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电视节目创新模式和发达国家仍然有一定的差距,电视节目市场机制发展也不够健全,产业链不完善,在产业链增值环节创新性和竞争性都有很大的不足,电视节目仍然需要创新。下面文章在电视节目交易的全球化空间和历史背景下,探索电视节目发展的各个时期,并对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探索出有助于我国可以制作更多有市场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的电视节目模式,从而使其迈向世界市场去迎接更大的挑战,最终实现我国电视传媒企业以及电视产业国际竞争力、品牌力和影响力的提升。
关键词:全球化,电视节目模式,动态演变,发展趋势
一、问题的提出
电视节目模式(TelevisionProgramFormat)的概念起于英国,时至今日,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概念。现有关于电视节目模式研究多集中在媒介批评视角以及电视节目模式生产、流通和电视节目模式本土化等问题进行。国内外学者对电视节目模式及其全球化交易等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开辟了多个维度的研究途径。但电视节目模式并不是孤立的概念,而是一个复杂的多要素的综合体,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的系统,对它的理解应该是循序渐进、立体的。现有研究多集中在微观层面,研究视角多停留在单向而静态的现象分析,缺乏动态视角。在本研究中,电视节目模式是电视节目制作硬件要素(节目流程、环节设置、拍摄机位、音响、文本等)和软件要素(节目创意、节目理念、受众反馈、市场营销方式等)标准化并经过验证的可复制、可流通、可交易的制作流程与框架;是电视节目中最核心的部分,是融合各地文化及制作经验,继而不断复制、反馈、完善的生产系统和体系。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电视节目模式成为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的文化和媒介现象,电视节目模式交易规模和数量不断提升,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已经成为国际电视节目市场的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电视节目已经进入模式时代,呈现出新的动态特征和趋势。纵观世界电视节目模式发展轨迹,在全球电视节目模式市场交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在全球电视传媒产业链也占据上游,电视节目模式的强势输出,在获得更多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了其在全球电视传媒产业链中的引领地位,国际竞争力也因此得到提升。在电视节目模式发展较发达国家,电视产业已形成以电视节目创意、生产、发行、营销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相比较而言,我国电视节目产业进程慢,电视节目市场机制不健全,产业链短且不够完善,在创意、研发等产业链重要价值增值环节创新性和竞争优势不足。我国现行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使电视传媒市场拥有丰富的频道资源和受众资源的同时,抑制了电视传媒企业之间资源共享优势,各自为战,无法形成发展合力,最终导致竞争加剧。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以广告作为主要商业模式的我国电视传媒企业,更重视收视率和短期经济效益而通常忽略其可持续发展。加之我国电视传媒产品产制缺乏科学的流程化管理,专业化分工与协调能力相对较弱,严重抑制了电视节目的创新。我国自2010年开启了电视节目引进模式时代,至2013年达到引进顶峰期。
引进的模式节目降低了电视节目制作的风险和成本,培养了受众新的电视文化审美,获得了收视率和巨大的经济效益,带来了电视节目市场的繁荣景象,但另一方面,电视节目模式引入抑制了我国本土电视节目的创新能力,国内电视节目市场不平衡发展加剧。大量电视节目模式交易成功实践表明,电视节目模式作为一种可交易的文化产品,具有可交易、可复制等商品属性,它以开放包容的框架模式进行全球化的产品交易与文化传播,电视节目模式交易不仅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是提升电视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路径。如何借鉴海外电视节目模式完善的结构体系和成熟的市场经验,实现我国电视节目模式突围与创新已成为摆在理论工作者与电视媒体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全球电视节目模式动态流变
1.全球电视节目模式发展的历史流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电视节目市场由自由、零散向集中化和规模化转变,为电视节目模式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电视节目模式是文化创意产品,具有可复制性和可交易性特征。世界范围内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始于20世纪50年代,在90年代末期逐渐成熟,中外学者对电视节目模式的历史进行了梳理,比较权威的代表学者是Moran和殷乐。Moran(2008)将节目模式交易分成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35-1955年,节目模式交易无意识期;第二个阶段是1955-1980年,节目模式交易萌芽期;第三个阶段是1980年到2000年,节目模式产业形成期;第四个阶段是2000年至今,模式产业成为全球范围的重要产业的时期。
对2000年以后电视节目模式发展轨迹进行了梳理。他认为在新时期电视节目模式无论从规模、交易主体还是创造价值等方面均发生了变化,他以电视节目模式交易规模、流向及交易主体等指标为标准,将电视模式产业分为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全球酝酿期(2000-2005)、电视节目模式交易蓬勃期(2005-2010)以及电视节目模式产业多元竞争期(2010-2014)三个阶段。
本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电视节目模式近年出现的新特点,将电视节目模式发展划分为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以及转型期等四个阶段。
(1)电视节目模式萌芽期(-1990)上世纪50年代初,以《我的台词是什么?》(《What'sMyLine?》,1950)、《游戏屋》(《RomperRoom》,1953)为代表的电视节目的制作与交易是这一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电视节目模式开始作为商品进行销售,并开始跨国交易与传播。这一时期电视节目模式原始交易开始萌芽,但节目模式交易类型较单一,节目模式流通速度较慢,加之缺乏节目模式经营意识和版权保护意识,模仿与复制盛行。80年代后,虽然电视节目模式交易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并未形成规模效应,整体流通量不大。电视节目模式交易主要在欧美这几个国家之间进行,美国是节目模式主要输出国。
