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面临两难时做出权衡,在面对风险时保持理性,在全力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的前提下大力利用新技术,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也正是在与这种“宿命”抗争的过程中,不因噎废食,不一劳永逸,人类才不断创造着新文明,实现着更加全面自由的发展。本文是一篇生态管理类论文。
摘要:对政府的相关决策或行为,媒体也应当有思辨的精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认为政府默认或支持的行为就一定是正确和有利的,必须无条件执行。而是一方面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来帮助其理性判断;另一方面则引导政府在决策之前,充分听取、尊重群众的意见,减少环境群体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新能源报道,生态价值,管理类论文
一、研究指标
本文选取四项指标对相关报道进行研究:1.新能源种类:(1)太阳能;(2)风能;(3)水能;(4)核能;(5)生物质能;(6)其他(包括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下游产业、潮汐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7)新能源全体。2.报道视角:(1)生态视角/环境视角;(2)政治视角;(3)经济视角;(4)法制视角;(5)科技视角;(6)文化视角;(7)社会视角。3.报道对象:(1)政府;(2)企业;(3)个人/公众;(4)环保组织/NGO/科研机构;(5)两者或多者结合。4.报道题材:(1)新能源政策/会议;(2)新能源改善生态环境;(3)新能源影响生态安全;(4)新能源与发展现状;(5)新能源公司/新能源产业/上下游及关联产业;(6)新能源项目/工程;(7)新能源科普知识;(8)新能源发展前景;(9)新能源发展遇到的难题。
二、相关发现
(一)新能源种类
《人民日报》中关于新能源种类的报道占比情况依次为:新能源全体(23.8%)、太阳能(23.6%)、核能(16.3%)、其他(15.2%)、风能(11.6%)、水能(6.6%)和生物质能(2.9%)。《南方周末》中关于新能源种类的报道占比情况依次为:核能(22.1%)、新能源全体(19.1%)、太阳能(16.8%)、其他(16.8%)、风能(10.7%)、水能(12.2%)、生物质能(2.3%)。值得一提的是:在2011年东日本地震引发福岛核事故后,两报关于核能的报道数量明显增加。其中《人民日报》在福岛核事故之前有33篇关于核能的报道,主要是宣传核电建设的成就,没有关于核电的科普文章;福岛核事故之后的81篇报道中有9篇是关于核能的科普报道。《南方周末》的29篇报道中,25篇都刊发在福岛核事故之后,其报道主题包括福岛核事件对核电产业的影响、世界各国核电政策的变化和能源战略的转向、核事故对民众生活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等。总体来看,两份报纸的报道涉及的新能源品种比较全面。除去福岛核事故后关于核能的报道数量增长明显的特殊情况,涉及“新能源全体”的报道所占比例最大,可见新能源产业的总体情况是媒体关注的重点。
(二)视角分析
《人民日报》新能源报道主要集中于经济视角(51.7%)。重点关注新能源重大工程/项目、新能源产业和上下游关联产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大型企业、国有企业等传统能源企业向新能源转型;其次是政治视角(21.2%),主要关注各国围绕新能源的政治博弈、各国的能源政策及能源战略转向等;再次是社会视角(9.5%),主要报道新能源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变化,在“绿色家园”版中,以新能源对人民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为主题的报道非常集中;而采取科技视角(8.7%)和生态/环境视角(6.1%)的报道仅高于文化视角(1.9%)和法治视角(0.9%)。《南方周末》新能源报道同样也是采取经济视角(43.5%)的报道最多。但采取生态/环境视角(29%)的报道数量仅次于经济视角。其他依次为政治视角(11.5%)、社会视角(10.7%)、法治视角(3.8%)和科技视角(1.5%)。在所选样本中,没有采用文化视角的报道。两报在报道视角方面的直观比较(数字为百分比)见图1。
生态论文:《生态科学》本刊主要刊登生态学及其各分支学科、相邻或交叉学科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研究论文;同时接受对相关学科前沿和热点问题有独到见解和理论建树的综述论文(综述第一作者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且在该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的理论功底)。
(三)报道对象
在报道对象方面,两家报纸虽然对政府和企业的关注都相对较高。但由于《人民日报》的相关报道集中于相关的政策、工程、会议、前景等方面,这些信息的权威来源一般为政府或企业。因此,《人民日报》的报道对象半数以上是政府(52.0%),其次是企业(20.9%),再次为复合报道对象(17.2%),以及个人/公众(7.3%)和环保组织/NGO/科研机构(2.6%)。而由于《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更多关注的是政策出台和执行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和相关利益体之间的博弈,因而该报的报道对象半数以上是复合对象(50.4%),然后是政府(25.2%)和企业(14.5%),以个人/公众(8.4%)和环保组织/NGO/科研机构(1.5%)为报道的比例同样较低。我们在前面进行类目构建时将复合报道对象分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企业与个人、政府与组织、组织与个人、政府、企业与个人、政府、企业与组织、企业、个人与组织及全部包括几个细目,因此如果对两份报纸涉及的符合报道对象进一步细分,我们可以发现:两家报纸报道最多的是政府与企业,分别占到全部报道的58.3%和48.5%,涉及个人、组织的报道比例很少,在《人民日报》中甚至没有出现以组织和个人/公众为对象的报道。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两报的报道对象中个人/公众和环保组织/NGO/科研机构所占的比例都很低,但能源问题与公众利益切身相关,公众不应当在这样的议题中失语和缺位。媒体应当注意民间的声音和力量,加强议题的开放性,起到交流平台的作用。
(四)报道议题
