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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立案新管理条例

分类:法律论文 时间:2016-04-09

  对于现在民事建设中的新法学制度应用技巧有哪些呢,应该怎么来促进现在法学新建设方案呢?本文是一篇法学论文。由于存在指标考核管理,每年年末,一些法院为了考核达标,故意加重立案标准,通过各种理由和借口拒收案件,致使很多案件无法立案。在立案审查制度条件下,在很多情况下,公民的诉权并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因为在立案阶段,法官可能会以某些材料不真实或者不健全而拒绝立案,这实际上已经介入到了实质审查,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当事人状告无门,就导致了群体性事件或上访性事件。

  摘要: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这项规定不仅解决了起诉难得司题,同时也避免了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相混淆,从长远来看,建立形式审查的立案登记制,由审判庭统一决定实质司题(包括程序司题和实体问题),走向真正意义上的“立审分离”,才符合审判的规律和司法的内在需求。

  关键词:民事立法,法学建设,法学论文

  一、背景概述

  2007年,在江伟教授主持下,修订了“民事诉讼法修订专家建议稿”。这虽然是一个建议稿,但却在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在这个建议稿中,明确提出了保护当事人诉权的主张。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改革法院的案件受理制度成为其一大亮点,这意味着要将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度,从而解决了当事人诉讼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和毕业论文以及发表论文服务,欢迎光临lw54.com难的尴尬司题。201 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施行,确立了民事诉讼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但是在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出台之前,中国法院案件受理采取立案审查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前两款是对当事人的具体要求,第三款其实是涉及到实体司题的要求,即法院在面对当事人的立案时,需要审查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这往往导致实体前置,损害了当事人的诉权。并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至第十八条中对民事案件的起诉和受理作出了这样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过程中,要求原告提交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在这项规定中,不难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立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如果当事人坚持起诉,则会裁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是针对当事人的;后者是从法院审查立案的角度,把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进一步具体化。

  法学论文:《法学家》的前身,是创办于1986年的《法律学习与研究》杂志,它曾经拥有数以十万计的读者,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自身的鲜明特色。1992年起该刊改由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辑;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自1993年第1期起改名为《法学家》。它是一个依托于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家群体,面向国内外法学界,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的法学刊物。

浅谈我国民事立案登记制度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法律规定的起诉的条件过高、有的法律规定太过模糊再加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另外,法院之前实行结案率的评比,使得法院对那些可立可不立的案子往往会选择不予立案,这些都是导致“立案难”的原因。在民事诉讼中,有的法官仅仅因为案件标的额太小而拒绝立案。

  二、立案登记制度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这项规定不仅解决了起诉难得司题,同时也避免了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相混淆,从长远来看,建立形式审查的立案登记制,由审判庭统一决定实质司题(包括程序司题和实体问题),走向真正意义上的“立审分离”,才符合审判的规律和司法的内在需求。

  立案登记模式是当事人主义在民事诉讼法上的体现,典型代表国家有英国、美国。在美国,当事人立案都要填写一个民事案件登记表:1.原告、被告的姓名;2.管辖根据,在民事案件登记表中进行选择;3.主要当事人的州籍,也是在表格中提供的各种选项中进行选择;4.诉因,即要求当事人简单的陈述一下事实和理由;5.诉讼的性质,在各种选项中进行选择;6.案件来源,主要是指初审还是移送;7.诉讼要求,主要用来确定是否属于集团诉讼;8.相关文件,如果法官正在审理与此案相关的案件,则要写明处理该案的法官姓名和案卷号。由此可见,我国的立案登记表美国的登记表有诸多不同之处:首先,在美国,立案登记表是由当事人填写的,而在我国,是由法官或书记员填写的;其次,美国的立案登记表主要是用于司法统计,案件登记后由书记官利用电脑随机分配,确定承办法官;但是在我国,一般由浅谈我国民事立案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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