(2)电视节目模式成长期(1990-2000)20世纪90年代,卫星电视、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电视节目市场壮大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条件,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播能力得到提高。随着电视节目模式市场逐步成熟,电视节目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竞争主体也由单一的电视节目转变为电视节目加电视节目模式。《幸存者》(survivor,1997)、《谁想成为百万富翁》(WhowantstoBeAMillionaire,1998)和《老大哥》(BigBrother,1999)为代表的三大超级模式实践成功,开启了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和品牌化的新纪元,引发了业界和学界对电视节目模式价值和交易的广泛关注。这一时期,电视节目模式交易正在逐步向正规化的方向发展,市场化和产业化趋势明显。
首先,品牌意识不断加强,电视节目模式销售准则开始确立,电视节目的市场化和产业价值受到关注;其次,独立的模式制作商及发行商为电视节目模式的内容供给、发行及交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再次,英国开始进入电视节目模式输出大国阵营,电视节目模式交易中心由美国向欧洲转移;最后,电视节目模式开始进入全球流通时代,世界范围内多个电视节目交易展会的举办,为世界范围内电视模式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壮大了各国电视模式交易的规模和水平。
(3)电视节目模式成熟期(2000-2010)进入21世纪,电视节目模式从交易数量、交易范围到交易频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电视节目模式发展进入成熟期,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2000年,模式认证与保护协会(FRAPA)成立以及Endemol、FremamtleMedia、Eyeworks、All3Media等公司出现成为这一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FRAPA催生了电视节目“Bible”的诞生,推进了电视节目模式的全球化流通和交易。这一阶段,全球电视节目模式产业系统形成,电视节目模式生产方呈现出多元化的文化背景趋势。在英、美等传统电视节目模式输出国的引领下,以日、韩为代表的亚洲新兴力量逐步兴起。节目模式成功版本的数量和覆盖度都在大大增加,节目类型也由传统的游戏节目开始呈现专业化和细分化趋势,真人秀、竞技类、才艺秀等电视节目模式类型层出不穷。
(4)电视节目模式转型期(2011-)随着互联网及手机媒体等终端技术的发展,受众的收视习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电视传媒产业开始进入转型和变革期。从世界范围看,电视节目模式创造价值逐年增加,其中,英国制作的电视节目模式总价值高达4.75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的43%,成功替代美国成为电视节目模式最大的出口国。④这一阶段,电视节目模式市场化程度更高,细分及差异化特征明显。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市场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电视节目模式交易,特别是电视节目模式的输出,以日本和韩国为代表的亚洲电视节目模式在世界108总第319期环球视野范围内影响力和竞争力提升,除了真人秀、游戏以及竞技等主流电视节目模式外,社会实验类节目开始成为深受喜爱的节目模式。
2.全球电视节目模式市场与主体的动态发展
(1)电视节目模式市场主体多元裂变虽然以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以及意大利等欧美国家仍在电视节目模式交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但电视节目模式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交易时代的趋势却日益明显,电视节目模式输出端开始多元裂变。巴西、墨西哥、挪威、以色列、土耳其、日本、韩国等成为电视节目模式输出端的后起之秀。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的电视节目模式在研发和输出方面能力迅速增加,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亚洲模式开始受到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市场的青睐。日本2015年的出口额达到28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8亿)。日本TBS电视台的《极限体能王》(SASUKE)自1997年开播以来,向153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过销售,2006年,配音版的《SASUKE》在全美播放,入选2007年全美十佳电视节目,又先后制作了马来西亚、新加坡等版本。韩国自2013年开始,成功对外输出《爸爸!去哪?》、《跑男》(RunningMan)、《我是歌手》、《2日1夜》(1박2일)、《我们结婚了》等电视真人秀节目。
2013年,韩国电视台综艺节目版权交易收入超过3亿美元,2014年则突破了10亿美元。⑤2016年,美国NBC购买韩国TVN电视台《花样爷爷》版权,是韩国首个落地美国的电视节目模式。以色列研发的《冉冉新星》(RisingStar)已成功向美国、英国、意大利、法国等老牌电视节目输出国出售节目模式。新兴输出端的出现为全球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市场带来新的活力和冲击,打破了传统市场中电视节目模式单向流动的局面。以美国为代表的老牌电视节目模式输出国也开始引入海外电视节目模式。
(2)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市场多样化随着电视节目模式交易的规模和数量提升,催生了更多的电视节目模式交易会,电视模式交易市场的主体与客体也呈现出新的动态变化。几乎每月都有大型电视节或电视交易会举办,为电视节目模式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平台。除了洛杉矶电视展、法国戛纳电视片交易会、英国广播公司电视贸易节、匈牙利电视节、蒙特卡洛传统电视节外,伴随着亚洲电视节目模式市场的兴起,新加坡电视节、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等开始设立。土耳其、巴西、中国、日本、韩国等电视节目模式新兴国家参加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提升。
