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学高级教师任职基本条件有哪些?
高级教师为由教育行业人员获得的高级职称,按照教育不同阶段有小学高级教师(简称“小高”)、中学高级教师(简称“中高”)之分。一级教师为中级职称(相当于大学里的讲师职称),中学高级教师是教师职称名,为中学教师所能取得的最高职称。简称“中高。高级教师为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里的副教授);在中学序列里,教师还可以申请研究员(正研究员),正研究员相当于大专院校序列的正教授级别。而特级教师不是教师水平量标,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是否将其像正、副高职称也列入高级技术职称,未见有关权威机构说明。先来为大家介绍一本收录教师论文不错的期刊:《数学教学通讯》杂志,有关杂志的主要内容有:
《数学教学通讯》(教师版)是您关注教改的新窗口,服务教学的好帮手,展示成果的T型台,专业成长的好朋友;《数学教学通讯.数学金刊》(学生初中版、学生高中版)旨在培养中学生的数学兴趣,拓展数学思维,提高数学成绩,夯实理科基础。《数学教学通讯》为教师教学提供更高效的教学参考,为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解决数学问题,特此向各级数学专家、各级数学教师约稿。
重庆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有:
㈠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学历要求按市职改办文件规定执行。但是,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学院(校)、教育信息装备中心等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本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0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2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㈢外语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㈥普通话水平
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应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
㈦资历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教研员必须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并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
学校(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的课程教学工作(至少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
3.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至少任教一门学科、教研员担任一门学科的教研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4.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
5.近5年来,无重大教学、安全责任事故。
6.学校正、副校长必须完成相应的校长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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