《人民日报》新能源报道的议题依次为新能源项目/工程(22.9%)、新能源政策/会议(16.9%)、新能源发展前景(16.9%)、新能源公司/产业/上下游及关联产业(15.8%)、新能源发展现状(14.2%)、新能源知识/人物(4.6%)、新能源发展遇到的难题(3.8%)、新能源破坏生态安全(3.0%)和新能源改善生态环境(1.9%)。该报对新能源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关注较少,其中反映新能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报道21篇,反映新能源改善生态环境的报道13篇,加起来仅占报道总量的4.9%。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日报》在2011年东日本地震引发福岛核事故后加强了对核电安全的报道和科普,相继刊发了《让安全为核电发展护航》《三问中国核电》《安全的核电是文明进步之果》等报道。多体裁、多侧面、多角度地向受众介绍核电、核电安全以及各国对发展核电的态度和管理举措等,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于核电的认识。与《人民日报》相比,《南方周末》对新能源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给予了较多关注,但该报对新能源对环境的作用持完全否定态度,在该报新能源报道的主题中,反映新能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数量最多(21.4%),而关于新能源改善生态环境的报道为0。其中典型的报道有:《先掐头,再去尾,长江鱼儿哪里游》(2009年10月29日),关注小南海水电站的建设对长江流域唯一的国家级鱼类自然保护区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政府和环保人士、专家的辩论博弈;《千座水电站遗祸九龙江,一条内陆江河的消失》(2011年4月28日)关注福建省第二大河流九龙江由于小水电过度开发,全流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等。其他的报道题材包括新能源政策/会议(16.0%)、新能源公司/产业/上下游及关联产业(15.3%)、新能源项目/工程(15.3%)、新能源发展遇到的难题(13.7%)、新能源发展前景(13.0%)、新能源发展现状(4.6%)和新能源知识/人物(0.7%)。
三、研究结论与分析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发现:
(一)媒体报道对新能源与生态关系的态度呈两极化
通过对样本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新能源问题主要作为经济议题出现,媒体在报道时多采用经济视角,两报采用经济视角的报道分别达到51.7%和43.9%;由于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我国除了政府补贴外,还制订了宏伟的新能源计划,故而媒体在报道新能源时采用政治视角的报道也较多,两报采用政治视角的报道分别为21.5%和10.5%。但由于媒体对新能源与生态环境间的关系缺乏一定认识,故而在报道中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如《人民日报》一样,较少采取生态/环境视角(6.1%);另一种则如《南方周末》一样,虽然采用生态/环境视角的报道较多,但对新能源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持单一否定态度。
(二)媒体报道基本能客观反映新能源发展相关问题
《人民日报》的新能源报道总体上以正面宣传为主,但并没有回避新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生态安全问题。该报对新能源政策/会议和对新能源人物/知识的报道合起来占了报道总量的20%左右,再加上各类报道中出现的科普性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受众了解新能源并理性看待新能源。而《南方周末》则对新能源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关注较多,尤其关注新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由此引发的争议。该报的报道有助于受众了解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但完全忽视新能源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不能展现新能源的全貌,与一味强调新能源的安全、清洁、高效同样以偏概全。
(三)媒体报道对新能源潜在的风险的揭示力度不够
《人民日报》虽然能够直面新能源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但其新能源报道中多数报道为宣传味道较重的正面报道(占报道总量的61%)和基于呈现事实的中性报道(占报道总量的25%),而能够揭示新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监督性、建议性报道的数量较少,且监督性报道主要集中在经济、政策执行等角度,缺乏对生态安全的警示和监督。《南方周末》虽然关注到了新能源与生态安全的关系,但由于该报过于追求报道的深度和表达的专业性,报道的贴近性不足。在风险揭示方面还需要强调的是,尽管现在有少量的相关报道,如《南方周末》的在深圳大亚湾燃料棒轻微损伤事件后发表的《核电恐慌》(2010年7月1日)是两报在福岛核事故之前关于核电安全问题的唯一一篇报道,但仍属于事后监督,尚未形成主动、预先揭示新能源对生态安全潜在风险方面的意识。
四、结语
媒体的新能源报道之所以存在以上问题,究其主要原因,在于媒体对生态环境与人的关系缺乏足够认识,未能形成一定的生态价值观,因而也难以帮助读者确立科学的能源观和生态安全观。
(一)媒体报道应形成并体现生态价值观
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来,人类开始思考自身的发展问题,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与地球的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逐渐形成了新的环境价值观———生态价值观。生态价值观的内涵包括:地球生物、生态和环境的多样性神圣不可侵犯;人与自然和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生态和环境的实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等。媒体在进行新能源报道时亟需形成并体现其生态价值观。目前的新能源报道尚未形成这一科学的价值观。原因之一是媒体因新能源问题的复杂性而在报道议题的选择方面不够均衡,新能源问题涉及到全球利益与国家形象、长远利益与现实需要、政治意愿与多重矛盾等多个方面,媒体为配合政府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会相对偏重新能源政策/会议、新能源公司/产业/上下游及关联产业、新能源项目/工程以及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等议题,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新能源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原因之二则是由于媒体记者知识结构的欠缺和报道兴趣的制约,以及受众的生态意识总体水平较低,包括媒体记者在内的多数社会公众尚未摆脱人类中心论的生态观,这些主观因素同样影响了媒体在新能源报道中对生态安全的观照。