(3)电视节目模式发展的动态演化如前文所述,电视节目模式的发展与繁荣与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电视节目模式交易便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新的特征。电视节目模式从早期的无意识传播,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和电视产业的发展不断成长、成熟并步入转型期,其发展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这种动态变化不仅表现在电视节目模式的输出主体上,也体现在电视节目模式交易市场的多样化中。如图1所示。
三、全球电视节目模式的发展趋势
1.电视节目模式竞合趋势凸现随着电视节目模式全球化流通进程加快,欧美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弗里曼陀传媒(FremantleMedia)、恩德莫(Endemol)等纷纷开始向研发制作层面拓展业务,并通过联合开发和参与制作,不仅催生了新的竞合态势,也增强了制作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弗里曼陀传媒(FremantleMedia)与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CMC)、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合作,利用前者在全球分销网络推动中国电视节目走向世界,同时针对中国市场开发节目模板,打造娱乐产品。
此外,FremantleMedia还与以色列、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电视台及制作公司展开合作,开发电视节目新市场。中国华策影视集团与俄罗斯独立广播公司(CTC)以及国家传媒集团(NMG)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在模式片库进行IP改编和合拍合作等多方面展开版权发行与内容生产等错层次的合作。⑦Endemol将中国视为亚洲增长战略的核心部分,并积极开展与其它国家合作,已与韩国CJ娱乐传媒(CJE&M)合作开发面向韩国本土市场的《模拟社会》。⑧
2.模式剧将成为节目模式发展的新形态购买海外电视剧并进行改编与翻拍在上世纪60年代便已开始流行,但由于本土化程度受到限制尚未实现规模化。近年来,模式剧宝典成熟并盛行,模式剧交易开始成为电视交易市场的新特点。
四、全球电视节目模式的发展趋势
1.电视节目模式竞合趋势凸现随着电视节目模式全球化流通进程加快,欧美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弗里曼陀传媒(FremantleMedia)、恩德莫(Endemol)等纷纷开始向研发制作层面拓展业务,并通过联合开发和参与制作,催生了新的竞合态势,增强了制作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弗里曼陀传媒(FremantleMedia)与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CMC)、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合作,利用前者在全球分销网络推动中国电视节目走向世界,同时针对中国市场开发节目模板,打造娱乐产品。此外,FremantleMedia还与以色列、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电视台及制作公司展开合作,开发电视节目新市场。中国华策影视集团与俄罗斯独立广播公司(CTC)以及国家传媒集团(NMG)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在模式片库进行IP改编和合拍合作等多方面展开版权发行与内容生产等错层次的合作。Endemol将中国视为亚洲增长战略的核心部分,并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合作,已与韩国CJ娱乐传媒(CJE&M)合作开发面向韩国本土市场的《模拟社会》。
2.模式剧将成为节目模式发展的新形态购买海外电视剧并进行改编与翻拍在上世纪60年代便已开始流行,但由于本土化程度受到限制尚未实现规模化。近年来,模式剧宝典成熟并盛行,模式剧交易开始成为电视交易市场的新特点。2016年,韩国TVN电视台翻拍的《傲骨贤妻》(와프)融入韩国本土文化获得了成功。华策影视集团与英国ITV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依托华策的影视制作实力和ITV的优秀影视品牌内容合作拍摄模式剧;与以色列Keshet就模式剧达成双向合作;美国多家电视网利用翻拍模式剧展开激烈的竞争,也呈现出诸如《沉默的游戏》《目击者》等一系列优秀作品。土耳其模式剧《母亲》已经输出到15个国家。
3.技术成为电视节目模式发展的新推动移动互联网及VR技术的迅速发展为电视节目模式研发与创新提供了新的可能和动力。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作为移动终端提升了用户参与度和观看体验,以此为基础运用跨屏互动技术、VR技术、直播、APP等研发的电视节目模式开始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受众并赢得市场的认可。2016年挪威推出选秀类节目《流量》,运用网民与专业唱片评委线上与线下联动评选,通过跨屏互动技术拓展了自己的节目内容和平台,实现了电视节目与互联网平台运作的有机结合。
4.文化折扣更加隐晦电视节目模式在交易和流通的过程中,以开放的结构有效的跨越文化障碍,在跨文化传播中有效地减少“文化折扣”。殷乐(2005)指出从成品节目到模式节目,意味着媒体全球扩张中在文化策略上从表层影响转向深层渗透⑥。全球电视节目交易市场仍存在着不平衡现象,电视节目模式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流动,发达国家文化强势输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视文化的多样性,而我国在国际电视节目市场中目前尚处于逆差状态。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而发展的意见》指出以内容为王,增强广播电视台的节目原创能力和节目集成能力,构建面向多渠道、多终端传播的节目资源体系。⑦为我国原创电视节目模式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我国应践行文化自觉与自信,积极参与国际电视节目市场竞争,打造具有品牌力、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视节目模式,以电视节目为载体,实现中华文化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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