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师怎么发表论文?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有关福建中医药师方面的制度有哪些呢?同时有关它的论文事项有什么要求呢?并且要知道有关能够发表此类论文的期刊有哪些呢?要知道有关职称都是在什么时候评审呢,要提前准备好什么材料等等,对此小编做了以下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报》就能够发表中医药师论文,《福建中医药大学学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重理论研究与临床实践,继承与发扬并举,重视学术争鸣,立足该校,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继承和发扬祖国医药学,保持中医特色,刊载研究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的新成果、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和临床各科的诊疗经验,突出重点学校骨伤研究、针灸与推拿等栏目,充分体现高等中医院校学报的特点。有关这方面的论文都可以来此杂志上投稿。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福建中医药师评审的相关信息。
(1)属省级单位的申报人员,须在国家级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含译著),字数达15万字以上,或在省级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属设区市级单位的申报人员,须在国家级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属县(市、区)级以下单位的申报人员,须在省级以上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和呈报工作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评审材料上报省卫生计生委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日。
申报对象在国家级和省级医药卫生类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有国内统一的CN刊号(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下同),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
所有申报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按规定进行业务面试,同时提交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进行论文鉴定(县(市)级及以下申报副高级人员除外)。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未满规定任职年限(不含临床医师类别),破格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进行论文答辩。凡经鉴定或鉴别,确有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备注:
按闽卫人〔2006〕198号要求的级别和数量,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含译著)原件各一式一份,若属非法刊物的按不符合规定处理。
除县(市)级及以下单位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外,其余正常晋升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须提交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进行论文鉴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未满规定任职年限(不含临床医师类别)破格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须提交一篇专业学术论文(代表作)进行论文答辩。提交鉴定或答辩的论文要求双盲复印,将论文目录及正文内容所在页中的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遮盖后复印(包括中文和外文部分),且不要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论文为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每份均应附上“参加论文鉴定或答辩人员简明情况表”(一式十份,统一用A4纸)。同时提交该篇论文的电子版本(用WORD文档,论文文件命名格式: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发表年月),并将电子版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汇总。本次评审将对所提交鉴定或答辩的论文试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参考。
各级人社、卫生计生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并按时上报。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申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结果。评审材料上报后须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复核通过后方可报送,经一次性告知并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规定的,不再通知补充材料,也不提交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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