十首之作。即赐十事题目,限七言绝句。予采笔成之,二刻成毕。虽云凡鄙,不能烧却。故存之。”这种论述已是长段论述,不再是零星的只言片语以点明创作的时间、地点、缘由等,而是将之组合成段,颇有文章之体,而这种成段说明此些情况的诗歌自注在《白氏文集》中是非常少见的,类似的还有《余近叙诗情怨一篇呈菅十一著作郎长句二首偶然见詶更依本韵重答以谢》等诗后或者组诗前注解。

  相比《白氏文集》中的诗注,此类长篇大论带有叙事性的诗注大量出现,对于诗注指向诗歌更深层次的意蕴及思想感情和了解作者创作心态、动机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2.编者意识

  菅原道真在诗文集《菅家文草》及《菅家后集》的诗注中也透露出了浓重的编者意识,这种编者意识不是单纯地指明作诗时间或地点或背景等,而是一种进行增删编订成册的主体形象的显现,这在《白氏文集》中是不多见的。

  如《菅家文草·卷一》开篇第一首《月夜间梅花》诗题后有“于时年十一。严君令田进士试之,予始言诗。故载编首”一注解,“故载编首”四字则直白地表现出了作者这是以编订者身份出现的,其《赋得赤红篇》后则有“自此以下十首,临应进士举,家君每日试之。虽有数十首,采其颇可观,留之”的注解,“一时应十首”之组诗注中也有“虽云凡鄙,不能烧却。故存之”之语,而在应制“取当时二十物重要”的组诗诗注“经数十日,要写一通,近习少年,断失三首。初不立案,无处寻觅。一十七首,备于实录云尔”中更有这种浓厚的编者意识。

  相比白居易编订《白氏文集》,菅原道真在诗注中显现出的进行删改编订的形象更加明显与突出,这对于探究菅氏诗文集的编订心态有着重要作用。

  3.自评意识

  在菅氏自注中我们同时可以看到作者浓厚的自我评价意识,这种评价不仅是对自己的诗文或者自己还包括自己的家族。

  如《赋得赤红篇》中“有数十首,采其颇可观”,《晚秋二十颂》中的“含毫咏之,文不加点。不避声病,不守格律,但恐世人嘲弄斯文,才之拙也”等都是菅氏对自己文章的评价;《谒河州藤员外刺史聊叙所怀敬以奉呈》中“江、菅二氏,元是一族”,《讲书之后戏寄诸进士》中“文章博士非材不居。吏部侍郎有能惟任。自余祖父降及余身,三代相承,两官无失”等则是作者对自己家族的追述与评价,以凸显其家学渊源、诗书传家;《余近叙诗情怨一篇呈菅十一著作郎长句二首偶然见詶更依本韵重答以谢》中“余,心无一德,身有三官。总而言之,事缘恩奖”,《予曾经以闻群臣赋花鸟共逢春之诗寄上前浓州田别驾别驾今之不遗远辱还答诗篇之外别附书问予先读消息诗云书云不觉远泪更用园宇重感花鸟》中“余此冬秩满,功过难知”等是对自身的评价。

  在《白氏文集》中此种自我评价意识很少见,菅氏这种自评意识或许和其编者意识及独特的家世出身人生经历相关,而且这种自评意识对于了解菅氏自身的经历及各阶段的心态亦有重要作用。

  三、结语

  菅原道真的诗注在语言模式、体例结构、情注模式运用上多受白氏自注的影响,但是菅氏自注同样带有文章入注、浓重的编者意识、自评意识等特点,这也是诗注和化的必然结果。关于菅原道真对《白氏文集》受容情况的研究对于把握平安时代汉诗对《白氏文集》受容情况有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叶渭渠,唐月梅.日本文学史·古代卷(上)[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4.

  [2][日]金子彦二郎.平安时代文学与《白氏文集》[M].东京:培风馆,1943.

  [3][日]后藤昭雄,著.高兵兵,譯.日本古代汉文学与中国文学[M].北京:中华书局,2006.

  [4]魏娜.中唐诗歌新变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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