(二)媒体报道如何形成和体现生态价值观
1.新能源报道题材应尽可能均衡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人民日报》的新能源报道在宣传新能源的作用方面做得比较充分,但是正面报道过于集中,对新能源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揭示不足;《南方周末》则过分强调新能源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而忽视其对环境可能带来的环境改善。二者都有一定的偏颇,不利于全面客观反映新能源的现状和问题,及其对政治、经济、社会等的影响。媒体在进行新能源报道时应尽量均衡,既报道好的一面,也反映问题;既反映问题,也不能一味渲染。同时,既要报道政府及企业的声音和行为,也要报道社会公众、科学家以及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呼声和意见。就新能源问题而言,媒体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都应当把握一定的度,既不盲目乐观,也不因噎废食。
2.媒体应成为生态安全的监督者生态安全是人类的第一安全、终极安全,指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物圈不存危机,③指的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和健康等方面不受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影响的保障程度,指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物圈没有受到生态危机的威胁,实现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由于生态安全不会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命和安全,似乎与人类的关系没有那么“密切”,所以当生态安全受到威胁时,人类的直观感受并不深刻,其后果也不会很快作用到人类的身上,因而往往到了灾难性后果已经产生时,才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这类问题来说,媒体预警非常重要。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例,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垃圾正以10%的年增速向人们的生活圈不断逼近,摆脱“垃圾围城”的困局成为政府面临的难题。国内一般认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能够快速将废弃物转变为可以为人类所利用的能源,是对垃圾的一种合理利用。但在国际上,对垃圾焚烧发电的争议一直不断。垃圾焚烧发电在20世纪80年刊发展到高峰后,已经成为了一种夕阳产业。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的一期节目———《垃圾烧出一级致癌物,国外学者告诫中国人不要推广垃圾焚烧》(2009年9月1日)就指出了垃圾焚烧发电的两大弊端:二恶英污染的风险和投资成本过高。我们认为,媒体在进行新能源报道时,一方面需要向公众普及新能源的知识,纠正“新”的就是好的误区;另一方面则要着眼于新能源对生态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发挥媒体的监测功能,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警,对已经发生的后果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3.新能源报道应重在提升风险意识福岛核事故后,辐射恐慌、“抢”盐风波在我国上演,反映了公众对新能源风险意识的缺失。我们知道,风险的本质并不在于它正在发生,而在于它可能发生;风险不仅仅在技术运用的过程中被生产出来,还在潜在危害、危险与威胁的技术敏感中被生产出来。④而提升风险意识可能避免风险发生。风险意识,就是一种对人自身行为的不确定性后果的意识,也可以理解为人们对客观世界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的一种有效的思想准备以及与之相应的态度和行动。⑤科学的媒体报道有助于提升公众的风险意识。媒体进行新能源报道时,一方面要向公众普及新能源的知识,消除其对新能源的神秘感;另一方面则应促进公众生态意识和风险意识的觉醒。通过媒体的报道,公众可以逐渐增强对新能源的了解和对生态安全的重视,从而理性看待新能源及其引发的问题;当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性看待新能源问题时,就可能督促政府在制定新能源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在生产、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时候,尽可能更加全面地考虑新能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使得决策行为更加理性化和科学化,并由此保障生态安全。
4.报道应引导公众理性正视新能源多数情况下,人们会将煤炭、石油等常规能源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气候变暖等不良后果联系起来,而普遍认为风能、水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是清洁能源。的确,新能源在节能减排、气候变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事实上,随着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扩展和深入,新能源在开发生产等环节以及上下游产业都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如大众普遍认为太阳能是最大的无污染可再生能源,但太阳能发电在设备生产、废弃物处理等环节面临多重污染。核能虽然存在安全隐患,但也有其他新能源不可替代的优势,有人形象地将其比喻为“魔鬼与天使同行”,各国对核能是“又爱又恨”。科技发展提供了便捷,也带来了风险;发展中不同诉求的交织、冲突,正是人类社会的“两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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